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确保其监视和测量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1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科
a、负责建立公司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台帐。
b、负责对各部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检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配备统一管理。 3.2各使用部门
a、负责建立部门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台帐。 b、负责对本部门监视、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 4工作程序
4.1监视、测量装置的配备
各部门按施工规范或合同要求,向质检科申请配备相应的具有足够准确度和精密度的监视、测量装置。 4.2监视、测量装置的购置
当需新购置监视、测量装置时,由质检科提出申请,报分管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所购置统一在质检科备案。 4.3监视、测量装置的验收
新购置的监视、测量装置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并送国家计量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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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监视、测量装置由公司计量员进行校准。经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校准或检定合格的由计量员在“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台帐”中登记。 4.4监视、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
4.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本公司确定监视、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周期,见《监视、测量装置检定/校准周期管理目录》,国家计量部门对检定的监视、测量装置其有效期应当符合相应法规的要求。 4.4.2对由计量部门检定的监视、测量装置,由各使用部门主管技术人员按检定/校准周期定期送检。
4.4.3对于专用器具,由公司计量员按公司《监视、测量装置校准规程》定期进行校准。
4.4.4当发现监视、测量装置在确定周期内偏离校准状态时,应使用经校准合格的同种设备,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记录。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校正修理、检定/校准,并进行标识。 4.4.5监视、测量装置要确保在使用前处于校准状态,专职人员在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调整。4.5监视、测量装置的检定状态标识
4.5.1由计量员根据检定结果,对监视、测量装置作出相应标识。 4.5.2对检定不合格的监视、测量装置进行维修后再检定。对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严重破损无法修复的,并且属于固定资产的监视、测量装置,质检科应上报 经理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4.6所有监视、测量装置质检科建立“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台帐”,使用部门的监视、测量装置要在质检科备案。 4.7监视、测量装置的存放、保管、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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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各使用部门监视、测量装置的存放、保管落实到人,做到量具有盒,仪器有罩,设备完好,并附有在有效期内的标识。
4.7.2现场的监视、测量装置,在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同时要防尘、防撞。可移动的设备用完后由专管人员及时收回单独保管,以确保其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4.7.3监视、测量装置的搬运由使用部门负责,要确保搬运过程的安全。4.8对不使用的监视、测量装置要封存并标识,启封使用前要检定/校准。5引用文件
5.1《监视、测量装置检定/校准周期管理目录》 5.2《监视、测量装置校准规程》 6记录
6.1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台帐 6.2监视、测量装置周检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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