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入园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系:
为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拟于三月下旬开始选拔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业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团队成员的规定
1、项目团队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3、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4、申报创业项目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二)申报创业项目的要求
1、鼓励以所学专业为创业依托,服务学生,同等条件下以本专业创业团队优先。
2、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计划书设计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创业项目。
3、不允许餐饮食品、培训类等一般性项目进驻。 (三)其他条件
1、每个创业项目团队成员由2---8人组成,提倡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业团队。
2、原则上每个创业项目团队应配备1名指导教师。 3、项目团队拥有创办公司所必需的营运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需要申报创业团队提交的文字材料
创业项目需以自主创业团队为载体,需有创业主要负责人所在系作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提交申请以下入驻材料:
(一)入驻创业园申请表; (二)创业计划书; (三)入驻创业园竞标书;
(四)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五)公司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家长同意的相关证明。 三、对申报创业项目团队的资助方式
1、免费提供指定的经营场所,并为入驻公司提供照明、电源接口、电话接线等办公设备;
2、学校为入驻项目团队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及咨询指导服务; 3、为每个入园团队提供1000元项目启动资金。 四、创业项目申报、甄选与审批工作进度 3月20日-3月23日,受理创业项目申请; 3月24日-3月28日,组织专家评审与答辩; 3月31日,创业园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公布结果;
4月6日,通过审批的团队签署创业园入驻协议。 请各系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系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报送各校区学工处办公室,并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jiuye@jsou.cn,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3日。
各校区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如下: 就业指导中心:宋智华 联系电话:86265508; 东校区:安建华 联系电话:83774801; 应天校区:潘抒灵 联系电话:86496569。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创业园管理办法 2、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3、创业计划书模版 4、入驻创业园竞标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1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办好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规范创业园管理,保证创业园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业园是学生校内创业实践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创业园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服务,促进专业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管理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创业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大学生创业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高职教育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各系党总支负责人等组成。
2、在创业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承担创业园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办公室成员由学工处、团委、学生干部组成,下设财务咨询服务部和综合管理服务部。
第四条 创业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权力 1、负责编制创业园的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管理办公室开展创业园管理工作。
4、创业项目的审批,对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5、其他对创业园管理的决策权。 第五条 管理办公室职责 1、创业园对外宣传和联系。
2、创业园和创业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3、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4、对创业团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创业沙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