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
残疾人联合会的请示
管委会:
我区现有残疾人1669人,残疾人工作已陆续展开,但区残疾人联合会至今没有成立,无牌子、印鉴,影响了我区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综保区(港区),维护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扶贫、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规范我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国务院残工委〔20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意见》及省、市残联要求,拟申请成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残疾人联合会。
拟成立的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残疾人联合会是我区广大残疾人的基层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综合性残疾人事业团体,与区社会事务局合署办公。
拟成立的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负责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
力量;负责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辅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负责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政策,研究制定综保区(港区)有关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完成区党委、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妥否,请批示。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