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陆佳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900吨铜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三、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 地理位臵
本项目厂区位于玉环县滨港工业城二期SSM041-0705C地块(玉环县金属熔炼产业提升区一期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东侧隔着惠海路为台州江旭铜业有限公司;南侧为玉环凯凌铜业有限公司;西面为玉环竞腾铜业有限公司;北面为规划河道及工业城二期其他工业用地。项目拟建地周边现状敏感点主要为西侧的沙门镇大沙湾村(最近距离约1905m)、北侧的沙门镇灵门村(最近距离约2102m),规划敏感点主要为北侧的二类居住用地(最近距离约792m)。
3.2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各测点的SO2、NO2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铅能满足《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 7335-87)的相关要求;氧化锌、铜及其化合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标准要求。区域PM10部分测点存在一定超标现象,主要由于规划区北侧的滨港工业城二期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土建施工,导致PM10超标。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体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内河水质现状已不能满足III类功能区的要求,总体评价为IV类水质,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BOD5、石油类等。造成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为河网内河水流速慢,径流量小,河流的自净能力较差,原有滩涂养殖及渔业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不能得到净化与稀释,导致污水流入水体。
(2)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区域的地下水pH值、锌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Ⅰ类标准要求,铜、铅为Ⅱ类,表明该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为Ⅱ类。
(3)海水环境质量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东侧海域海水监测资料,pH、DO、铜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一类海水水质标准,锌、铅、COD、BOD5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挥发性酚为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磷为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该海域总体水质为劣四类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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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壤、河道底泥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本规划区内的土壤和河道底泥中重金属指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拟建地现状昼夜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3.3 保护目标
本项目保护目标:
1、水环境: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桐丽支河、沙门河、五门河等,纳污水体沙门、干江二类海域。
2、空气:保证项目所在区域及附近区域的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噪声:使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之内。
4、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后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5、土壤:使园区内土壤维持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三级标准之内,不使土壤恶化。
6、敏感点:项目拟建地周边现状敏感点主要为西侧的沙门镇大沙湾村(最近距离约1905m)、北侧的沙门镇灵门村(最近距离约2102m),规划敏感点主要为北侧的二类居住用地(最近距离约792m),具体见表3-1。
表3-1 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情况
敏感点名称 大沙湾村 现状 灵门村 规划 居住用地 北 北 2102 792 367户,1054人 约80亩 方位 西北 最近距离(m) 1905 备注(2012年) 138户,503人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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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1 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厂区范围初期雨水。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玉环县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CODCr达标排放量约0.019t/a,氨氮约0.003t/a,排放量较少,不会对玉环县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实施后对厂区内(不含绿地)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建设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玉环县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其中铅等一类污染物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排放,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生产车间、管道沟、墙裙、原材料仓库等的防渗、防腐措施,收集全厂的初期雨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只要企业需做好厂区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情况,则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烟气。
项目拟在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上方设臵集气罩,再在熔化系统外加密闭集气柜,将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集气罩臵于内部,废渣罐待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固废堆场。收集的废气先进入沉降室初步沉降并降温再依次通过布袋除尘器和高效滤筒除尘器,一台“熔化+保温”连体炉配备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最终经由同一排气筒高空(15m以上)排放。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熔炼烟尘及其所含的铅烟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类区新建、扩建、改建相关炉窑标准,熔炼烟尘中所含的铜、锌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关计算值要求(参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规定计算值);综上,项目熔炼烟尘经处理后其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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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采用预测模式对等标污染负荷较大的铅烟、氧化锌进行影响预测分析,结果显示,废气经有效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浓度、各敏感点浓度均能达标,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熔铸生产车间需设臵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厂区平面布臵及周围环境调查,项目厂区现状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的沙门镇大沙湾村,离厂界最近距离1905m;规划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北侧的二类居住用地,离厂界最近距离792m,能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2)区域叠加影响分析
根据《玉环县金属熔炼产业提升区一期规划(沙门金属行业提升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修订稿)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33.5万吨规模的废旧金属熔炼产能全部实施后,区域会出现铅烟小时浓度超标现象,主要分布在规划区范围内及北部区域,规划区外最远超标距离约176m,该区域范围均为工业用地,但各敏感点影响浓度均未超过居住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只要采取有效综合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臵各生产设备,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且项目位于玉环县滨港工业城范围内,周围均为工业企业,项目噪声不会对厂界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材料筛选杂质、炉渣、集尘灰渣、初期雨水沉淀污泥,另外还有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炉渣、集尘灰和初期雨水沉淀污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中未找到完全匹配的危险废物条目,但炉渣、集尘灰渣、初期雨水沉淀污泥含有氧化铜、氧化锌及少量的铅,具有一定的毒性,参照“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类别中“331-027-48 铜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项目产生的炉渣、集尘灰渣、初期雨水沉淀污泥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执行。企业须在厂内设臵独立固废堆场,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必须硬化、耐腐蚀,且表面无裂缝,贮存设施周围应设臵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并防风、防雨、防晒、防漏。炉渣、集尘灰渣、初期雨水沉淀污泥的堆放场的建设和运作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遵守联单转移制度,不得随意堆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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