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人如需在高空作业时,应尽可能搭设临时操作台。操作台为工具式,宽度为0.8~1.0 m临时以角钢夹板固定在柱上部,低于安装位置1.0m~1.2m,工人在上面可进行屋架的校正与焊接工作.
(4).如需在悬高空的屋架上弦上行走时,应在其上设置安全栏杆。 (5).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必须用绳子与已固定的构件绑牢。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为65~70度为宜。
(6).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过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7).安装有预留孔洞的楼板或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盖严。 (8).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上高空作业。 第三节、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部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 ,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边,才能松钩或拆除时固定工具。
(6).吊装现现场周围应设置临时栏杆,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第四节、其它安全措施
(1)明确各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确定自己
的安全责任目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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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吊工具应牢固可靠,做好试吊工作,经确认无问题后方准吊装。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起重机从电线下行驶时,起重机司机要特别注意吊杆最高点与电线的临空高度,必要时设专人指挥。
(4).吊装散状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并保持平衡,方可起吊。 (5).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6).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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