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交通需求管理战略
重视交通需求管理,实施区域差别化策略,通过交通管理措施或经济手段调控小汽车交通需求,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提高电动车管理水平,保障中心城区交通网络运行处在可接受水平。
? 实施停车需求管理
制定核心区内外不同的停车配建标准、公共停车规划指标以及分时段的停车费率,提高核心区小汽车使用成本,倡导使用公共交通。
? 实施“P+R”策略
实施核心区公共停车泊位的短缺供给策略,在核心区外围结合轨道换乘枢纽建设小汽车“P+R”设施,并实行低价或免费服务,导向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方式进出核心区。
? 提高交通组织水平
提高交叉口、路段交通工程设施水平,对重点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设计,积极挖潜交通网络供给能力,提高路网运行效率。
(4)停车发展规划 1) 分区发展策略 A区:核心控制区
三一大道、岳麓大道以南主城核心区。对停车位供给适度控制,通过停车需求管理适度控制机动车的使用,鼓励公共交通发展。停车供应率为0.7。
B区:协调发展区
西二环、北二环、南二环与京港澳高速围合地区。提高停车设施供给,结合交通枢纽布置P+R停车场以截留进入核心控制区的车辆。停车供应率取1.0。
C区:适度满足区
外围其它地区。适度满足停车需求,考虑城市发展需要,采取高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基本依靠配建车位解决停车需求,前瞻性的提前预留停车设施用地。停车供应率取1.3,见下
表13-2。
表13-2分区停车供应结构
分区 配建停车场 路侧停车场 社会公共停车场 核心控制区 75% 8% 17% 协调发展区 80% 5% 15% 适度满足区 85% 3% 12% 2) 公共停车场规划
公共停车场泊位总需求为21.9万个。规划对部分供需矛盾较大和可实施性较强的停车场进行布局规划。同
时依托轨道车站或换乘枢纽,在进入中心区的外围设置大型公共停车场,组织“P+R”停车换乘系统。
规划对大型公共停车场布局进行落实,共159处,规划总泊位35000个。其中,一般社会公共停车场136个,泊位数约28160个;P+R停车场23个,提供泊位6840个。
3) 停车配建标准
针对现状配建停车指标的实施情况和城市发展布局,按照分区发展策略制定中心城区内外不同的配建停车指标。
① 适度提高住宅、医院、大中专院校等建筑物类型的配建停车指标。
② 距地铁站中心点500m范围内的住宅、办公、商业等项目,可相应减少5%-15%配建停车位。 ③ 增加建设项目的特殊车辆的停车配建指标,如装卸货泊位、出租车上下客泊位、旅游巴士停车位、救
护车位、残疾人专用车位等。
13.1.2 长沙市停车专项规划(2005-2020) 13.1.2.1 规划编制情况
为落实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和长沙市城市交通规划(1999~2030年)等上位规划要求,指导长沙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相关工作,长沙市编制了长沙市停车专项规划(2005-2020)。2007~2011年长沙开展的相关静态交通规划及研究项目还有:
1) 《长沙市二环内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 ? 规划选址原则
? 介于二环线内尤其是中心区用地紧张,停车用地的设置主要依据控规,结合绿地、广场等用地进
行地下多层立体式布局。
? 为避免因大型停车场的设置产生超出路网承载容量的交通吸引量,中心区内公共停车场应分散布
局、服务半径合理,并适当控制规模。
? 路外公共停车场应有相应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合理的服务半径。
? 介于本次规划以近期实施为主,对周边道路现状情况尤其是支路情况作充分的考虑。
? 公共停车场选址与建设须充分考虑规划的可操作性,尽快发挥公共停车场在静态交通系统中的重
要作用。
? 规划方案
? 重点地区公共停车场规划
重点地区包括:解放西路、黄兴路步行街、湘雅附一医院、湘雅附二医院、人民路-曙光路口(政务服务中心)。其中,解放西路与黄兴路步行街在Ⅰ类地区内。重点地区规划公共停车场9处,泊位总计2130个。
? 二环内公共停车场规划
共规划公共停车场用地79处(含重点地区规划公共停车场9处),用地面积42.58公顷,共提供停车位21300个。(一期实施用地43处,泊位12750个;二期实施用地14处,泊位3700个;三期实施用地22处,泊位4850个。)
2) 《长沙市停车设施规划及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近期规划建设时序报告》 ? 停车场建设时序构建思路
? 突出重点,解决主要矛盾
现状长沙市中心城区成为长沙市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矛盾的集中点,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应把重点放在中心城区。
? 抓住中心城区停车矛盾的集中地段重点解决
对中心城区几个大的商圈、医院、公园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地段重点考虑,优先解决。
? 紧密结合重点工程计划,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
通过对现状情况的调查,充分考虑其实施难度,同时与棚改项目等紧密结合。
3) 《长沙市中心城区路边停车对策研究》
? 路边停车规划原则
