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方案

2026/1/27 6:34:31

和规范校长的聘任制和任期制度。严格执行校长的聘任条件;理顺校长的任用管理体制,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强化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校长定期交流轮换制度试点。

1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新任教师全部公开招聘、凡进必考;报考人员应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适当提高准入门槛,如小学新进教师应具备专科学历;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二是切实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三是建立城镇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实施城乡学校“对口帮扶”策略,继续实施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计划。四是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工资和津补贴制度,统筹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工作间工程。设立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的特殊津贴制度。

(六)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18、加大投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置,继续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农村初中改造等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水平,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七)切实做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工作,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程发挥成效

19、我市计划在2008—2010年总投入5000万元,把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至今没有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等的贫困自然村和处于生态核心保护区的边远村庄的小学生转移到附近条件较好的各镇中心学校或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初中生集中到人口较多、经济文化条件较好的各镇中学或城区中学就读。要强化保障措施,抓好项目工程建设,促进教育扶贫(移民)工作的持续协调发展。一是要学校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师资;二是要建立教育扶贫(移民)学生的长效助学机制;三是要做好教育扶贫(移民)与职业教育的对接,确保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发挥成效。

(八)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教育教学作用

20、至2007年底,全市已完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网络三种模式覆盖所有的中小学校。为了提高项目配备的设备及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技能水平,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工作,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一是要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确保信息资源质量和涵盖面;二是要建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运行保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工程设备的维护、维修、补充更新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率;三是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培训,定期组织远程教育教学应用交流和研讨活动,组织好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四是加强教师、技术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五是要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

21、建立健全课改领导机制,及时调整课改指导专家小组。健全政府主导课改和保障课改机制,发挥专家指导课改、引领课改的作用。

22、持续抓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教师进修学校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整合培训力量和资源,采取多种培训方多,确保教师培训工作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深化推进同步,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培训制度。

23、加强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课程资源的开发与整合,为教师教学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资源;进一步推进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切实用好课程资源。

24、深化推进新课程改革,组织实施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内容的课题研究;改革评价方法,探索建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评价体系。

附件3:

三亚市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适应农村综合改革新形势的需要,理顺市镇财政分配关系,提高镇级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基层财政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国发〔2002〕26号)、《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琼府〔2008〕79号)精神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各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以及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精神,合理划分市镇政府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调整完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市镇财政分配关系,健全财政分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各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镇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分配机制,适当提高市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统筹区域发展,优化支出机制,保证镇级政权的合理支出和正常运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财力分配均等化,缩小各镇财力差距,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统筹市镇两级财政收入

不再按区域和税种划分市镇两级收入,所有收入一律由经收机关直接缴入市级国库。

(二)合理划分市与镇事权范围和财政支出责任

按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界定市与镇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市级财政主要承担市级政权运转、调控全市经济、协调各镇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市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等所需支出。镇级财政主要承担镇政权机关运转,负责安排各镇教育公用经费、社会治安、计划生育、以及各镇管理的事业发展等支出,配合市级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央和省文件规定支出标准和上划管理的支出项目(如教育公用经费、卫生经费、公安经费等),要按规定标准足额安排和上划市级主管部门管理。

(三)规范财政供养范围,强化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收缩规范财政供养范围,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建立健全“人事编制”与“财政预算”紧密结合的双控机制,各镇财政部门要把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作为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编制、按财力核定经费,充分调动单位“节编减人、节约支出”的积极性。各镇要合理配置村干部职数,严格控制村干部工资和补贴标准。

(四)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村财民理乡监管”的要求,在海棠湾镇试点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面向我市各镇全面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建立适合我市农村工作实际的“三资”委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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