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箫学校新教育实验课时备课 年级: 初三 学科:思想品德 主备人:苏灿云 使用人: 周次 第 课时 课题: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A类:知道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 课型:新授 学习 目标 B类:能分析说出法律的本质和我国法律的本质 C类:查找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中,我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 预习 作业 了解法律的古文写法,简单了解法律的含义,让学生首先有一个对于法律的概念,从而为下面的活动进行铺垫。 教学板块 第一板块:激趣导入,揭示课题【时间: 分钟】 学生活动 了解法律的古文写法,简单了解法律的含义,让学生首先有一个对于法律的概念,从而为下面的活动进行铺垫。 (一)学生活动:准根溯源 第二板块:预习检查,探究新知【时间: 分钟】 (二)学生活动:“道德”“法律”大PK——引导学生在比较中揭示法律的特征和本质 教师引导: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不同规则,道德也是规则的一种,那么“道德”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学生分小组讨论,自由发言。 话题一:道德是怎么形成的制定的,谁才能制定法律? 话题二:道德,比如,勤俭节约,它对人们是一种约束,是不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呢?那么法律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呢?留下第二个疑问。 话题三:违反了道德,会受到大家舆论的谴责、批评,那么法律起作用的手段又是什么呢?留下第三个疑问。 法 律 道 德 形成方式 起作用的手段 约束力的范围 由国家制定 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自发形成的 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 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 学生针对自主发现的三个疑问进行解答。 总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教师引导:刚才同学们概括的就是法律不同于其他行为规范的独特之处,我们可以称其为法律的特征。对于法律的特征,相信同学们还存在一些疑问,下面我们就针对法律的三个特征展开自由问答, 多媒体课件展示图片、案例资料: 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教师引导:刘志军被追究法律责任说明了什么?引导学生认识到刘志军身为高官触犯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说明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的事实又说明,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指出这是法律最主要特征。 法律在线: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写入宪法。 通过上述内容引导学生认识到: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本质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法律的本质——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我国法律的本质——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三)谁动了我的照片——借助网络热门话题,引领学生走近权利与义务 网络红人小胖 小胖原图 小胖被ps的图片之一 现实中的小胖是上海市的一名普通中学生,在某次机缘巧合下,一张小胖的照片被传上网,因小胖表情滑稽,接着引发网民大规模恶搞。于是小胖的形象变得五花八门,一会儿是古装小丫头,一会儿是海盗辛巴达,一会儿盛装出演武侠剧,一会儿又交战两伊战场?? 小胖说,上初二时,学校组织了一次和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活动结束后,有一天,同学告诉他,“网上有你照片,快去看看。”充满狐疑的小胖在网上终于看到自己的原始照片以及被修改的照片。“我很生气,却不知道是谁这么可恶。”小胖表示自己暂时还不想告那些篡改自己照片的人,但是不希望有些人将自己的照片改成不健康的图片。 教师引导:你赞成这种恶搞他人照片的做法吗?为什么? 法律在线: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制作者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的行为。 通过上述内容引导学生认识到:“恶搞”虽然有时能博得众人一笑,可是也侵犯了某些公民的权利,没能尽到“遵守法律”的义务。引导学生初步 树立权利义务观念。 教师引导:看来我们得学习有关权利义务的知识,才能更好地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让法律为我们的权利与义务保驾护航。 (四)权利义务知多少——帮助学生关注生活,依据法律,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环节一:生活的瞬间 图1 :士兵站岗,履行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图2:上课,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情景创设:我们要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美丽瞬间,捕捉人们正在享有什么权利,履行哪些义务。教师首先抛砖引玉,提供社会生活中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典型图片。学生分析上面图片中的人们正在享有怎样的权利?履行什么义务? 环节二:法律图书馆 师生互动:学生通过借阅法律读本等途径,查找法律依据,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师可以在每部法律读本上建立链接,对应相关的权利或义务。教师可以启发学生思考:“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与同学们所熟悉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何不同?通过这一环节的学习帮助学生明确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公民权利义务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公民其他权利和义务的源泉。 第三板块:巩固练习,拓展延伸【时间: 分钟】 (五)校园故事多——引导学生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 落实“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环节一:我的权利我作主 小品表演 小贾同学上课经常随便讲话,影响其他同学学习,下课后,老师将他带到 办公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他还振振有词:“我享有言论自由权,其他人不能干涉。”“老师,上课铃响了我要回教室了,你不能侵犯我受教育的权利”。 教师引导:你赞成小贾同学的说法吗?为什么?学生分组讨论,教师对讨论进行指导,使学生认识到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该同学片面强调自己享有的权利,没能考虑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在学生阅读、分析提履行相应的义务。 环节二: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供的材料之后,思考回答500元、200元、100元……7月30日,泸州市南苑会议中心底楼会议室里爱心涌动,82名曾受过资助的大学生向栋梁工程捐献了10300元爱心款。问题 他们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也把爱心接力棒传承下去。“因为有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我们才得以完成大学学业。今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 参加此次活动,用行动把爱心传递下去。”捐赠仪式上,参加捐赠的同学们说。“今后,我们每年都将参加栋梁工程受助大学生回报活动,把它作为一次次感恩回报行动。我们要以一颗感恩的心把栋梁工程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爱心工程传递下去,让爱心的力量惠及更多寒门学子,成就他们的美好人生。”记者在现场看到,曾经受助的大学生纷纷走向捐赠箱,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爱。有部分在外地工作、不能来现场捐赠的受助大学生,还委托亲属前来奉献爱心。82名受助大学生共捐赠了10300元爱心款。 教师引导设问:材料中的人们享有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怎样? 教师引导:国家和学校为了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提供了物质条件,促使他们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毕业后尽了劳动的义务,使自己的劳动权,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也得到更多的保障。并积极回报社会。 同时,教师指导学生认识到受教育和劳动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环节四:辛苦并快乐着 情景创设:班长赵晓跃在班里发起号召:“做好城市小主人,奉献爱心,服务他人”,她和班里的不少同学一起加入了泉城义工的行列。 播放视频焦点访谈——泉城义工: 在学生分析提供的材料之后, 教师引导设问:你怎样看这些同学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对你有哪些启示呢? 借助榜样的作用,启发学生认识到晓跃成为泉城义工,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行为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积极去做。 青少年应该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四板块:课堂小结【时间: 分钟】 教师小结:通过本目的学习,相信同学们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懂法好少年。 第五板块:当堂作业【时间:10 分钟】 填空 1、法律是由 制定,靠 保证实施,对 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2、法律是 意志的体现。 3、我国法律是 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思考: 1、请比较“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说出法律规范的特殊性。 2、你认为胡长清、郑筱萸等人被判处死刑说明了什么? 教学反思 通过不同的环节的设计,让我们的运用多种教学资源,设计教学思路和教学情境,更好的处理各项重点和难点,从而能够更好的完成本节课的各项目标。
1.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有效教学备课成品 - 图文
2026/1/27 13: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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