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贸易合同中的商品价格条款 一、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 二、企业订价方法、策略 三、企业订价所用的价格形式
滑动价格,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先规定一个基价;同时约定在交货时或交货前一定时间内,根据原材料价格、工资指数、汇率等的变化情况对基价做相应调整,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四、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不同策略
计价货币是指合同中规定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 支付货币是指合同中规定用来支付结算的货币。
为使交易双方都能避免汇率变动风险,通常采用以下四种方法:
(1)价格调整法。即在合同中规定,根据价值变动幅度来确订价格的调整幅度,用以抵销货币币值变动的影响。
(2)“软通货”与“硬通货”结合使用。 (3)合同中订立外汇保值条款。 (4)外汇保值交易法。
第八章 贸易合同中的货运保险条款 一、中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 中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的类型有:
(1)平安险。其承担责任范围是: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水渍险。其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其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海运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主要有:陆运险、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和陆运货物战争险等险别。
陆运险。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因遭受地震、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或者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出轨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此外,
5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风险的货物进行抢救、防止货损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予以赔偿。
陆运一切险。保险公司除承担上述陆运险的赔偿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因遭受偷窃、渗漏、破损、破碎、短量、雨淋、受潮、受热、串味、沾污、钩损、锈损等一般外来风险而发生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这是一种专门保险。其主要责任范围是,保险公司除负责陆运险所列举的各项损失外,还负责赔偿在运输途中由于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的损坏或者车厢内贮存冰块融化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解冻融化以致腐败的损失。
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火车)。这是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特殊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陆运险或陆运一切险的基础上经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方可加保。对于陆运战争险,国外私营保险公司大都不予承保。中国保险公司一般接受加保,但目前仅限于火车运输。
三、货物运输保险索赔和理赔
第九章 贸易合同中的贷款结算条款 一、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指出票人向付款人签发的,要求其在见票时或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二、汇付、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出口并取得货运单据后,根据发票金额开具汇票,与货运单据一起,交给出口地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三、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凭以保障因国外进口人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给本国出口人所造成的货款收不到的损失。
四、信用证的含义、性质、特点、种类
信用证是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具有下列特点: (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性文件。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五、银行保证书
第十章 国际技术合同
6
一、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特点和种类 二、国际许可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根据合同标的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技术使用权许可合同、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专有技术使用权许可合同和前三种或其中两种使用权许可结合在同一份合同中的组合许可合同。
根据受让方享受的使用权限大小区分,有普通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独占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互换许可合同等五种。
第十一章 国际租赁合同 国际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租赁期限;租赁费及其支付方式;租赁设备的选购;租赁物的保养和维修;交货手续地点;保证、担保与保险;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转让;租赁合同的终止;不可抗力;争议解决;其他:包括合同附件、合同文字、生效的时间等。
第十二章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特征
第十三章 国际劳务合作合同 国际劳务合作合同主要条款:
劳务合作的内容和规模;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人员的派遣、变更和解雇;工作日、节假日、休假;动员费;劳务工资及其支付;国际往返旅费;人身保险、医疗保健、劳动保护用品;纳税;损害赔偿;不可抗力;保密;履约保证;合同的修改和终止;合同的转让;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办法;其他事宜。
第十四章 国际借贷合同 国际借贷合同的种类
第十五章 期货合同与期货交易 期货合同的特点
期货合同是在远期合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远期合同。与一般的远期合同相比较它具有以下特点:
(1)标准化的合同。 (2)只能在指定的场所成交。 (3)可随时转手买卖。 (4)很少进行实物交割。 (5)有交易所及结算所提供担保。
7
第十六章 贸易合同的履行 一、贸易合同的履行、担保、变更、解除和终止履行
贸易合同的变更,是指贸易合同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具有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改变。
贸易合同的解除,是指贸易合同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之前提前终止合同法律关系的行为。
贸易合同的终止,是指贸易合同当事人双方终止合同关系,并由此消灭双方之间因合同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贸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三、违约处理
第十七章 国际贸易法律规范和不可抗力 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及特点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遵循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
国际贸易惯例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逐渐形成的。 (2)它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认可。 (3)它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4)它的内容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不断更新和扩大。 二、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的原则
(1)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高于国际贸易惯例。 (2)正确把握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性。
惯例仅可对法律具有补充和解释作用。在适用国际惯例时,所适用的国际惯例不可与同案的同时适用某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相冲突。
(3)引用国际贸易惯例要明确具体。
(4)法官或仲裁员有权主动适用有关的国际惯例。 三、不可抗力
第十八章 电子商务导论 一、现代电子商务的类型 二、现代电子商务的支持环境
8
(1)网络环境。
电子商务以互联网的存在和普及为基础。无论是信息传递、交易主体身份认证、资金账户认证、资金划转,都要通过互联网来进行。
(2)支付系统。
货款能否迅速、安全地从买者账户转到卖者账户中,是决定电子商务能否快速发展的重要关键之一。现代电子货币支付结算系统的创建和完善,则需解决三个关键环节:电子货币、在线支付和网络银行。
(3)安全认证系统。
如何在网上确认当事人的身份,确定其信用,保护商业秘密,保证网上账户和数据传递的安全,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另一个关键问题。目前,保证电子商务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机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
(4)货物配送系统。
必须有与电子商务发展相匹配的货物配送系统的支持和保证,电子商务才能得以健康、迅速发展。
(5)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系统。
第十九章 Internet—EDI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一般了解
第二十章 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 一般了解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