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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文明生产标准
一、井下各条圾箱(一定间距),无积水(长度1m,深度100mm)、无淤泥。
二、材料码放标准
(一)井下材料必须做到分类整齐码放,不得混放混堆。 (二)井下材料必须做到分类标巷道保持清洁、整洁、无杂物、无大块煤矸、路面平整,并设有垃识,单独挂牌,不得共牌标识,标识牌板应明确尺寸规格、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和管理单位、管理负责人等内容。标识要清晰、正确。
(三)井下堆放材料必须距通风设施大于5米以上。 (四)井下废弃材料应及时回收上井。 (五)井下材料码放不得影响行车和行人。 (六)各类材料的堆放或码放标准 1、长条类材料
(1)靠帮码放,距轨道侧不小于500mm;
(2)顺向平放,分层码放,对齐码放、层间垫背板; (3)平整码放,靠行人或轨道侧设防滑设施;
(4)在材料上部巷帮悬挂标识牌,不超过码放点外1m。 (5)单体柱在大巷内分层垫背板平放,顺槽内正向靠帮
竖立,竖放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2、软管类材料盘型码放或顺向码放,备用及回收的电缆盘圈码放。
3、皮带成卷码放、竖立码放、捆绑码放。 4、托辊顺巷道或成堆码放,并设防滑防倒设施 5、风筒以节为单位折叠码放。 6、柱帽、木楔采用池式靠帮码放 7、沙、石子等材料成堆码放。
8、砖、砌块等规则材料垛式码放,袋装水泥码放离地要高于200mm。
9、皮带H架成堆垛式码放。
10、油脂按标号进行分类码放,挂牌,桶盖朝上,封闭严实,地上不准有油污。
11、备用设备集中归类码放,电气设备靠帮上架摆放,离地不低于150mm。
三、风筒吊挂
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米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米除外)。无反接头,接口要反压边。风筒要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花接。
四、巷道及设备积尘
(一)巷道积尘
按照矿井洗尘计划进行冲洗,并留有记录。不得出现连续5m范围内积尘超过2mm以上。
(二)设备及其他
井下电气设备应安排专人定期进行除尘,电缆、管路应保持整洁。
五、隔爆设施
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棚区内应悬挂隔爆设施管理牌。隔爆设施要保证每排悬挂横平竖直。
六、通风设施(风门、闭密等)
通风设施要编号管理,周围5米范围内无杂物、淤泥、积水。风门要干净。密闭要设栅栏,栅栏要设臵规范,固定牢固。
七、电缆及管路吊挂
(一)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通讯电缆、监测电缆、信号电缆、动力电缆。
(二)电缆吊挂前必须把电缆拉直,把电缆的旋曲顺延绕出,严禁电缆吊挂时出现扭曲现象。
(三)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四)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五)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六)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臵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七)电缆吊挂高度以底板为基准,跟随巷道底板起伏,以保证运输安全。电缆吊挂高度不低于1.6米,电缆吊挂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受地质或突发巷道构造改变限制时要求制定专项电缆及电缆钩保护措施。
(八)在大巷巷口应在明显位臵吊挂电缆(管路)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应包括最大悬挂电缆(管路)数量及最大允许电缆(管路)吊挂重量。
(九)电缆需要跨巷时,电缆吊挂方式为沿巷道顶板顺延至吊挂另一巷道,如遇交叉时应区分上下层(针对跨巷电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