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摘要)(2003~2020)
编者按: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我市新一轮《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 )已于2004年8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了让全市人民了解规划,熟悉规划,增强“建设大城市 、实现新跨越”的信心,进一步提高全民规划意识,为推行“阳光规划”实施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现对《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主要内容进行摘要公示,同时将在市科技馆一层进行“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展”(近日开放,详见公告),届时欢迎广大市民、单位到展览馆参观或登陆www.hujs.com湖州建设信息网进行查询。
参观联系电话:2038863 2038574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促进湖州市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并为城市建设、管理以及城市的下续规划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同时应符合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本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下一层次规划以及规划区以外、市域以内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具有指导作用。 第三条 规划层次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分以下三个层次:
1.市域范围:为湖州市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5817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市区)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与市区范围一致,即为吴兴区、南浔区所管辖的行政范围,面积为1567平方千米。
3.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指具体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城市建设用地平衡的范围,面积为336.6平方千米。该层次重点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明确城市用地发展方向,调整和优化用地布局结构,进行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和项目安排等。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及分期时序为:近期:2003年~2007年;远期:2008年~2020年;远景:2021年以后的30~50年。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规划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和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确定以下规划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城乡一体化原则、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先原则、市场导向与整合提升原则、设施一体化原则、引导与管制相结合的弹性原则。 第六条 约束效力
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由湖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于规划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七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市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心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域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八条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确立“接轨上海、融入区域、整合自身、辐射内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九条 市域经济区划
以市、县为经济主体进行市域经济区划,将湖州市域划分为湖州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四个经济区,并以规划的四个中心城市和十个中心镇为主体形成十四个经济单元。 第十条 产业发展战略(略) 第十一条 产业发展引导(略) 第十二条 第一产业空间整合(略) 第十三条 第二产业空间整合(略) 第十四条 第三产业空间布局(略)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 城市化水平
湖州市域总人口近期为312万人,远期为350万人;城市化水平近期为54%,远期为72%。 第十六条 城市化发展策略
优化城镇体系空间,强化中心城市集聚,注重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促进多种经济模式并存发展,提供更为强劲的城市化推动力;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加快城市人口集聚;建立适应现代发展要求的基础设施体系,提供城市化空间载体;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注重城市化综合质量水平的提高;积极推进区域一体化,促进区域城市整体优化,推进非城镇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七条 城镇体系发展策略
进一步深化上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城镇体系发展战略,重点极化中心城市,促使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从相对均衡、弱中心式的发展转变为集聚式的发展。同时,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培育中心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和城乡共同繁荣。 第十八条 中心城市和中心镇
湖州中心城区(包括湖州城区和东部新区)、南浔城区组合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德清、安吉、长兴三个县城所在地培育为县域中心城市;双林、菱湖、练市、新市、孝丰、梅溪、和平、泗安、煤山、埭溪培育为中心镇,其中菱湖、练市、新市、孝丰、泗安为省级中心镇。 第十九条 空间结构
市域城镇形成“一带一圈层四轴线”的网络化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在市域北部太湖南岸构筑包含长兴、湖州中心城区、南浔城区的“一心两翼”环太湖南岸城市带,形成湖州市域的发展核心。
一圈层:依托规划的高等级环线通道构筑市域南部城镇圈层,包括德清县城、安吉县城、双林、练市、新市、泗安等城镇。
