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 。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乙方按每亩 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 ,合计 。共计 (大写: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
支付时间: 。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方式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如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5、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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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单位)各执1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承包林地附图;
2、甲方将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提供:(1)甲方权属证明复印件;(2)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3)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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