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不接受汇票和转帐支票。(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代码: 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送至 换取收据,该收据需在开标会现场上出示。
3、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人开据的正规的收款收据及采购人开据给成交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票据凭证复印件,原额退还,不计利息。未成交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人开据的正规的收款收据,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4、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4.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 4.3经查实,成交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响应人应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
2、响应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顺序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脱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须由响应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响应人代表签署,响应人应写全称。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响应人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密封、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均须装入响应文件密封袋内,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包装封面上注明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响应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加盖响应人公章(详见第六部分格式十一、格式十二)。
2、响应人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及响应人代表签字)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谈判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性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经谈判小组认定属于响应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谈判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响应人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谈判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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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签字、盖章的; 1.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签字;
1.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1.7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8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9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项及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1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3.2高于市场平均价或低于成本价。
(九)当出现现场响应人不足三家的情况时,按照国家财政部及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定标
(一)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根据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委托协议规定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并由采购机构在以下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new、舟山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szfcg.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上或有关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个工作日。
(二)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五、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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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人应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成交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货物的质保金,在质保期内成交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该款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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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响应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选成交人。 2、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先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响应人。如响应文件不满足投标资格条件,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无效标,不再进行谈判。
3、谈判顺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响应人进行抽签,并按数字从小到大确定谈判顺序。 4、谈判内容
谈判小组分别与每个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进行谈判。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一次不得更改的报价。响应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响应人资格。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谈判小组确定评标价最低的为成交人。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高到低顺利排序,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最后一次投标总报价低到高顺序排列。
2、评标价=每个谈判响应人最后一次投标总报价-每个谈判响应人最后一次投标总报价×每个谈判响应人评标调节百分比值得分。
3、评标调节百分比由谈判小组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综合评定。 4、最后签订合同的成交价为响应人最后一次投标总报价,而非评标价。 三、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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