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探讨还是改革者们的实践探索往往带有一种倾向性甚至错误的观点一者认为市场调节解决的是效率问题政府规范解决的是公平问题持这种观点者是受西方经济理论的影响;另者认为政府规范所解决的不是公平问题而应该是效率问题提出效率优先的观点持这种观点者是根据我国特定经济市场发展的实际进程归纳、总结出来的;再者在资源配臵问题上大谈公平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大讲效率颠倒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进而无法准确研判政府规范领域持此观点者目前仍大有人在必须加以纠正我们认为在我国证券业发展道路上政府与效率和公平这两者都有关所谓政府规范是指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开展工作、施加影响使被规范的对象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政府的行为体现了政策对资源配臵和收入分配的影响政府规范反映着证券市场和会计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公平两者之间的辨证关系我们承认证券市场的效率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是一对矛盾体如果一项规范政策的出台忽视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则会造成新的矛盾出现但是证券市场的效率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又不是相互对立水火不相容的不能因此而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同时我们又认为政府规范应有所侧重问题的关键是政府规范的重点是证券市场的效率还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呢就证券市场的效率而言证券市场是比较典型的自由市场体系其运作往往要受到政府行为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证券市场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而实现此目标也是政府的愿望
5
政府可以用“看得见的手”来弥补“看不见的手”的缺陷然而政府规范的效用并不是万能的人们似乎有一种错觉政府能够修补所有的市场缺陷一旦发现市场问题马上就想到政府而不去分析政府能不能补救或者说这种补救在多大程度上奏效人们必须同时清楚地认识到(1)有效市场假说本身就蕴含着信息竞争有效市场假说本质上是由零利润均衡状态扩展为不确定性情况下竞争市场的动态价格行为(2)没有价格影响不一定就是规范不当而有价格影响的市场也并不足以证明就是规范的效用(3)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是有有效的规范环境也不可能把“滥用”水平降为零就是有这种可能也会因为达成此类结果的成本过高而不具有可行性(4)政府因缺乏投资者信息需求的证据有可能产生介入性偏差(implementationerror)因此在证券市场的效率问题上应本着市场调节为主的原则政府不能去管那些本由市场决定而不该管的事情否则会事与愿违揽险于身扭曲市场的功能影响上市公司创新概念的推出降低证券市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用国务院体改办副主任李剑阁的话说“一个成熟投资者不应该期望政府维持和推动令大家满意的市场价格但有理由要求政府建立和维护令大家放心的市场秩序”就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而言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在没有规范的情形下证券市场存在着诸多信息不对称情况导致了经济后果与利益关系人中存在着各种矛盾如专业信息
6
用户与非专业信息用户之间信息的差异性;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信息用户之间偏好的差异性;上市公司生产的连续性和披露的间断性之间的矛盾等等拥有信息的这种不对称在本质上是不公平的它会产生两种不良现象其一是道德危机(moralhazard)即上市公司将利用超级信息的有利位臵去最大化其自身利益而牺牲投资者的利益;其二是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即掌握信息多的一方会利用信息使用者的无知来获取额外利益这两种现象的出现给内幕交易者大开方便之门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也大打折扣因此为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保护较少信息的投资者不受较多信息投资者的伤害必须转变政府规范的理念政府规范的重点应放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上我们认为立足于降低私人信息搜集确保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充分地、公平地向投资阶层流动并在及时性的基础上保证可提供的信息具有公开性是我国目前政府规范的总体目标当然将政府规范的重点放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上实质上已经兼顾了证券市场的效率因为会计信息披露是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与前提基础与前提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政府只有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公平拥有才能在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下达到资源的有效配臵最终实现证券市场由弱式有效向半强式甚至强式有效的过渡三、政府应如何把信息引入到公开范围内披露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不是无效市
7
场证券价格能较充分地反映已提供的会计信息证明市场调节机制已经在发挥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又不是强式有效市场证券价格还不能充分地反映所有公开的信息说明市场还不成熟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缺陷但这并非政府规范所能弥补的如果政府强行涉足则市场将重蹈前些年被外界议论为“政策市”的覆撤与政府规范初衷相悖虽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处在弱式有效阶段但并不是说那些没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就无价值可言更不能由此作为阻碍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原则贯彻执行的借口我们甚至更有理由认为建立、健全系统而完善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体制已成为必要政府是会计改革的“第一推动力”政府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维护是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倡导“追求阳光下的利润”并将其作为引导市场的主旋律这一选择是非常理性的尽管借助于法律责任(如《证券法》)、直接监管也能实现此目的但建立一个强制要求哪些会计信息必须予以披露的规范机制则更具证券市场规范的特色同时我们认为要真正实现会计信息充分、真实、公平地向投资者流动让所有投资者都能沐浴到阳光下的利润政府还要做许多工作在我国现行规范体制中关于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政府规范部门主要有财政部和证监会尽管其他政府机构和独立的规范机构也可能影响效率和公平作用的发挥从原理上看财政部的管辖权可以看成是制定会计准则而证监会的管辖权则在于披露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