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
(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3?40号);
(四)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27号);
(五)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3?187号)。
二、适用范围
已在武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报告期限 每年3月31日前。 四、报告事项和材料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需附被派遣劳动者职工名册);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需附上年末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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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书面记录复印件);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需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书);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需附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各劳务派遣单位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的“劳务派遣专栏”,在该专栏的“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
第二步:对上述应报告事项进行文字说明。
第三步:对报告事项所涉材料编写目录,依序编写页码,整理成册(?成都市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置于报告材料的卷首)。
第四步:将整理好的报告材料送至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武侯区置信北街3号附1号3楼33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强 劳动监察科科长 联系电话:028-85071227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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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二)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将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劳务派遣专栏公示其名单,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进行调查处理。
(三)除2015年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单位外,所有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交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跟2014年是否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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