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样的终身学习形式。扩大省、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覆盖范围,组织实施社区教育行动计划。以莆田社区大学为龙头,落实省终身教育委员会提出的社区教育机构“十百千”计划和社区教育工作者“百千万”计划,加快构建县(区)社区教育中心、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村(居)社区学习点组成的社区教育网络基地,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到2015年基本形成城乡社区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实施阳光工程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到2012年全市所有乡镇、45%的村(居)建有老年大学。
(七)特殊教育
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所有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标准要求。支持仙游县、秀屿区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到2015年,全市所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和教育、康复设备配备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70%附设特教班的普通中小学校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抓好三类残疾儿童“普九”巩固提高工作,全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97%以上。
积极发展“三残”儿童少年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办“三残”儿童少年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班。
(八)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师德建设的首要地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师德建设机制。完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任(聘用)、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
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县(区)域内公办教师实行“县(区)管校用”。2011年在荔城区启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2013年在其他县(区)全面实施。2012年底前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基本配备到位。
提高中小学教师和幼教师资素质。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中小学、幼儿教师教师资格准入,落实幼儿园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保证新增教师质量,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积极引导富余学科教师培训转岗。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开展
对中小学、幼儿教师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师年工资额的1.5-2.5%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充分发挥莆田市名师工作室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启动除“两语”外的其他学科的研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院校,推动县区级教师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市、县区教师培训体系。
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的需要,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办法。人事、编制、教育部门要在进人手续、职称评聘等方面,积极支持职业院校招聘引进重点专业建设急需的优秀人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力开展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师资培训,加强职业院校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建立一支双师素质突出的师资队伍,依托高等院校轮训中等职业学校的校级和中层领导,提升他们管理、决策、服务等能力。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强化教师工资财政保障,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在实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时,对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适当区分补贴等次,对山区、海岛和边远艰苦乡村学校教师给
予更多倾斜。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对长期在农村从教、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在农村地区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保障寄宿制学校教师、交流教师住宿需要;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各5%,并适当提高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
(九)教育对台对外交流合作
深化教育对台对外交流合作。加强闽台教育交流合作,推动莆田学院组织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开展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与教学资源基地建设,实施“校校企”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发挥高校妈祖文化研究优势,打造两岸教育、文化交流平台。大力推动与港澳地区各个层次的教育双向交流。继续推进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支持莆田学院海外合作办学,吸引更多的外国文教专家、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莆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为台商子女就学开辟“绿色通道”。
四、保障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坚持德育为先。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寓德育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