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割仓库:是期货品种进入交割环节提供交割服务和生成标准仓单必经的期货服务机构。
条件:有营业执照、资产达到规定数额、财务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及被取消仓库资格的记录、仓管人员有五年以上仓储管理经验等 日常业务分为: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四节 期货交易者
一、期货交易者的分类
1、根据进入市场目的不同分为:套保者和投机者
2、按照交易者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划分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中,对冲基金和商品投资基金是两类重要类型
二、期货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一)对冲基金
1、含义:又叫避险基金,是指风险对冲过的基金
2、对冲基金(私募基金)和共同基金(利益共享,分享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的区别: 一是对冲基金并不需要哎美国联邦投资法下注册,而共同基金则受到监管条约的限制 二是对冲基金可以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而共同基金则不可以
(二)商品投资基金
1、含义:指投资者讲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交易还期权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商品投资基金和共同基金的明显差异就是:前者可以投资期货和期权合约,后者则不可以 2、组织结构
(1)商品基金经理(CPO):主要管理人 (2)商品交易顾问(CTA):可以提供指导和建议,以客户名义操作
(3)交易经理(TM):帮助基金经理挑选交易顾问,监视交易顾问的交易活动,控制风险,以及分配基金
(4)期货佣金商(FCM):美国主要的期货中介机构,负责执行商品交易顾问的指令,管理期货头寸的保证金
(5)托管人(Custodian):一般是独立的金融机构,主要记录、报告和监督基金的交易,保管资金等
3、商品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别
(1)前者的投资领域比后者小很多,前者的投资对象主要是期货和期权,不涉及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资产
(2)组织形式上,前者比后者更规范,更透明,风险度相对较小 两者通常被称为:另类投资工具或其他投资工具
第三章 期货交易制度与合约
第一节 期货合约
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期货合约标的的选择
(一)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 (二)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三)供应量较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三、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
(一)合约名称:如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合约 (二)交易单位(也称为交易规模):如豆粕10吨/手
(三)报价单位:即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一般以元/吨来表示 (四)最小变动价位:最小变动价位乘以交易单位就是最小变动值
(五)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一般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主要取决于该种标的物市场价格波动的频繁程度和波幅的大小
(六)合约交割月份:一般受该合约标的商品的生产、使用、储藏、流通等方面的影响 (七)交易时间
(八)最后交易日: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九)交割日期 (十)交割等级 (十一)交割地点 (十二)交易手续费
(十三)交割方式:一般有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十四)交易代码:如豆粕为M
第二节 期货交易基本制度
主要包括: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通常5%~15%缴纳
国际期货市场上,保证金制度实施的特点:
1、对交易者的保证金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节保证金水平 3、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的: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二)我国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
2、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讲逐步提高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3、当某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的情况时,交易保证金比例会相应提高
4、当某合约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有相应提高保证金比率 5、当某合约交易出现异常状况时,会适当调整保证金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指在没个交易日结束后,由期货结算机构对保证金账户进行结算,并根据结果进行资金划转。当发生亏损时,及时追加保证金,以做到“当日无负债”。 特点: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在此基础上汇总 2、不仅对平仓盈头寸的盈亏进行结算,而且对未平仓合约的浮亏也进行结算 3、对交易头寸所占用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通过期货交易分级结算体系实施
三、涨跌停板制度
(一)涨跌停板制度的内涵 又称为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制度
(二)我国期货涨跌停板制度的特点
1、新上市的品种或合约,其涨跌停一般为合约规定的2~3倍
2、当某合约相同方向连续涨跌停、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可根据情况调整其涨跌停幅度
3、对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根据涨跌停板中的最高值确定 在出现涨跌停情形时,采取下列措施:
1、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原则 2、连续出现涨跌停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
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一)内涵及特点
持仓限额制度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大户报告制度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是,应向交易所报告。
国际期货市场,以上制度的特点:
1、交易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持仓限额和持仓报告标准 2、通常一般合约的持仓限额和持仓标准高,临近交割时低
3、持仓限额一般只针对投机头寸,套保头寸、风险管理头寸和套利头寸可以相交易所申请豁免
(二)我国该制度的特点
1、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限额及报告标准
2、当持仓达到限额的80%(含本数)时,应向交易所报告 3、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适用的限额及报告标准也不同 4、按照合约所处月份的不同,确定不同的限额数量
5、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客户分别适用不同的限额及标准
五、强行平仓制度 (一)内涵
对客户的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控制交易风险
分两种情况:一是交易所对会员持仓实行强平,二是期货公司对其客户持仓实行强平 强平制度适用的情形 1、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 2、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
(二)我国强平制度的规定
1、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 2、客户或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过限仓规定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平处罚的 4、根据交易所经济措施应予强平的 过程:通知——执行——确认
六、信息披露制度
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
第三节 期货交易流程
一般涉及以下几个环节:开户、下单、竞价、结算、交割
一、开户
(一)申请开户
自然人——本人亲自办理手续 法人——出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二)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三)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四)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二、下单
(一)常用交易指令
1、市价指令:按当时市场价格成交 2、限价指令: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
3、停止限价指令:当市价达到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的指令 4、止损指令
5、触价指令:触价与止损指令的区别在于其预先设定的价位不同 6、限时指令:要求在某一时间段内执行的指令
7、长效指令:除非成交或由委托人取消,否则持续有效 8、套利指令:同时买入或卖出两种或两种以上合约 9、取消指令:即撤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