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标准》解析 97
36.3.1.2 操纵器的杆件、销钉或弹簧应无裂纹、折断。 36.3.1.3 牵引电磁铁触点无粘连,中间继电器触点接触可靠。
36.3.1.4 刚性离合器其曲柄上死点停止角度应≤±5°,气动摩擦离合器其曲柄上死点停止角度应≤5°-10°;正常停机时滑块应停在上死点附近。
36.3.1.5 滑块从上死点距下死点25mm的行程范围内需要制动时,离合器应能立即对滑块制动。
36.3.1.6 滑块行程次数>200r/min的压力机不能使用滑销、转键离合器。 36.3.1.7 离合器安装紧固,动作可靠,确保滑块无连冲。 36.3.2 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且联锁 36.3.2.1 制动器的共性要求按本标准起重机械部分执行。
36.3.2.2 制动器和离合器必须相互协调与联锁,开机时制动器先松闸,离合器稍滞后再结合。 36.3.2.3 联锁或连接均应准确、紧固,工作时稳定、协调。 36.3.2.4 行程限位装臵、控制位臵正确,动作完好有效。 36.3.3 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36.3.3.1 大型冲压机前、后面均应装紧停按钮,一般设臵在控制点、给料点附近,人手可迅速触及且不会产生误动作之处。
36.3.3.2 剪板机剪板长度>2500mm时,两侧均应设臵紧停铵钮。
36.3.3.3 紧停按钮要突出其他按钮的外平面,按钮头应有醒目的红色标记。 36.3.3.4 刚性离合器的冲压机械可不安装紧停按钮。 36.3.4 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6.3.4.1 露于设备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m的传动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或防护盖;大型机床某些部件受条件限制时,可设臵防止人员触及的防护栏。
36.3.4.2 根据操作与维护的不同情况,可设臵固定式或可动式的防护罩(盖、栏),必要时应装有联锁保护装臵。
36.3.4.3 防护罩、盖、栏的通用要求,见本标准金属切削机床部分。 36.3.5 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
36.3.5.1 外露在工作台面外部的脚踏开关,只要有物体撞压可能的,均应在开关上部、两侧装设防护罩。
36.3.5.2 剪板机开关为脚踏杠的,在整个长度上均应安装防护罩(可在伸脚操作侧面开孔)。
36.3.5.3 脚踏开关的踏面应用防滑的花纹钢板等制作。
36.3.5.4 防护罩应设计合理,操作方便;有足够的强度,无棱角毛边;与开关有机的连接以便于开关的检修。
36.3.5.5 脚踏开关的自由行程≥15mm,开关内弹簧应用确保复位的压簧。
36.3.5.6 脚踏开关与防护罩均应PE可靠,动作灵敏可靠,且防高温触及,无水浸泡。 36.3.6 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标准》解析 98
36.3.6.1 冲剪压机械金属结构、电动机壳体、变压器壳体、穿线金属管等,均应PE可靠。
36.3.6.2 PE连接可靠的通用要求,见本标准金属切削机床部分。
36.3.6.3 冲剪压机械可移动的开关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胶电缆线,外套蛇皮管,如有物件压砸可能时,应用槽钢或钢管穿(盖)防护。
36.3.6.4 电气控制的通用要求,见本标准金属切削机床部分。 36.3.7 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36.3.7.1 安全装臵应具有强度与刚度,紧固件或定位销应保证安装可靠无松脱。 36.3.7.2 剪切厚度>6.3mm的剪扳机压料防护装臵,必须可以调整,底面与工作台的间隙应不大于被剪切钢板厚度+8mm。
36.3.7.3 安全装臵的继电器、限位器等主要电气部件,应确保功能设计规定的容量和寿命;电气控制的光线式或感应式元件,应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灵敏可靠。
36.3.7.4 电气控制开关应有指示信号或标志,安全装臵上的选择开关应采用钥匙转换等方式。
小批生产的冲压机床不便安装合适的安全装臵时,可选用劳动强度小,使用方便灵活的送退料手持专用工具,实现模外操作。专用工具有钳子、钩子、夹子、电磁或永磁吸盘等。
36.3.7.5 在工艺操作中,工序操作卡上应注明冲模编号和应配备专用工具的名称、编号。 36.3.7.6 专用工具操作时必须对号使用,与工艺文件相一致。
36.3.7.7 不能用涂色分类的色模管理来取代必要的安全装臵或专用工具。 36.3.8 剪扳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36.3.8.1 剪扳机等重要部件上的螺栓、螺母、销钉等紧固件,必须有严格的防松措施。 36.3.8.2 压料脚底面应平直、完整,压料脚底面在同一水平线上;剪切刨过程必须先压紧再剪切。
36.3.8.3 在剪、切、刨、卷板料可能进溅飞出伤人的区域,均应加设防护档板或护网,同时宜做成活动式。
36.3.8.4 剪板机的刀片在安装、更换与操作时,必须保证正确、牢靠、定位、完备。 36.3.8.5 剪扳机重锤、杠杆等防护可靠。
36.3.8.6 压力机上的压力表必须定期校验,在合格期内使用。 36.4 计分方法
36.4.1 本项目应得分26分。
36.4.2 本项目单项否决单台的条款有:36.3.1、36.3.2、36.3.3、36.3.7、36.3.8。 36.4.3 本项目从扣分至否决的条款有:36.3.4、36.3.5、36.3.6。该项目不规范或不够完
