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获得信用评定。四是农村支付体系显著改善。2009年,在全县10个乡镇完成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全覆盖,率先在广西实现乡镇级金融网点跨行资金汇划乡乡通,接入率达77.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4.1个百分点;各金融机构累计发卡33.9万张,比2008年新增14.7万张,实现户均一卡目标。五是农村金融机构盈利水平提高。2009年田东县农村金融机构利润总额8305万元,比上年增加3300多万元。六是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状况改善。田东县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从2008年的1.7%下降到2009年的1%,全县金融运行稳健,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总之,一年来田东县农村信贷投入明显增加,农村金融环境明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田东试点顺利推进,有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一:领导重视是推动试点工作的根本动力 一年多来,吴邦国委员长就田东金融改革综合试点多次作出批示,为试点指明了方向。2008年10月,吴邦国委员长在田东县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提出,“关于发展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了一些新举措,田东可否争取试点,在贷款担保、政策性保险上探索一些新路子。”之后,全国人大农委与有关中央金融机构组成联合调研组赴田东县调研,了解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及需求,研究理清支持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思路,提出了《支持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发展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批示,“金融是发展农村经济的瓶颈,建议以田东为试点,在中央金融部门的支持下,破解这一难题,这也是三中全会提出的课题。”试点工作启动后,吴邦国委员长又分别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结合问题等作出重要批示,使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效衔接成为田东试点的重要内容。回良玉副总理、乌云其木格、李建国副委员长也分别就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探索破解农村金融难题,加强金融知识培训等作出重要批示。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启示二:整体推进是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试点工作启动后,广西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各级政府和人行、银监、保监、农行等部门,形成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区、市、县政府出台试点配套政策措施,在推
- 5 -
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农业保险试点等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人民银行将田东县列为全国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试点,确立了“强化一个指导,完善两个机制,构建三个体系”,即强化信贷窗口指导作用,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和涉农信贷机制,构建农村支付体系、农村征信体系和惠农综合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银监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田东县域资金回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推动田东县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等。各金融机构纷纷出台支持试点的具体工作措施,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都有突破。田东试点说明,建立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是试点成功的重要保障。田东试点的综合性强,也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农村金融单项改革试点。
启示三:建立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结合的机制十分重要
“三农”的特性决定了涉农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地域分散、放贷成本高和风险较大的特征。在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商业性银行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要求与旺盛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形成矛盾。田东试点注重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与金融信贷支农奖励机制;出台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的税费返还等方面给予优惠;实行“存贷同比”,有效增加县域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资金实力等,都起到了引导示范作用。田东试点说明,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探索把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的机制,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流向“三农”。
启示四:农业政策性保险对于分散农村金融风险的作用不可忽视 银保互动有利于农民获得信贷支持。针对农业保险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的现状,田东县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原则,选择特色农业产业为突破口,稳妥地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县财政承担30%的保费补贴。农业、水利、民政、气象等政府职能部门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工作。田东试点表明,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财政、保监、农业等部门要协调配合,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与农民的利益关系要妥善处理。
对进一步深化田东试点的思考
- 6 -
田东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应当认真总结阶段性试点经验,并对下一步深化改革做出安排。深化试点,可更加注重探索解决制约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层次问题,重点在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大抵质押担保物范围等方面深化改革。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探索农村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当前,扶持农村金融的财税政策主要包括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涉农贷款增量资金奖励、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这些政策大多局限在特定的农村金融机构在特定时期内享有,还没有做到长期化、制度化。在深化改革试点中,田东县可着力探索建立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效衔接的农村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在财政支持政策方面,可以试点建立由中央、区、市、县四级财政共同承担合理设置比例的、包括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及增量激励、农业保险及农村担保补贴在内农村金融扶持机制。在税收政策支持方面,可以试点减免县域内法人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并以业务为主而不以机构为主确定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对所有金融机构按其涉农贷款比例给予税收优惠。此外,进一步完善“存贷同比”政策,实现按涉农贷款数量合理确定财政、税收支持力度,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业发展,实现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的良性互动
在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中,田东县遇到的覆盖面较低、保费补贴有限、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缺失等问题,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试点,田东县应针对这些问题探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费补贴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并加强调查研究,为科学合理确定中央、区、县和农户之间保费分担比例提供依据,并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引导申请贷款的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对于贷款农户参加保险的,政府可以尝试通过给予保费补贴或银行降低贷款利率的方式加以鼓励。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不断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 在扩大信贷抵质押物范围方面,田东试点较为注重的是开展不动
- 7 -
产抵押,在有效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方面还有较大空间,在开展涉农企业存货、原材料等动产质押贷款,办理仓单、保单、应收账款、收费权、商标专利权、地上收益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等方面,还可进一步扩大试点。在对农户授信的同时,还可依托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创新,探索多种载体的抵质押方式,解决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难问题。
四是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放到田东先行先试
中央金融机构应继续支持田东县试点,制订田东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规划,明确未来2至3年试点的总体目标、试点内容、扶持政策。目前出台的针对农村金融的财政、货币和监管政策都已经在田东县实施,在完善落实前期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可以将拟出台的各项改善县域农村金融服务的措施放到田东县先行先试,适时评估效果,对成熟的经验适时在面上推广。比如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问题;实行农村金融机构差别监管政策问题;加快推进邮储银行的改革步伐,加大邮储资金回流农村问题;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债券、期货、信托、租赁等现代金融手段和产品,拓宽涉农融资渠道等,都可以在田东先行试点。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