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些论文,也欢迎阅读和批评),只是我不知道问题来得比想象的快。我的学生称我为“贫穷经济学家”(尽管如此,我不认为替穷人说话或替富人说话就是道德高尚与否的标准;我做研究不是为讨好穷人也不是为了得罪富人,我只基于我个人的价值判断)。低收入问题不只是你们这14000高级知识分子面临的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的退休职工都面临这一问题,越是退休早的人这一问题越是严重。这一问题是怎么来的呢?
在计划经济下,中国城镇实行的是“高就业、低工资、高福利”制度,这一制度下,在职时的工资是不包含养老金的,养老金是由退休金制度提供的。新中国的头三十年,工资随工龄缓慢上涨,一个人的最后工资总是最高工资,退休收入是自己最后工资的80%,甚至更多。这一时期还有一个特点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即没有通货膨胀。这样,当你们工作时,你们看到的退休老年都是最阔气的,他们的退休收入高出社会平均工资许多,相对物价和当时匮乏的物质,加上有劳保医疗或公费医疗制度,退休人口可以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生活。
问题来了,到了你们这一代,年轻时正好赶上了“低工资”,这部分人年轻时储蓄能力非常低,1978年,全国人均储蓄是37元钱;而当你们退休时赶上了降低高福利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原因我在《商报中说过》)。中国真正进入工资高速增长是90年代中期以后,年长一些的职工都没赶上这趟车,而退休金制度改革却一点不漏都赶上了。1997年退休金制度改革时,已退休的一代人被称为“老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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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办法”即仍然是自己最后工资的80%以上,听上去是很高,但与上一代不同的是,现在有通货膨胀,更重要的因素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下,在职职工工资快速上涨,过去的十几年,社会平均工资以16%左右年年上涨,退休收入虽然也在上涨,但它不是盯住物价和工资的,且往往是滞后的;加上医疗制度的改革,个人医疗服务的负担在加重;物质日益丰富,消费的内容发生的巨大的变化,20年前我们不必付电话费,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物业费,诸如此类。结果是两个:一是相对于社会平均工资,老年的收入在快速下降,二是面对日益上涨的物价和消费内容,手中的钱越显得少。这是所有老人面临的共同问题,不是你们独有的问题。退休越早的人口面临相对收入低下的问题越严重,因为退休越早他们的最后工资相对而言于快速增长的社会平均工资越低。
对于你们14000这些高级知识分子更多了一层问题。在经济计划时代,你们(干部身份)的收入与普通工人的收入并没有本质的差别,所以你们退休收入与普通工人也并无本质的差别,即使当时有稍许的差别,随着收入基数的扩大,这些差别现在看起来也很小。这本身就是一种收入高度平等制度下的不公平问题,它没有体现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加倍。另一方面,1997年企业退休金制度改革后,退休金的增长速度慢于在职人口的工资增长速度,也慢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口的退休金的增长速度(近几年除外),作为一整体,企业退休职工相对收入就显得低了,尤其是企业中高级知识分子的收入相对他们可比的群体问题显得更突出,你们写的《求助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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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看法》中表达的对双轨制度以及对我的不满皆源于此。 问题出在哪儿?我的理解,一是制度改革时没有将“低工资”和平均主义的因素考虑进来,也就是没有将高端劳动者与普通劳动者做区别;二是没有预期到中国经济和工资增长会以那样快的速度增长,如果工资增长缓慢或工资不增长的话,“老人老办法下”的退休收入相对社会平均收入是高的(正像我们看到上一代退休人口那样);三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是有问题有,在《商报》我提到了这一点。我有一些文章分析和批评这一制度,欢迎你们阅读和批评。
上面的分析是想从一个侧面回答,双轨制度下,退休收入的差距是别人的收入不合理地高了,还是我的收入不合理地低了?厘清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是别人的高收入不合理,应该对他的制度进行做减法的改革,如果是我的低收入不合理,应该对我的制度做加法的改革。如果别人的高收入是合理的,我的低收入是不合理的,我们诉求是什么,是希望别人的收入和我一样少还希望我的收入和别人一样高?如果通过改革,别人的收入和你一样少,你认为对他是合理的吗?重要的是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仔细阅读了你们2010年2月24日《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一封来救助信》(与你们批评我的意见大体相似),恕我直言,信中反映出你们在回答我上面这些问题时的混沌和矛盾。信中的第一部分批评双轨制度是万恶之源,它扩大了收入的差距,违背了公平正义,违背了《宪法》,言下之意是应该降低“第二轨”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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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收入,取消“双轨制度”;信的后一部分是你们的诉求:恢复你们的“干部”身份,并将你们与“同类退休干部归于相应机构(如各级老干部局)管理”,按“干部退休”给予各种待遇。信中的矛盾是:如果按照信中第一部分的逻辑,将“第二轨”的退休收入降低到与“第一轨”平等(且不讨论公平与否),或者是“并轨”了,信中后部的诉求就是不必要的;如果满足信中的诉求,就暗含两个结论:一是,你们并不反对双轨制度,只是想从现的“第一轨”进入“第二轨”,二是,你们认为“第二轨”的收入是不合理的,但是你们又希望得到与他们一样的“待遇”,那解决问题的结果不还是一个“双轨制度”加“收入差距扩大”吗?
请相信我,我没有恶意与你们打口水战,我认同你们的诉求,只是觉得你们没有打到七寸有些着急(也许我的分析不对,供你们参考吧)。请你们冷静地想一想,是全国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都不高尚,还是我们的分析不到位。我们要的什么?是泄愤还是解决问题?
正像在《商报》中表达的,我并不反对并轨,但我认为我们有必要讨论清楚并轨的理由,是不是因为两种制度下(请记住市场经济条件)收入的差别就一定是不公平,收入的差距是不是“并轨”的必要和充分的理由。如果不做充分的讨论,改革必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一些问题。就像当年将你们的“干部身份”取消了影响到你们的利益一样。
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我也该吃午饭了,就此打住吧。公平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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