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给排水专业技术问题解答
Ⅰ、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
1、《建规》8.4.2条第1款:“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应连成环状” ,8.4.2条第2款又规定:“高层厂房(库房)其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 ,则8.4.2条第1款中的消防竖管是否也需成环,还是仅消防给水管成环即可。
答:除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或建筑高度不超过60m)的单元式住宅及塔式住宅(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外,当消火栓系统中有消防竖管时,消防竖管应成环。
2、“建规” 8.4.2条第9款中,严寒和寒冷地区非采暖建筑室内消火栓管道最高处应设有自动排气阀,非上述条件下的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高处不设排气阀是否可行。
答:非上述条件下的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高处也需设自动排气阀。
3、室内消火栓给水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系统,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设室内消火栓泵是否可行?
答:根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定义:平时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消防时必须开启消防给水泵,以满足系统灭火所需水压的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故应设室内消火栓泵。
4、某多层民用建筑,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有两路市政自来水引入管,如市政自来水引入管的水量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给水的要求,水压不能满足室内消防给水的要求,是否均应设消防水池和室内消防泵?
答:可仅设室内消防泵吸水井及室内消防泵(当地消防部门另有规定除外)。 5、单栋多层民用建筑,仅一路市政自来水引入管,是否可以只设屋顶消防水箱和增压泵,不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
答:当单栋多层民用建筑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25L/S时,可不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但需征得当地消防部门同意),否则应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 6、2010年技术问答21条,工业建筑不适用此条(工业建筑如丁戊类厂房)。“省水规”总则中明确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两者有矛盾?
答:没有矛盾。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25L/S的民用建筑均为体积很小的建筑,而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25L/S的丁、戊类厂房体积可达50000m3,二者性质相差太大,不可参照执行。
7、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取水口保护距离大于150m,在室外消防管网上设有消防水泵接合器(距取水口不大于40m处),发生火灾时消防车从取水口取水,通过消防水泵接合器往室外消防管网注水,再由室外消火栓出水灭火,此设计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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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行,应设室外消火栓泵。
8、60m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20L/s,每单元设置一根立管,该立管管径应按10L/s、还是20L/s 确定。 答:应按20L/s确定。
9、一幢住宅三个单元,其中中间单元8层,两侧单元6层,则住宅的8层单元设室内消火栓,住宅的6层单元部分是否需设室内消火栓? 答:住宅的6层单元也应设室内消火栓。
10、某四层门诊楼,鉴于平面较复杂,上下不对齐,设计人员将消火栓系统设成横向环网,每层一个横向环网,纵向仅设2根竖管联通横向环网,在横向环管上设短立管连接消火栓,横向环管按二个阀门之间连接的消火栓不多于5个的原则设置阀门,此设计可行吗?
答:不可行。室内消火栓系统仅设水平环管的供水方式一般仅适用于下列场所:地下人防建筑;一层建筑;水平环管敷设在1层顶(1层消火栓及2层消火栓均从敷设在1层顶的水平环管接出)的二层建筑。
11、屋顶消防水箱增压泵出水管和旁通管合并后是否应设两条出水管和室内消防环网相连?
答:也可以一条出水管和室内消防环网相连。
12、消防水池储存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如消防泵房内已设室外消防泵向室外消火栓供水, 消防水池是否还应设消防水池取水口? 答:可以不设。
13、消防泵出水管上设置泄压阀防止系统超压,泄压阀及排水管管径如何确定? 答:一般不小于消防供水总管管径的1/2。
14、设有消防设施的防空地下室,平时不做他用的房间,是否要设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答:可以不设,但应在平面图中明确平时不做他用。
15、“省水规” 2.1.8条商业服务网点除包含小型商业型营业性用房外,包含物业管理用房,遇到社区用房(层数及面积均符合商业服务网点条件)能否按商业服务网点对待(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因产权不同,业主不同意名称互换)? 答:社区用房不可以按商业服务网点对待。
16、4S店由多种功能组合而成,内有展厅、办公、维修间、修车库、汽车库,如何定性?如何确定室内外消防水量?是按不同功能分别对应体积或车位数确定室内外消防水量,然后选大的,如功能a室内消防水量15L/S,室外消防水量25L/S,功能b室内10L/S,室外30L/S,则该建筑的室内、外消防水量是否应分别为室内15L/S,室外30L/S?
