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方向,如李白《赠崔郎中宗之》:“日从海旁没,水向天边流。”等等。
及——本义是后面的人追上抓住前面的人,《说文》:“及,逮也。”徐锴《说文系传》:“及前人也。”《左传·成公二年》:“故不能推车而及。”引申为一般性的追上,《国语·晋语二》:“往言不可及也。”韦昭注:“及,追也。”再由此引申为到达,《广雅》:“及,至也。”成语“由此及彼”、“力所能及”中的“及”,即此义。又由此义引申虚化为介词,如《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可译为“趁着”;《韩非子·难三》:“及文公反国,披(人名)求见。”可译为“直到”;《诗经·卫风·氓》:“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可译为“跟”、“同”。由介词又进一步虚化为连词,如《诗经·豳风·七月》:“七月亨葵及菽。”
被——本义是被子。《说文》:“被,寝衣,长一身有半。”宋玉《招魂》:“翡翠珠被,烂齐光些。”由被子的功能特点,引申出“覆盖”之义,如《招魂》:“皋兰被径兮斯路渐。”王逸注:“被,覆也。”由此义引申为“施加”,《诗经·大雅·既醉》:“天被尔禄。”郑玄笺:“天覆被女以禄位,使禄临天下。”《汉书·佞幸传·石显》:“忤恨睚眦,辄被以危法。”颜师古注:“被,加也。”由“施加”又引申为“遭受”、“遭到”,如《史记·屈原列传》:“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世说新语·言
语》:“孔融被收,中外惶怖。”又由“遭受”引申虚化为助动词和介词,用于被动句,如《后汉书·班超传》:“兄固被召诣校书郎。”蔡邕《被收时表》:“今月十三日,臣被尚书召问。”《世说新语·言语》:“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
颇——本义是头偏,《说文》:“颇,头偏也。从页,皮声。”引申为“偏斜”、“不正”、“不平”,如《左传·昭公二年》:“君刑已颇,何以为盟主?”杜预注:“颇,不平。”《尚书·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孔安国传:“颇,不正。”由此义引申虚化为副词,有时表示程度低,义为“略微”、“稍微”,如《史记·三代世表》:“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录。”有时表示程度高,义为“很”、“甚”,《正字通》:“颇,良久曰颇久,多有曰颇有。”《论衡·明雩》:“雨颇留,湛之兆也;旸颇久,旱之渐也。”等等。 3 词义引申的主要规律
词义是以词的语音形式所固定下来的、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反映和主观评价,以及词在特定的使用范围中所产生的意义。词的意义内容包括概念意义(理性意义、所指意义)和附加意义,前者主要指词义的特征、范围、性质等,后者主要指词义的感情色彩、语体风格和社会文化意义。 词义的引申,实际上是在上述词的意义内容的某一点或某几点上,派生出新义的过程。
词义的引申,主要有4条规律,即:相似比喻、相容联想、相关代用和相因推演。下面,我们就对此作一简单分析。 ① 相似比喻
“相似比喻”反映了由词义特征所产生的引申现象的规律。所谓词义特征,是指词的意义内容所表示的客观事物的特征,这些特征通常具有形象性和可感知性。这种引申,是通过比喻即打比方的方式产生的。本义和引申义代表不同的事物,但它们在某一点上有相似之处。例如:
斗——“斗”的本义是舀酒器,《诗经·大雅·行苇》:“酌以大斗,以祈黄耇。”毛传:“大斗,长三尺也。”陆德明《释文》:“三尺,谓大斗之柄也。”由于“斗”的外形与天上北斗七星(天枢星、天璇星、天玑星、天权星、玉衡星、开阳星、摇光星)联起来的形象相似,所以就以“斗”来比喻“北斗”,从而使“斗”引申出“北斗”之义。例如,《诗经·小雅·大东》:“虽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
节——“节”的本义是竹节。《说文》:“节,竹约也。从竹,即声。”段玉裁注:“约,缠束也。竹节如缠束之状。《吴都赋》曰:?苞笋抽节。?引申为节省、节制、节义字。”“节”的形貌特点是“缠束”,而“节省”、“节制”、“节义”等也都有抽象的“缠束”之义,两者相似,所以能够产生引申。 肉——“肉”的本义是鸟兽之肉,引申指中间有孔的环状玉
器的体部。《尔雅·释器》:“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晋郭璞注:“肉,边;好,孔。”“肉”的这个引申义,是由比喻产生的:鸟兽肢体的横切面呈圆形,其中央圆空处为骨,骨外一圈是肉,形状正与中间有孔的环状玉器相似。 ② 相容联想
“相容联想”反映了由词义范围所产生的引申现象的规律。所谓词义范围,是指词的意义内容所概括的客观事物的范围,这种范围一般具有确定性。这种引申,是通过由此及彼的联想产生的,引申的结果,可以是词义范围的扩大,也可以是词义范围的缩小。引申之后,本义与引申义的范围具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能够互相容受。例如:
柄——“柄”的本义是“斧柄”。《说文》:“柄,柯也。”“柯,斧柄也。”《诗经·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毛亨传:“柯,斧柄也。”段玉裁云:“柄之本义专谓斧柯,引申为凡柄之称。”“凡柄”是指一切器物的柄,引申后词义范围扩大了。
牲——“牲”的本义是供祭祀用的全牛。《说文》:“牲,牛完全也。”《字汇》:“牲,祭天地宗庙之牛完全曰牲。”引申为“凡畜之称”(段玉裁语),即泛指供祭祀和食用的家畜,包括马、牛、羊、豕、犬、鸡,引申后词义范围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