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藻溪镇小学食堂改造工程施工工程
商 务 标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 期:2014年9月9日
附件一
投 标 函
苍南县藻溪镇小学:
我公司详细研究了 苍南县藻溪镇小学食堂改造工程施工工程的招
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并进行了周密的勘察。按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本公司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书,愿意以总承包的方式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由 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工期为 30 日历天,并已按要求认真填写了标书有关内容和必要的说明。如能中标,我公司保证履行标书的承诺(包括质量、文明施工),及时签订并认真履行合同。
法定代表人:(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2014 年 9月9日
附件二
下 浮 率 报 价
建 设 单 位: 苍南县藻溪镇小学
工 程 名 称:苍南县藻溪小学食堂改造工程施工
投标下浮率(小写): % (总价下浮)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14 年9 月 9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杨瑞华 (姓名)系 赣州三和工程建造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温超龄 (姓名)在 2014 年 7月 26 日至 2014 年 8 月 30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苍南县成人教育中心学校校舍维修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是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 温超龄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90年10月 身份证号码:330327199010315166 单位:赣州三和工程建造有限公司 部门:经营部 职务:办事员 代理时限2014-7-26至2014-8-30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14年 7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