四轴线:以环太湖南岸城市带为核心,重点培育四条放射状城镇发展轴,即市域西部依托G318公路和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市域西南部依托杭长高速公路、S11公路、S04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市域中部依托G104公路和杭宁高速公路的城镇发展轴,市域东部依托申苏浙皖高速公路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与和(新)杭公路的城镇发展轴。 第二十条 职能结构
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四个层次的城镇职能结构,各层次城镇(市)的职能(略)。
第二十一条 规模等级结构
市域城镇规模划分为四个等级:即50~100万人(大城市)、20~50万人(中等城市)、5~20万人(小城市)、1~5万人(小城镇)。近期重点培育一个大城市(湖州中心城市)、一个中等城市(长
兴县城)和两个小城市(德清县城和安吉县城),远期形成一个大城市、三个中等城市、四个小城市和若干小城镇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第二十二条 市域与周边地区的空间协调(略) 第二十三条 环太湖南岸城市带内部空间协调(略) 第二十四条 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规划:(1)东苕溪导流港和西苕溪的水量、水质条件一般能满足城市供水需求,可以作为湖州市城镇供水水源。(2)长兴县主要水源为包漾湖,在水质水量上基本可满足长兴县需求。(3)东部平原河网水受污染程度最重,不宜继续用作城镇供水水源。(4)东、西苕溪上游各水库是城市供水最为理想的水源,远期可实施大规模长距离引水。 2.用水量预测(略) 3.给水系统规划(略) 第二十五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略)
2.污水系统规划:市域各城镇污水必须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入水体,最终进入太湖或出境。中心城市污水排放宜相对分散,分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系统;中心城市以外的平原城镇宜相对集中设置污水处理厂,建立区域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系统。 第二十六条 电力工程规划(略) 第二十七条 通信工程规划(略) 第二十八条 广播电视规划(略) 第二十九条 燃气工程规划(略) 第三十条 供热工程规划(略) 第三十一条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1.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以高起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为重点,大力发展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3R技术为主要载体的循环经济,实现产业生态化,争取在2015年将湖州建成生态市。
2.生态环境建设策略:调整产业结构,限制污染行业发展;发展清洁生产工艺,实现产业生态化;推广使用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和节约水资源的生产技术;开展环境综合治理,遏制环境污染恶性循环;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镇与产业的集约化发展。
3.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管制:湖州市域划分为三个环境功能分区,即环太湖生态功能区、西部丘陵山区生态功能区、东部水网平原生态功能区。 第三十二条 市域重要环境资源开发与利用(略) 第三十三条 市域建设管制规划
1.建设分区及管制:湖州市域划分为城镇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其中城镇建设区又分为以发展服务业和一类工业为主的高级城镇建设区和可以适当发展污染工业的一般城镇建设区。
2.区域性线型廊道管制(略)
第四章 市区城乡发展规划
第三十四条 市区功能(略) 第三十五条 发展规划目标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导向,以城乡一体化为重要途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到2007年率先初步实现现代化,规划期末建设成为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区,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资源、互为市场、相互服务的城乡一体的框架。
第三十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城乡协调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目标导向,通过空间规划的引导与管制,统筹市区经济、社会、生态以及城乡空间发展。 第三十七条 发展策略
在1997年《湖州市区城镇群总体规划》确定的“三集中”发展战略基础上,实行“三延伸”策略,即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生活方式向农村延伸。 第三十八条 经济单元划分
市区分5个经济单元,即湖州中心城市经济单元、练市经济单元、双林经济单元、菱湖经济单元及埭溪经济单元。
第三十九条 产业布局引导(略) 第四十条 市区人口测算(略) 第四十一条 城镇布局结构
市区城镇形成“一城一带”的布局结构。“一城”即为北部环太湖中心城市,含湖州城区、东部新区、南浔城区;“一带”即为市区南部城镇带,包括菱湖、双林、练市、埭溪四个中心镇,东林、和孚、千金、石淙、善琏、旧馆和妙西七个一般镇。选择33个自然村和乡集镇发展成为中心村。 第四十二条 城乡建设引导(略) 第四十三条 绿色开敞空间管制
1.绿色开敞空间布局结构:市区绿色开敞空间布局结构组织为“一带三片区”。“一带”即为环太湖生态旅游发展带;“三片区”即为市区西部的竹木资源农林发展区,中部以水产养殖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区和东部以蚕桑、粮油种植为特色的农业发展区。
2.管制引导:绿色开敞空间分二大类用地进行引导管制,即限制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根据管制要求不同,又分严格限制建设区和一般限制建设区。(略) 第四十四条 给水规划 1.用水量预测(略)
2.给水系统规划:湖州中心城市规划设三个水厂,总规模70万m3/日,水源近期为东苕溪与西苕溪,远期为老虎潭水库或安吉引水。其它平原城镇则应实施区域供水,集中建设一座区域水厂,规模为22万m3/日,向各城镇供水,各城镇原有水厂改作配水站;区域水厂水源近期为东苕溪导流港,远期为老虎潭水库,水厂选址在东苕溪导流港青山段东岸。 第四十五条 排水规划 1.污水量预测(略)
2.污水系统规划:市区各城镇污水必须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入水体最终进入太湖或出境;中心城市污水排放宜相对分散,建立区域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的系统;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可采用沼气净化池等措施分散处理,就近排放。 第四十六条 电力规划 1.电力需求预测
市区年用电量近期(2007年)为42.02亿kW·h,人均用电量2960kW·h,最大电力负荷90.30万kW,人均负荷640W;远期(2020年)为106.39亿kW·h,人均用电量6565kW·h,最大电力负荷226.11万kW,人均负荷1395W。 2.电网建设
(1)湖州市区所需电力能源以省电网馈入为主,在2004年实现长兴电厂四期第二台300MW机组投运,近期安排五期2X300MW电力机组扩建项目。并考虑远期长兴电厂进一步扩容的可能性。 (2)拟定湖州市区电网电压等级为500kV超高压电源电压、220kV高压输电电压、110kV高压配电电压、35kV高压配电电压、10kV中压配电电压、220/380V低压配电电压。
(3)市区规划安排500KV变电所二处,分别为市区的善琏及埭溪附近,500KV变电所主变规模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