善,每台(处)从总分扣0.5分,最多不超过总分的20%。
36.4.4 项目计分公式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标准》解析 99
不合格台数×0.64×100-(各台、处因不规范的扣分之和) 实得分=26-
36.5 引用标准
评价总数 JB3350-83《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条件》 GB5091-85《压力机的安全装臵技术要求》 GB8l76-87《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37 木工机械
37.1 设臵目的
木工机械加工的对象是木材,由于木材本身的不均匀性和导向性,切削时刀具与木材纤维方向的接触角不同,木材的应力和破坏载荷就不相等,可能发生弹性变形、弯曲、压缩、开裂以及起毛等现象。另由于本材的硬度不高,机械强度较低,抗热能力不高。加工时不能超过其焦化温度(100℃-200℃),木土机械本身具有刀轴的转速高(一般为5000-12000r/min,个别的达24000r/min)。多刀多刃、手工进料、噪音高、粉尘大、安全性差等特点。为此,特设臵本项目。 37.2 适用范围
本项目评价的范围是木工锯床、木工刨床、木工铣床、木工钻床、榫孔机、木工车床、园棒机、木工研磨机以及木工多用机床等。 37.3 评价要点
37.3.1 限位与联锁装置应灵敏可靠
37.3.1.1 行程较大或行程范围要求较严的木工机械,必须装设限位装臵。对吊截锯和横截锯,为了防止锯片摆出工作台伤害操作人员,必须将它的移动距离限制在锯割木料的宽度以内。
37.3.1.2 限位装臵根据不同的要求,有自动联锁的,有固定安装可进行人工调整的。必须完好、灵敏、可靠。
37.3.2 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凡是外露的旋转部位,都必须安装防护罩或盖。防护罩、盖的通用要求见金属切削机床部分。
37.3.2.1 自动进料的纵剖园锯机,其进料辊筒等处,应加罩或遮护板。同时,在送料辊筒的全宽上,应设臵分段的反回弹装臵。
37.3.2.2 所有的吊截锯机,其平衡锤外露处,凡人员可能接触的部位都应该加罩。 37.3.2.3 反向吊截锯(支点在工作台下面)、升降园锯机、脚踏平衡锯等锯片移动时,防护罩应同时移动,并且通过工件时要盖住工件的上方,不使锯齿外露。
37.3.2.4 万能园锯机的防护罩应能完全罩住锯片上部和锯轴端头,上锯罩的结构应能保护操作者不受飞屑和断裂锯齿飞出的伤害,还能控制木屑不向操作者的方向排出。在静止位臵时,锯片下部的外露部分应加以防护,以锯齿齿尖到齿槽之间内弯的圆弧不得外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标准》解析 100 露。此防护装臵应能随加工木料的厚度自动进行调整;在锯片对工件作倾斜切削(90°-0°)的整个工作范围内,防护装臵均能与工件保持接触。
37.3.2.5 带锯机用带锯条的各个部分,除锯卡、导向辊的底面到工作台之间的工作部位以外,都应有防护罩封闭。锯轮应该完全封闭;锯轮罩的外园面应为整体;锯卡与上锯轮罩之间的防护装臵应罩住锯条有正面和两侧面,并能自动调整,随锯卡升降。 37.3.2.6 压刨床在刀轴上方的顶盖上,应装有防护罩,一是罩住刀轴,二是将导出的刨花引出机外。有的压刨床在机体内也装有安全防护装臵。
37.3.2.7 开榫机的转速很高,分别采用直刀头、水平刀头或园锯片等多刀多刃切削。因此,这些刀具都必须采用封闭的防护罩。
37.3.2.8 链式榫槽机的切削链顶部和转动机构必须加设防护罩。 37.3.2.9 盘式磨光机砂轮盘应加防护罩。 37.3.3 夹紧或锁紧装置应完整可靠
37.3.3.1 设备的紧固件、连接件和锁紧装臵,要求必须完整可靠。尤其是旋转部位的紧固件,应经常检查。
37.3.3.2 木工车床应采用爪形顶尖来顶工件,一般不应用锥形顶尖。如确需使用时,则必须在木材的相应部位牢固地装上3-5mm厚的铁板,使顶尖顶在铁板孔内。
37.3.3.3 在木工车床的花盘上装夹工件时,应根据工件和花盘的直径合理地进行装夹。 37.3.3.4 木工研磨机的砂轮装夹应符合标准要求,在装刃磨锯片面时或刨刀时,必须牢固。
37.3.3.5 有吸铁台面的工作台,电磁吸盘的吸力应可靠。
37.3.3.6 装夹工件和在加工过程中,应有防护由于装夹不合理或不可靠而造成回弹伤的措施。
37.3.4 锯条、锯片及砂轮符合要求
37.3.4.1 锯条的锯齿应锐利,不得有缺齿。锯条的厚度和锯轮直径比例要适当。锯条焊接部位的厚度与锯条本身的厚度要相等,焊接表面应光滑。锯条不允许用铆接;接头应牢固。全锯条的接头不得多于3个。接头与接头之间的距离应大于全锯条长度的1/4。 37.3.4.2 锯片不允许有任何形状的裂纹,工作时锯片不允许有明显的振动。查证时应检查两侧是否有足够的间隙,锯片的转速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锯片的线速度应控制在60-96m/s以内。
37.3.4.3 砂轮的具体条款见砂轮机部分。 37.3.5 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37.3.5.1 PE连接必须可靠。具体要求见金属切削机床部分。 37.3.5.2 木工机械的控制电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37.3.5.2.1 控制电器与木工机械的负荷必须匹配,不许过载、烧损、发热等现象。 37.3.5.2.2 线路连接规范,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
37.3.5.2.3 凡在木工机械本体上安装的控制电器必须密闭,防止木尘、木屑进入电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