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必要时,或者需要精确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②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③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请两种形式。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体或工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单位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适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现场随机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对有效的协调方法。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应重
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自己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自己想得到的帮助等。
八、 节能环保、文明施工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1、节能环保的任务
良好的施工环境是保证居民安定的重要条件下,同时也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的有力保障。本工程应做到以人为本、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
2、节能环保的方法
(1)落实节能环保的任务和责任
我司将根据监理委托合同,进一步明确本项目工程环境管理的目标和具体任务,选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并由公司主任环境管理工程师对本项目工程环境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对环境管理危险源进行识别并制定响应对策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根据该工程涉及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与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调查表》进行对比,对环境管理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若有新的环境因素时,应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项目监理部识别出所有的环境因素后进行危害的分析,分析危害一旦发生的影响和损失,根据危害分析结果,制订项目施工环境监理实施方案。识别的环境因素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①大气污染 ②水体污染
③噪音污染 ④土地污染
⑤能源资源和原料、辅料消耗 ⑥其它环境问题(包括热、光辐射等)
(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环境管理的制度、措施等文件 在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有关环境管理的体系、制度、规程等文件,确保施工单位真正把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当作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工程环境管理体系,贯彻ISO14001环境体系情况; ②施工安全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配备; ③工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④现场环保小组的确立及成员; ⑤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 ⑥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⑦施工及生活、办公区域卫生责任区的划分与责任人的落实。 (4)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工程环境管理措施 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有现场工程环境管理的方针、目标、具体要求及措施,并应贯穿与整个施工过程。同时,在编制分项施工方案时,应针对该部分施工内容和工作特点,做好环境因素的识别,然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环境管理措施。
(5)监督好各承包方的环境管理工作
在进行施工活动的过程中,各承包方是直接参与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群体,必须保证各承包方能够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程环境管理工作,才能最有效的保障实现现场环境管理目标。这里所指的承包方主要是:劳务承包方、工程承包方、运输承包方等。对各承包方的管理主要抓住以下几点:
①劳务承包方的管理
A、劳务承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监理部应监督工程承包方对劳务承包方进行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
B、劳务承包方培训内容应包括:工程承包方自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制度或国家、市的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施工现场作业时的环保和安全卫生的相关要求等。
②工程承包方的管理
A、项目监理部负责协助业主与工程承包方签订《环境保护协议书》。
B、在环境保护协议书中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排放标准。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或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和减少噪音和废弃物排放带来的污染。
C、应要求保护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并及时分捡清运施工垃圾。
D、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方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