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概论 单选题
1.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责任制)、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协助行长工作。行长由(国务院提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2中央银行的体制:(1)单一中央银行制。(2)复合中央银行制(3)区域性中央银行制(4)准中央银行制
3.在隶属关系上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但同时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指导与监督
4. 中央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5.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其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6.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银行监管机构)社查批准。
7.商业银行拨付其个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其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8.分支机构虽不是法人,但是他们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能单独进行诉讼活动。
9.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银行监管机关是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机构。 11.资产负债管理规定:(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5)向股东提供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已缴纳股金的100%;(6)银行监管机关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12.经常从银行提走的现金余额占存款总额的(25%)左右,另外(75%)左右的存款比较稳定
13.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14.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1932年),(1978年)在我国拓展业务,(1984年)在厦门成立分行
15.从融资方式上看,投资银行是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而商业银行则是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
16.目前公司(债券承销)和(国债承销)两项业务成为我国证券公司在一级债券发行市场的主要业务
17.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主要业务是(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
18.证券经纪业务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并以此收取佣金。 19.在我国,对投资银行监管的总体方面是借鉴美国的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实行(政府统一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
20.我国深沪两地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赢利)为目的
21.按照经营目标不同。股份制企业以类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合作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为社员服务
22.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23.我国金银管理制度改革表现在三个方面:1.取消了白银统购统销的管理体制2.实行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制 3.进一步改革黄金管理体制,逐步实行黄金管理的市场化
24.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的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账户不得直接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25.对单位存款的查询,要以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为依据;而对单位存款的冻结和扣划必须以法律明确规定为依据
26.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7.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一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28.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29.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贡山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31.要约收购的相对方当事人是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
多选题
1.金融法调整对象:(1)国家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管理而形成的经济关系(2)中央银行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整个金融业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能时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3)银行与财政的关系。(4)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与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5)银行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关系
2.新中国金融体制的形态:(1)复合式中央银行制.(2)混合式中央银行制(3)单一式中央银行制。
3.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及问题:(1)改变了单一银行体制,建立了一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中国人民银行作的金融组织体系。(2)初步建立了直接调控与间接相结合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3)发展了多种信用形式,初步形成了以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为主题的金融市场。(4)改革了外汇管理体制(5)初步建立了以功能性监管为特征的金融监管体系。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体制由四个体系组成:即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管理体系。 5.货币政策目标:(1)多重目标论(2)双重目标论(3)单一目标论 6.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有:(1)证券市场信用控制工具(2)消费信用控制工具(3)不动产信用控制工具
8.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的职能:(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2)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3)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4)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间的情愫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9.金融机构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2)内部控制的目的,一方面是防止舞弊,控制风险;另一方面是上下沟通,实现金融机构既定的经营目标;(3)内部控置的关键,是在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起权责明晰、相互监督制约、有效沟通协调的机制;(4)内部控制是由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层组织实施、所有层面及各级员工全面参与的一个过程(5)内部控制不应只在某一时点进行,而应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6)内部控制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的制度、方法、措施和程序以及相关的企业文化。
10.中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授权,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2)审批银行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负责统一编制全
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6)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11.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包括:(1)监管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2)实施外汇管理,监管银行间外汇市场;(3)监管黄金市场;(4)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5)管理信贷征信业。
12.中国人民银行的检查监督权三种形式:(1)直接检查监督权(2)检查监督建议权(3)特定情况下的全面监督检查权。
13.商业银行主要职能:(1)信用中介职能(2)支付中介职能(3)信用创造职能(4)金融服务职能
14银行监管机关对设立银行提出了资本金最低限额要求:(1)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为(5000万)人民币
15.商业银行按产权构成形式可分为:独资银行、合伙银行、股份制银行三种 16.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原因是:(1)从国际金融惯例的角度,实行总分行制的商业银行法律通常允许在总行之下,在本市及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行机构,所有分支机构统一由总行进行领导管理。(2)依据民法通则和有关经济法规,只有商业银行总行才完全符合法人条件,其分支机构不具备全部法人条件,如没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不能独立承担名师责任。(3)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称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17.保护存款人利益体现在:商业银行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18商业银行经营的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 19.中间业务的种类:(1)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2)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3)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4)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5)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6)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产品。(7)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的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8)咨询顾问类业务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的信息、人才、信用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整理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并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服务活动。(9)其他类中间业务
20.衍生产品的种类有:(1)利率掉期是交易双方将同一种货币不同利率形式的资产或债务进行交换。(2)货币掉期是指交易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与另一种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交换(3)外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期权)即以利率为标的物的期权。(4)远期利率协议指银行与客户约定本金、约定未来某个时期的利率水平的协议。(5)结构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外汇存款上附加一定的金融衍生产品,使存款的本息与未来汇率、利率或商品价格等相挂钩使存款人获取比普通利息更高的收益,但承担一定风险的代客理财产品。(6)代客外汇买卖包含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和对公司代客外汇买卖两种类型.