从宏观方面看,路边停车规划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系统性;协调性;动态性;可操作性。 从微观方面来看,路边停车设施规划的具体原则和准则是:
? 城市主、次干道及交通量较大的支路,不宜设置路边停车泊位。
? 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道路上不宜设置路边停车泊位。对社会开放的大型路外停车场服务半径范
围内,设置的路边停车泊位必须与路外停车管理相协调,采取相应的路边停车管理措施。
? 路边停车泊位主要设置在支路、交通负荷度较小的次干道以及有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上。 ? 路边停车泊位与交叉口的距离以不妨碍行车视距为设置原则,建议应距离交叉口50m 以远;单
向交通出口方向,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与交叉口的距离。
???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
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设置路边停车。
?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 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米
以内的路段,不得设置路边停车。
?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 米以内的路段,
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设置路边停车。
? 路边停车泊位与有行车需求的巷弄出口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m 的安全距离。路边停车泊位的设
置应给重要建筑物、停车库等的出入口留出足够的空间;公交车站、消防栓、人行横道、停车标志、让路标志、信号灯等前后一定距离内不应设置路边停车泊位,具体参照交通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 路边停车场的设置应具有一定的规模,一般不应小于10 个泊位。
? 依据上述原则确定路边停车泊位设置范围;路边停车泊位设计与施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停车
泊位的大小和数量,且必须控制在停车泊位设置范围之内。
? 在一些符合条件的路段,可以根据道路的交通特征,以及当地的停车管理政策设置全天或分时段
允许停放车辆的路边停车泊位。
? 根据停车管理的需要,路边停车场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规模,具体的规模应结合道路的实际情况
而定,并满足上述停车泊位设置准则的要求。
路边停车设施的规划目标
? 在保证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道路资源;
? 为推进电子咪表管理提供依据;
? 以停车泊位控制规模分析为基础,根据道路条件,确定研究范围内路边停车的布点、规模及管理
方式;
? 规范路边停车行为,改善道路动、静态交通环境; ? 对重点停车难地区,综合路外停车场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路边停车改善对策
? 从长沙中心城区的商业、酒店宾馆、办公、文体娱乐类、住宅类、医院、学校、公园景点及餐饮
等九个功能区描述各个功能区的停车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各功能区的停车改善对策,并举出各功能区的实例进行对策分析。
? 路边停车与动态交通。从设置路边停车前后车辆运行的影响因素阐述了路边停车对动态交通的影
响,提出路边停车场设置的条件。 ? 从宏观方面提出长沙中心城区路边停车管理对策建议。从完善停车标志标线、采用先进的停车管
理设施、健全停车管理法规、调整停车管理机构、改善现有的停车管理模式结构、采用“P+R”停车换乘模式、加强违章停车处罚以及加强停车督导员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适合长沙中心城区的路边停车实施建议。
? 停车收费对策。从停车收费的原因和停车收费实施对策两方面介绍路边停车的收费对策,提出适
合长沙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的改善措施。
4) 《长沙市停车配建标准研究》 ? 研究目标
? 通过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的研究,提出停车位供给与城市发展、路网容量、停车需求相匹配的、
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的、引导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健康发展的停车配建指标体系;
? 总结分析长沙市现有配建指标(包括指标分类、取值、单位、区位、泊位类型以及执行情况等),
结合国内主要城市配建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得出长沙市现有配建指标评估结论。停车问题是影响城市交通、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配建停车作为城市停车设施的主体构成,分析现行配建指标,寻找停车用地经济性、停车数量、停车位建设经济性与规划理想之间的平衡点,提出合理引导城市停车供应结构的健康发展是本次研究的重要目的;
