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时把情况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以及质量主管部门,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必要时请局有关部门协助进行),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进行监督和验证。
项目自查发现数量较多的一般不合格时,由项目经理在明确不合格的影响程度,权衡项目质量目标、风险、利益和成本之后,决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四)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规定的纠正措施完成期限达到后,责任验证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评审其有效性。若采取的纠正措施经严格实施后未达到预期目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纠正措施进行修改或制订新的纠正措施。 二、预防措施
(一)下列情况应确定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 (1)内部、外部审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管理评审决定需要改进的事项;
(3)项目的质量管理难点或需要过程确认的施工过程; (4)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分部分项工程;
(5)产品实现过程中根据数据分析发现潜在不合格(不符合)时; (6)顾客或政府提出要求时。
(二)内部审核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识别分析,确定是否需采取预防措施;需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分析原因,制定措施(R07—02),并组织实施和跟踪验证。
(三)项目质量管理难点或需要过程确认的施工过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或)质量计划中确定应采取的预防措施;项目经理部应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验证并记录。
(四)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先行样板施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影响工程质量或污染环境的潜在不合格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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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的影响程度,确定预防措施需求,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
(五)当顾客或政府提出采取预防措施的要求时,由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必要时请公司相关部门协助。
(六)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预防措施实施过程中,责任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验证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保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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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第四章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安全目标管理
(一)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不发生一起二人以上的轻伤事故。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4.不发生因安全防护不完善、管理混乱,被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通报,造成社会影响。
(二)公司应与项目经理部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要求,并在项目结束时对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三)项目经理部应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落实。 二、安全管理组织
(一)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落实项目各项安全措施;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徐大同 副 组 长:黄炳洪 林鉴春
组 员:姚永雄 陈敬松 赵希文 三、安全技术管理
(一)在工程施工准备的前期,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等因素进行安全生产策划,编制安全保证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保证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是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的一部分,但专业性较强的应单独编制,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的规定(如: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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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
(二)项目安全员应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如实反映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公司应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制度(局直管项目由局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2)项目部培训教育:工地安全制度、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班组安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讲评、事故案例分析。
(二)节假日前后,上岗前,事故后,工人转岗时,应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三)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考核和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中体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项目安全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日常进行巡回检查。例行检查应做好记录。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电话或传真)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局直管项目报局工程管理部,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等级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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