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实行安全质量可追溯性管理
以施工管段建立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实名制台账,上报京福客专安徽公司在信息平台上发布,各单位必须确保施工过程检查、验收记录及签字人员等信息真实可靠。
第三十二条 物质设备质量管理
工程材料、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定,其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完整;各单位对进场工程材料、物质设备的试验、检测、验收环节手续齐全,手续不完整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质设备严禁用于实体工程。
第三十二条 试验室、混凝土拌合站、梁场验收和生产许可管理 (一)试验室、拌合站 应按照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行信息化管理。
(二)现场工地试验室及混凝土拌合站建成后,计量检定设备需经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通过监理和京福客专安徽公司检查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三)梁场混凝土预制梁生产许可
1、试生产验收。预制梁场建成后,上报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再上报阜阳指挥部、京福客专安徽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试生产。 2、许可验收。试生产数量超过10孔后,上报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验收,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批量生产。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
分部中心试验室必须遵守国家和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独立、公正地开展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向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试验数据和分析报告,客观地反映现场工程质量。
第三十四条 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
(一)分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内容标段内所有已开工项目,不定期组织原材料、路基、桥梁、无砟轨道等本体质量
专项检查。
(二)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1、施工测量放线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2、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验标》要求。
(三)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2、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第三十五条 创优样板示范工程管理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创优目标,制定周密而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分部成立创优及样板工程领导小组,按照样板引路的思路。以创建精品工程为先导,树典型、抓样板。
第三十六条 工程质量月报表
分部于每月24日前向分部安质部上报月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由分部安质部汇总后26日上报阜阳指挥部。
第六节 质量考核管理
第三十七条 奖惩制度
一、为调动各单位安全生产、优质施工的积极性,完善工程质量激励约束机制。
二、获省部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奖,按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按照集团公司201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