? 探索适应长沙市发展的合理的配建停车标准实施保障措施,保证配建指标的科学性与可实施性。 ? 配建标准制定原则
? 适度超前配置原则:配建指标应以长沙市总体发展策略为指导思想,在正确认识和评估现行标准
执行情况基础之上,结合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的调整与提升,同时考虑到近年来小汽车增长带来的更大的停车需求,在配建指标制定时要跟上交通发展需要,有较高起点和标准,即配建指标的制定要有鲜明的超前性。
? 分区分级的供需平衡配置原则:在一定的停车需求下,停车供给满足程度越高,就会刺激更多的
潜在停车需求;相反,停车设施供给水平越低,停车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遏制,但对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以及停车管理强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及“P+R”停车换乘设施有限,则人为遏制了居民出行需求,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如停车管理强度不足,则会导致大量的违章占路停车,影响动态交通通行。因此,应根据长沙市不同区域发展特点,制定分区分级的停车配建标准,并辅以公共交通与停车管理,促进城市经济与动静态交通的协调发展。 ? 可操作性原则:停车配建标准作为规划和交警等政府职能部门指导配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
的重要依据,除了完善分类的合理性和完备性以及指标量化的科学性之外,标准的可操作性是最重要的要求,是标准能否在实际中得到实施和推行的关键。因此,长沙市配建指标制定以近期可操作性和远期停车策略引导为目标。
? 可持续发展原则:考虑到配建指标的提高对新城开发、旧城改造等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城市中
有限的土地资源提供停车场建设的承受能力,必须在城市开发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交通畅通之间寻求一定的平衡,保证城市健康、有序的可持续发展。
13.1.2.2 规划解读
停车场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交通策略,对停车设施的布局进行宏观调控,将其作为控制和调节城区交通量、控制和引导城市建设容量的有效手段,达到一种低水平的动态平衡。根据建设情况与交通发展需求,将都市区划分为三种停车类型区。
Ⅰ类地区:以湘雅路、湘江、劳动路与芙蓉路围合的范围。对已有停放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增加少量泊位以缓解配建停车不足的矛盾。建设形式以地下、立体为主,建设规模宜为不大于100泊位/处。通过收费调节等管理手段严格控制汽车出行增长,促使人流、车辆向外围地区疏解。
Ⅱ类地区:湘江以东,三一九国道以南,二环线以西以北,除去Ⅰ类地区以外的范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道路网容量负荷容许范围内,适度合理增加以地下、立体停车为主的停车设施,通过收费、配建标准等多种手段,相对低水平地满足停车需求。适度限制停车规模,建设规模宜为不大于300泊位/处。容量大、吸引力强的停车设施应引导其向Ⅲ类地区疏散。
Ⅲ类地区:除Ⅰ类地区、Ⅱ类地区外的范围为Ⅲ类地区。该范围内较充分地满足停车需求,严格控制停车场用地,根据组团功能结构、路网结构、配套公共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完善程度分期、分类进行规划实施。
根据《长沙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05~2020》,至规划末期(2020)年,共规划公共停车泊位数10.03万个,停车用地面积为260.5公顷。其中中心区规划路外社会停车场库96处,泊位1.56万个,停车用地面积为58.9公顷;路内停车(包括桥下、人行道、咪表及路侧)0.72万个;外围片区共规划停车用地201.6公顷,泊位6.72万个,并在部分片区的公园、绿地、广场增加地下停车场,可增加泊位1.03万个。
至规划近期(2010)年,中心区规划社会停车场库64处,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11423个,停车用地面积约为31.5公顷。
规划公共停车泊位如
表13-3所示。中心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分布如 图13-1所示,外围片区停车场规划布局如 图13-2所示。
表13-3长沙市既有规划公共停车泊位数量表
近期(2010年) 末期(2020年) 中心区 中心区 外围区 路内停车泊位数(万个) 0.72 0.72 路外社会停车泊位数(万个) 1.14 1.56 7.75 泊位数合计(万个) 1.86 10.03 注:中心区为三一大道、东南二环和湘江围合的区域
图13-1中心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图
图13-2外围片区停车场规划布局图
13.1.2.3 规划评估
1) 规划公共停车场实施率不高,停车泊位供给量增长有限
根据《长沙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05~2020》,至2010年(规划近期),中心区(三一大道、东南二环和湘江围合的区域)规划路外社会停车场库64处,公共停车场泊位1.14万个。实际上,至2011年底,中心区路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