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旅行社企业在设计企业标识应重点考虑哪些方面? 3、 我国旅行社与国外旅行社分类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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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1 旅行社的设立 任务名称 1-2 旅行社的筹资和选址 知识点名称 旅行社的选址原则、旅行社的设立方式 知识点详述: 一、旅行社的选址 商业饭店之父斯塔特勒在谈到饭店经营成功的根本要素时用了六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地点、地点、地点”,六个字其实是两个字,反映了选址对于饭店经营的重要性。选址不仅对饭店企业重要,对于其他服务类企业也同样重要,旅行社也不例外。旅行社的选址牵涉众多,关系到旅行社的利润及其未来的发展空间,因而也是一家旅行社开办之初需要认真考察、选择、确定的一件大事。 (一)影响旅行社选址的因素 1、旅行社的主导业务。旅行社的主导业务对旅行社的选址有重要的影响。按其业务特点,旅行社一般分为地接社和组团社两类。地接社主要承接外地游客来本地的参观游览,包括团队和散客类。因此,这类旅行社在选址时多选择靠近重要交通站点、景区,便于外地散客的walk-in。组团社主要组织本地游客外出旅游,因此,在选址时适合选在商务区、闹市区或居民区,方便目标客户直接接触企业产品,同时也便于宣传企业、方便客户入户咨询。 2、成本。对于中小型旅行社,在选址时要考虑到旅行社所在地的租金或房价的高低。商业中心区的租金或房价远高于其他地区,企业在选址时往往需要权衡地租、利润、企业资金等多个要素,因而会影响企业的选址。 3、投资者的个人偏好。对于众多的小型旅行社而言,旅行社在选址时往往受投资者的个人偏好影响更多。 (二)旅行社选址原则 1、符合企业业务经营的要求。 旅行社在选址时需要充分考虑本企业的业务经营的要求,根据企业主营业务的特点做出选择。组团社应考虑企业地址应接近本地目标客户、便于目标客户发现且到达;地接社应重点考虑外地散客易于接近和发现。 2、便利原则。 便利原则是指旅行社的选址应根据旅行社市场定位的需要,为目标顾客的咨询、预定、购买提供最大的便利,降低目标顾客的时间成本。 (1)交通方便。旅行社附近应有便利的公交车、地铁等大众交通工具,人流量大。交通枢纽附近的区位商业价值非常高,如果不考虑成本压力,则不失为旅行社选址的最佳选择之一。 (2)有聚集效应。旅行社应位于人群聚集较多的场所,如商业街、影剧院、娱乐场所,风景名胜区、居民区等附近,这些地方人气很旺,有很强的聚集效应,顾客较易接近这些地方,能够省时、省力。 3、效益性原则。旅行社的选址应考虑能否为旅行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不管旅行社选址在什么地方,如果能以较低的成本换来较大的回报,都是不错的选址。 二、常见的旅行社设立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的股份,也不发行股票。股东确定出资金额并交付资金后即由公司出具股权证明,作为股东在公司享有权益的凭证。股东的股权证明不能自由买卖,如果有股东欲出让股权,一般应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受一定条件的限制。 股权转让时,公司的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如果股权转让给非公司内部的其他人员,则需征得全体股东的统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入股的资产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股票的形式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方式进行组建。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票的一部分,然后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其余部分自资金的方式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归股东所有,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认购、自由转让。股东一旦认购了股票,就不能向公司退股,但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出售股票。股东入股的资产以货币为主,但也有以实物或知识产权等作价入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负有有限责任,但上市公司必须依法向公众公开财务状况。 3、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5个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由2以上自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问题与思考: 1、 旅行社选址应充分考虑哪些方面? 2、 个人设立的旅行社适合采用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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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1 旅行社的设立 任务名称 1-4 旅行社组织设计 知识点名称 旅行社的组织结构 知识点详述: 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其主要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共性。旅行社的组织设立有两种主要方式: (一) 按照职能设置的旅行社组织结构 按照职能划分部门的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是目前大部分中小型旅行社采用的组织结构模式,见图1-1。这种组织结构的特点是权力高度集中,部门职能明确,分工各不相同。上下级之间实行单线从属管理,总经理拥有全部权限,尤其是经营决策与指挥权。旅行社的部门有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构成,业务部门包括外联、计调、接待、散客、导游等,管理部门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不同旅行社的部门分工有所不同,部门名称也会有小的差异,但在多数旅行社,主要业务部门具有下述功能: 图1-1 按职能设置的旅行社组织结构 1、外联部 部分旅行社设置“营销部”,功能相近。主要从事旅行社产品的销售。外联部是公司对外联络、搜集信息的部门、对外协作联系、市场调研、市场营销计划、方案的创作等职责,为保持旅行社同合作部门良好的关系,畅通旅游渠道,销售旅游产品作好前期准备和善后工作。 2、计调部 计调部是旅行社的核心机构,主要从事旅游线路的设计、线路中所需产品的采购以及旅游行程的安排等职责。该部门掌握旅行社的各种资源,负责线路中各个要素的安排,其工作质量决定了旅行社工作质量。 3、接待部 接待部是旅行社的窗口之一,负责公司业务受理、散客及团队旅客接待等任务。接待部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关系到游客对旅行社印象的好坏。 4、导游部 导游部是公司直接为旅客服务的部门,是公司对外的重要窗口,负责导游、翻译业务和对导游翻译人员的管理,并规范导游翻译服务。 5、 财务部 财务部是旅行社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旅游团款的收支、团费的发放、办公经费的支出,员工工资的发放、缴纳税款等事务,是旅行社运营健康与否的晴雨表。 6、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公司人员档案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后续力量。 (二) 按产品设置的旅行社组织结构 旅行社以自己所经营产品类型进行部门划分,形成企业组织结构,见图1-2。这种组织结构形式在一些中型或大型旅行社中较多出现。其优点是各部门分工明确,业务熟练,缺点是各部门工资可能出现重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图1-2 按产品设置的旅行社组织结构 问题与思考: 1、常见的旅行社组织结构设置有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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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1 旅行社的设立 任务名称 1-5 旅行社人员管理与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