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建筑工程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
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在工人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的稳定,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特签订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办公楼 (工程项目名称)的《大亚湾区建筑工程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管理责任书》。
一、监理单位对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的管理责任 (一)严格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大亚湾区工程款及建筑工人劳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工人工资管理和支付办法。
(二)必须对劳务分包队伍及其合同进行审查,对施工班组进场的人数进行核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度款和工程变更请求,提醒施工单位提交请款报告,提醒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保存相关(数据)材料。
(四)每月监督工人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上并在工资发放表上审核盖章。
(五)如出现工人工资纠纷和工程款纠纷,必须准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纠纷内容提出初步判断意见,积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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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和配合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二、罚则
如因监管不严或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所监工程引发拖欠工人工资纠纷,愿意接受区住建局将我公司清出大亚湾建筑市场的处罚。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 章) 年 月 日 大亚湾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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