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八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
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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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臵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
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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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
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查验
第十四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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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
第十六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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