21.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包括:现金资产、证券资产、贷款资产和固定资产 22.资本总额中扣除:(1)商誉(2)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23.终止接管的条件是:(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银行监管机关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3)接管期限届满前,该银行被合并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24.股份制银行分为:(1)交通银行(2)招商银行(3)深圳发展银行(4)兴业银行(5)广东发展银行(6)中信实业银行(7)中国光大银行(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华夏银行(10)民生银行(11)恒丰银行
25.投资银行的利润来源分为三个部分:(1)佣金收入(2)资金运营收益(3)利息收入
26.设立综合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3)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措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制度确保各类业务在人员、机构、信息和账面等方面有效隔离 26.设立经济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3)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措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7.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具体要求包括:(1)建立严格的项目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2)建立科学的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3)强化风险责任制
28.投资银行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1)资本管理(2)资产负债管理(3)财产管理(4)财务收支管理 29.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范围:(1)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2)个人储蓄业务;(3)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4)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5)买卖政府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提供保险箱业务(8)由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9)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30.中国政策性银行分为:1国家开发银行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中国进出口银行
31.有权对单位存款进行查询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海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税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物价管理机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等
32.有权有权冻结单位存款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海关、税务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等
33.不良贷款是指(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34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与其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经终止,项目以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35.借款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除法律规定不能提供的除外,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2.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的日期、金额收取借款
3. 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4. 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5.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6.有危机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发生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36.我国银行结算遵循的三项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帐,有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
37.票价的种类:(1)汇票(2)本票(3)支票.
38.我国法律规定,同意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共同担保有两种类型一是按份共同担保,即各保证人分别只对一定比例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是连带共同担保,,既保证人各自保证全部债务的履行
38.《信托法》规定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有:(1)忠实的义务(2)分别管理的义务(3)亲自管理的义务(4)报告与保密的义务(5)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39.目前共同委托租赁、飞机租赁和厂商租赁是我国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
40.欺诈客户的行为方式:(1)混合操作(2)违背指令(3)不当利诱(4)过量交易(5)其他欺诈客户的行为 41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1)开放式基金(2)封闭式基金
42.《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使用以下五类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独资银行(2)合资银行(3)外国银行分行(4)独资财务公司(5)合资财务公司 43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需具备规定的条件:(1)申请人资格(2)代表机构要求(3)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最低限额(4)申请人的总资产规模(5)母国监管状况及母国监管当局对设立申请的同意(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44.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1)吸收公众存款(2)发行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4)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长期贷款(5)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6)办理国内外结算(7)买卖、代理买卖外汇(8)从事外币兑换(9)从事同业拆借(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保险箱服务(12)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1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名词解释
1.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内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调控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2.银行业协会:指示有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经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3.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经营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代销政府债券业务、企业并购和资产重组等其他证券业务。
4.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称“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为冠以“银行”,经营信托投资、融资租赁、证券承销与经济、各类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5.城乡信用合作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和诚实信用合作社的统称是群众性的合作制金融组织,是对我国银行体系的必要补充和完善,对我国城乡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居民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起了较好的作用
6.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建都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这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是专业金融机构。
7.邮政储蓄机构或称邮政代办储蓄、邮政储汇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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