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档案信息化管理初探
太原市晋源区林业局防火队 张素桃
太原市晋源区档案局 白雪琴
内容摘要:本文从林权档案的管理特点出发,在网络信息化背景下林权档案管理的实现途径以及带来的现实效益等几方面剖析了林权档案的社会价值所在,旨在把握要点、理清思路、展望未来,促进档案工作在新形势新环境下的改进与改革,希望对档案管理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林权 档案 信息化
一、 林权档案管理的内容和特点
林权,指权利主体对森林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作为独立的用益性物权类型。它具有以下特征:
1、权利主体的广泛性:除了国家、集体作为所有者外,我国也鼓励各类民事主体及个人通过租赁、承包、拍卖、转让、协议等形式参与森林,林地、林木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从而扩大投资主体,调动社会的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林业事业开发,使相关各方都能获取相应的经济社会,生态权益。
2、权利内容的多样性:包括采伐利用权,采果、采脂等林中林下资源的采集利用权、补偿权、景观开发权、林间地收益权等。
3、林权是资源性权利,权利人在获利的同时又附有多种义务。这是因为森林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它的商业性开发必须同时兼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物安全、气候调节等功能,更不能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这就需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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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加以条件限制,例如:采伐行为必须办理许可证限额进行,林地可以栽植新品种,但不得转为非林用途等。
林权档案主要是对林权三要素的信息记载。如主体的确认、变更;客体的界限、规模;行为上的抵押、租用、注销等。一般来说应包括以下内容:(1)林权初始登记中依法形成的宗地权源资料和技术数据,(如宗地区划图、外业调查表、权属基本图、勘界记录等);(2)林权登记公示材料,登记机关的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3)林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宗地权属变化的文件证明;(4)林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过程和成果资料;(5)承包合同及股权协议;(6)其它政策性法规及会议文件。
由此可见,林权档案管理具有政策性强、历史沿革长、权属关系复杂、数据文字精确、事关国家与个人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等特点。必须引起档案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避免出现归属不清、权责不明、测量资料残缺等现象,实践中,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发挥专业性强,工作经验多的专长,积极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将档案管理的技术指导服务贯穿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过程,精心筹划,完善机制,配备专岗专人,提高业务素职,保证档案管理与林改工作同步推进,同出成果。
二、 网络时代与林权档案信息化
“查个林权证号,去档案室翻阅厚厚的卷宗,不知得花多长时间”,这番话说出了许多办事群众的心声,也是目前档案发展的瓶颈所在。信息化进程的一日千里,突飞猛进给传统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检、统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课题,同时也提供了难得的跨越式机遇。“大鱼吃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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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被“快鱼吃慢鱼”的生存法则所取代,要想不被时代淘汰,就必须勤于学习思考和探索,善于利用既有科技成果,创新工作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档案工作效率。
1、档案制作电子化:指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数码影像技术来制作档案信息产品,把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和资信价值的文体数据、图表、音像以数字化形式和媒介加以记载,实现第一手资料的精确化、可视化。如在实地勘界外业完成后,可以将林区分户宗地界描上地形图,建立信息卡、完善数据库,这样一来,图像清晰直观,权属一目了然。
2、档案保存电子化:指使用光盘等存储介质将制作好的成品档案整理归档。传统的纸质文件容易损毁和丢失,在不断使用的过程中质量下降,对于重要的林权档案显然很难满足其永久留存需要,在实现数字化录入归档,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以上缺陷,还可以使形成的信息具备动态的内容和完整的沿革,完善的体系,丰富电子政务信息平台,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资源共享。
3、档案利用电子化:指运用电子通信与网络传播技术,实现档案数据上网,从而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社会化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现信息公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要在用好用活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档案开发利用新模式,以先进的管理手段对林业系统档案实施全过程监管,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
三、林权档案信息化的实现途径
1、指导思想和工作机制
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加快推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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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晋发[2009]30号)为指导,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强化林业档案管理。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与档案部门搞好协作,建立科学高效的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和分级督导机制,制定领导分片联系协调制度,切实加强对档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把林改档案立卷,资料保存等作为重要内容,对村组改革方案、林地承包合同、林权登记图表等各方面的电子入档情况要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本单位林改工作的同时,要与档案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移交和接收工作,并对乡(镇)林业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改档案工作进行统一布置,并购置电脑、扫描仪、光盘、数码相机等必要设备,定员定岗,专人负责。
2、信息化管理实施准则
(1)“谁建档、谁录入”的原则,保证电子档案制作的时效性。
(2)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并重的原则,提高保管水平和服务效率。
(3)内外网分离的原则,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保证重要数据安全。
3、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与工作内容
(1)调查类:对资源调查和林权界限图表建立数据库,对调查结果文本进行网上公示。
(2)林权登记类:对宗地登记材料和林权登记管理文件进行不可撰写光盘备份,林权证件信息建立统一的查询系统,操作员只要输入林权证号,林权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即可快速查阅。常用申请表格做到在线下载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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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类:承包方案讨论等民主决策过程中的声音、图像等入光盘。勘界认界记录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并提供反馈通道。承包合同(协议)扫描录入微机,统一编号,进入数据库索引。
(4)综合类:可以将林改法规、实施细则等制作成网络专题,供人民群众了解国家相关方针政策。 四、林权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现实效益
按照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建立动态、科学、有效的林权电子信息档案,是实现依法管理的前提,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基础性作用,在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备考价值与实用价值,同时也提升了林业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实实在在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作为档案工作者,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两型”社会为目标,把好事办实办细,不断充实档案数据库的内容,研究服务于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增加绿色GDP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作出独特的贡献。
联系人:太原市晋源区林业局防火队 张素桃 13393438569 太原市晋源区档案局 白雪琴 1306804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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