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教师工作量(其中,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216教分以上;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80教分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44教分以上;以实验室工作为主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60教分以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68教分以上),教学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至少有3篇为中文核心期刊);或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SCI、SSCI、EI等收录并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刊物至少发表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参加过1项市(地)、厅(局)级以上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市(地)、厅(局)级项目为前3名,省(部)级项目为前7名,国家级项目为前9名]。
5.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本人编写部分在1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校内立项10万字以上的专业特色教材(本人编写部分在4万字以上);或主编正式出版、校内立项10万字以上的教学参考书;或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在6万字以上)。
6.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持证书有效);或者获得省(部)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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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前9名有效)或二等奖1项(前7名有效)或三等奖1项(前5名有效);或者获得厅(局)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前3名有效);或主持1项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具有课题下达部门资助经费(此项与条件4不能重复使用)。
7.在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持证书有效);或者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前5名有效)或二等奖1项(前3名有效);或者获得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第1名有效)或一等奖2项(前2名有效)。
8.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或有软件著作权2项,或有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通过的植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动物、微生物等生物品种1项。(以上均为前2名有效)
(三)教授聘任标准(第1、2、3、4项为必备条件,第5、6、7、8项应具备其二)
1.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至少有一门是本科生必修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其中,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216教分以上;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80教分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44教分以上;以实验室工作为主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60教分以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68教分以上),教学成绩突出,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2名以上。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各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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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至少有3篇为中文核心期刊);或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SCI、SSCI、EI等收录并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至少有3篇为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至少发表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主持过1项市(地)或厅(局)级以上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 5.主编、副主编或主审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或主编正式出版、校内立项10万字以上的专业特色教材;或主编正式出版、校内立项10万字以上的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或正式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专著(若是合著,本人撰写部分要在10万字以上)。
6.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前9名有效);或者获得省(部)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1项(前7名有效)或二等奖1项(前5名有效)或三等奖2项(前5名有效);或主持1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项与条件4不能重复使用)。
7.在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5名有效);或者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前3名有效)。
8.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外观设计专利4项,其中至少有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或有软件著作权3项,或有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通过的植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动物、微生物等生物品种2项。(以上均为第一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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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破格晋升教授聘任标准(第1、2、3、4项为必备条件,第5、6、7项应具备其二)
1.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至少有1门是本科生必修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其中,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216教分以上;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80教分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44教分以上;以实验室工作为主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达到160教分以上),教学成绩突出,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2名以上。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至少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和中文核心期刊各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或发表3篇学术论文被SCI、SSCI、EI等收录。(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至少发表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
5.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前5名有效);或者获得省(部)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前3名有效)。
6.在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3名有效),或者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第1名有效)。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影响因子大于5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署名单位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第四条 本聘任标准由学校直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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