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运行车间
部门名称
运行车间 上级部门
炼钢厂 下级部门
炼钢行车班、电工班、维修班 部门本职
电力供应、吊运服务、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集团、炼钢厂、运行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决议、政令、指令、程序。
2.组织本车间的规划、计划、标准、管理规定等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并组织贯彻实施,确保实效性和可行性。 3.生产管理
3.1每月25日前负责组织编制本车间月度、季度目标计划,并根据本年度1-10月份设备运转状况及工艺技术、人员技能现状,充分挖掘潜能,于每年12月20日前,根据炼钢厂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下年度安全、设备、成本、能源等目标计划上报部长批准后督查实施。
3.2搞好车间各工序间的组织协调保证生产顺行,确保上下游工序
顺畅。
3.3每天做好电耗、安全、设备、成本等各项指标统计、上报工作。 3.4组织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根据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3.5组织对服务生产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制订持续改进措施。 3.6组织本车间时序计划的提报,并组织实施。
3.7及时掌握生产计划进度情况及设备服务生产情况,针对各种偏离计划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3.8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组织、服务好转炉车间、连铸车间、准备车间、等车间上下游工序及相关职能科室的衔接配合,保证生产计划的进度。
3.9组织本车间影响生产的事故调查、分析和责任追究,组织制定事故预防措施。 4.服务质量管理。
4.1根据炼钢厂质量管理要求,参与编制《运行车间岗位操作规程》并不断的完善、修订,制定车间质量控制措施,不断规范职工的标准化操作。
4.2组织做好本车间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工作,监督抽查质量过程控制情况和质量持续改进的情况,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4.3组织车间QC小组活动,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新技术应用于本车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治安、消防管理
5.1根据炼钢厂及车间安全环保计划,组织制定本车间的各类安全
及环保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2按照炼钢厂《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中“安全活动月”及其他要求,组织和参加安全月活动。
5.3按照炼钢厂《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中“岗前五分钟活动”要求,组织各岗位岗前五分钟活动开展。
5.4组织落实冬季四防、夏季四防、安全百日赛等管理工作。 5.5组织落实安全及环境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
5.6组织做好安全及环保培训及考核工作,重点做好本车间行车工、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7组织本车间重大危险源区域的防护与监控,以及督查。 5.8根据炼钢厂要求做好本车间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
5.9不断对本车间事故应急预案的进行修订完善、演练及其他ES贯标工作。
5.10根据炼钢厂安全生产要求,每月25日前制定相应的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安全活动计划,并进行实施。
5.11每周二组织分析本车间的安全环境情况、职业健康状况,制定隐患整改措施。
5.12每周二组织召开车间级安全、环境教育、安全环保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5.13每周四对本车间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组织日常检查,有效控制风险和环境影响。
5.14组织新、转岗职工的培训及师徒协议签订。 5.15组织对外来人员安全环境教育。
5.16组织制定本车间安全、环保的检修作业措施。
5.17按照炼钢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计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六无”目标(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人员犯罪、无受治安处罚人员、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社会丑恶现象)。
5.18按照炼钢厂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车间年度、月度消防工作计划及重点、要害部位防火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火灾事故。
5.19组织本车间行车、配电、高低压室要害部位、重点区域的防护与监控、消防器材的配备与维护保养工作。 5.20组织本车间废旧钢丝绳除油后的安全处置。
5.2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按权限组织本车间重大安全事故、环境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各类事故后的处理和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成本、内部市场化运作管理工作
6.1组织对车间预算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分解及过程控制。 6.2组织制定车间各项消耗定额和成本管控措施。
6.3组织对二级市场化供需合同中的标的、价格、产品/服务质量标准和索赔标准进行确认。
6.4组织建立三级市场供需合同,对三级市场运作中的异议、索赔进行仲裁和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