答:修车库、汽车库按车位数确定室内、外消防水量,其它应根据4S店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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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查《省水规》表5.0.2和表5.0.4-1中展厅、办公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然后取大值。
例如上述4S店:体积为51000m3,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高度8m,修车库3个车位,汽车库10个车位。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室内10L/S,室外10L/S;展厅、办公的室外消防用水量30L/S;展厅的室内消防用水量20L/S,办公的室内消防用水量15L/S。上述4S店消防用水量:室外30L/S,室内20L/S。
17、厂房一层配电室(面积小于200m2)门开向室外,有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窗间墙大于2m,符合建筑专业相关要求,是否可以不要求配电室有两支水枪同时到达?
答:该配电室内可不设室内消火栓,可由室外消火栓保护。
18、《省水规》第7.5.5条,当建筑高度大于120m时,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宜采用消防泵直接串联或设中间水箱转输的串联消防给水系统,120m的界限能否扩大?
答:120m的界限不宜扩大。
当住宅建筑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一泵到顶”的并联给水系统。但水泵扬程不应超过240m。
19、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第7.4.3条:洁净室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不含不通行的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1)何为不通行的技术夹层?(2)我们厂房技术夹层内有时风管和水管很多,只可以局部走人,没设马道时,是否可以不设消火栓?若设了马道,是否可以只在马道边设置即可?即使中间区域无法满足两股水柱? 答:(1)技术夹层内无可供人员通行的局部通道及马道时,即为不通行的技术夹层。
(2)技术夹层内仅在可供人员通行的通道及马道附近设置消火栓即可,但消火栓间距应比通常情况下小一些,设置数量应多一些。
20、问:(1)因土地性质或日照原因,公寓楼户型与单元式住宅完全相同,某公寓楼,建筑高度小于60m。这种建筑户内要设自动喷淋吗?(2)如公寓楼建筑高度54m,18层,是按一类高层建筑还是按二类高层建筑设计?
答(1)公寓楼应按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建筑高度不超过60m的公寓,公寓的公共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寓户内可不设自喷系统,户外要设自喷系统;建筑高度超过60m,除建筑面积小于5m2卫生间和不宜用水补救的场所外,均应设自喷系统。(2)建筑高度54m的公寓应按一类高层建筑楼设计,不应采用双阀、双栓消火栓。
21、区域共用消防水池、泵房,是否有规模限制。30万平方小区是否可以只设一个水池、泵房。
答:区域共用消防水池、泵房原则上没有规模限制,但火灾次数是根据规模确定,公共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万m2,宜按1次火灾计;住宅火灾次数按《省水规》表5.0.1确定。二次火灾的水量和水泵可以储存、合建在一个消防水池和泵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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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一栋24层住宅,增压稳压设施停泵压力0.3MPa,最低层消火栓静压为1.04MPa,是否要分区? 如不分区,小区静压大于1.0MPa的多栋11至18层住宅是否每栋入口要减压?
答:(1)最低层消火栓静压超过1.0MPa时,要分区。
(2)若不影响最高层消火栓静水压力满足规范要求,可把增压稳压设施停泵压力、启泵压力进行调整,使最低层消火栓静压不大于1.0MPa 。 23、消火栓系统稳压泵流量不大于5L/S. 请问套用图集选用1L/S可否? 答:完全套用图集的所有设计参数时,增压稳压泵流量可以按图集选用1L/S。但应注意当增压稳压泵采用1L/S时,增压稳压泵所需扬程很高,需用图集增压稳压泵的停泵压力复核最低层消火栓静压是否大于1.0MPa 。
24、一类高层建筑的地下汽车库(含人防)按汽车库取消防用水量是否合适? 答:合适。
25、建筑内门厅未设消火栓,由走道内的消火栓保护,门厅与走道的门为防火门,但属同一个防火分区,是否可以? 答:可以。
26、某工程地下一层汽车库,地上十一层,其中一层北侧沿街为商铺,南侧分隔成一间间的单间汽车库。共12间单间汽车库,单间汽车库每4间与4间之间有楼梯隔开(间距>2M)二层为商铺,三层~十一层为单元式住宅。按照2011年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水专业)第一章20条:首层设置汽车库执行“汽规” 。但“汽规”在总则中指出:在执行“汽规”的同时,需同时执行其他现行规范。一层每4个单间汽车库少于5辆汽车,该一层汽车库是否需2支消防水抢同时到达,还是此处可不设室内消火栓保护。
答:上述问题的建筑,由于一层汽车库与二层商铺、三层单元式住宅的防火分隔不具备两栋建筑的条件,应视为一栋建筑,该一层汽车库需2支消防水抢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27、同一层消防给水立管开2个三通,设2个消火栓可以吗?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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