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所有详细说明进行。
9.2 投标时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9.2.1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初步的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和工厂试验进度建议表。
9.2.2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工厂试验设施的介绍说明书。
9.2.3 提供用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输、保管和运行维护的标准和规范目录。
9.2.4 提供工厂试验检验计划表,计划表包括部件名称、材料标准、试验标准、材料试验项目、制造过程与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并注明须由买方参加的项目。 9.2.5 提出一份现场试验计划,计划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内容、试验方法和试验进度安排表。
9.2.6 对技术规范条款的响应性。 9.2.7 电缆技术资料,包括
9.2.7.1 供方应提供电缆结构尺寸、特性参数、结构图等技术资料和电缆构造各部分的原材料及其来源、性能指标等参数。 9.2.7.2 电缆连续载流量:
1)空气中,环境温度为40℃时: 电缆的载流量。
2)土壤中,土壤温度为25℃,土壤热阻系数为1.0时: 电缆的载流量。
9.2.7.3 电缆主要原材料产地及供应商。
十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电缆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10.2 电缆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10.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10.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电缆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10.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0.6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10.7 其它未尽事宜,签订订货合同时以书面或技术协议的形式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