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2026/1/25 3:15:16

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6.财政拨款结余:填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7.资产基金:填列行政单位期末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8.待偿债净资产:填列行政单位期末因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等负债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本项目应当依据“待偿债净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二)事业单位:

1.短期投资:填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填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如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3.累计折旧:填列事业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累计折旧数。填列本项的单位需在填报说明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制度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4.累计摊销:填列事业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累计摊销数。填列本项的单位需在填报说明中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制度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5.待处臵资产损溢:填列事业单位年末待处臵资产的价值及处臵损溢,本表不需要填写。

6.其他流动负债:填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如承担的将于1年内(含1年)偿还的长期负债。

25

7.非流动资产基金:填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8.财政补助结转:填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9.财政补助结余:填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审核公式:

1行1~4栏=(2+10+13+14+18+19+22+23)行1~4栏; 2行1~4栏=(3+4+5+6+7+8+9)行1~4栏; 2、3栏不能同时>0。 4栏=(1+2-3)栏;

10行1~4栏=(11-12)行1~4栏; 14行1~4栏=(15-16)行1~4栏; 19行1~4栏=(20-21)行1~4栏; 24行1~4栏=(25+33+34)行1~4栏;

25行1~4栏=(26+27+28+29+30+31+32)行1~4栏; 39行1~4栏=(40+41+42+44+45)行1~4栏; 53行1~4栏=(54+65+66+69+70+74)行1~4栏;

54行1~4栏=(55+56+57+58+59+60+61+62+63+64)行1~4栏; 66行1~4栏=(67-68)行1~4栏; 70行1~4栏=(71-72)行1~4栏; 76行1~4栏=(77+88+89)行1~4栏;

77行1~4栏=(78+79+80+81+82+83+84+85+86+87)行1~4栏; 94行1~4栏=(95+96+97)行1~4栏;

26

92行1~4>=0;

91行1~4栏=(92+93+94+98+99+100+101+102)行1~4栏; 105行1~4栏=(106+113+116+117+118+119+120+121+122)行1~4栏;

106行1~4栏=(107+108+109+110+111+112)行1~4栏; 116行1~4栏=(114-115)行1~4栏; 128行1~4栏=(129+135+139)行1~4栏;

129行1~4栏=(130+131+132+133+134)行1~4栏; 135行1~4栏=(136+137+138)行1~4栏; 143行1~4栏=(144+145)行1~4栏; 150行1~4栏=(1+53+105)行1~4栏; 151行1~4栏=(24+76+128)行1~4栏; 152行1~4栏=(39+91+143)行1~4栏; 153行4栏=(52+104+148)行4栏; 154行1~4栏=(39+91+143)行1~4栏; 52行4栏=(24+39-1)行4栏; 104行4栏=(76+91-53)行4栏; 148行4栏=(143+128-105)行4栏;

二、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财清综02表) 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

(1)共产党机关人员:填列各级共产党机关人员。

27

(2)政府机关人员:填列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人员,不含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行政人员。

(3)人大机关人员:填列各级人大机关行政人员。 (4)政协机关人员:填列各级政协机关行政人员。 (5)群众团体人员:填列行使行政职能的全国性群众团体机关行政人员。

(6)民主党派人员:填列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人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人员在此填列。

(7)政法机关人员:填列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行政人员。

(8)工勤人员:填列行政单位编制中由政府编制部门核定的工勤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编制含在单位事业编制中,不单独反映。

(9)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填列单位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财政补助人员: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编制人员。

(11)经费自理人员: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包括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和企业化管理编制人员。

2.离退休人员

(1)离休人员:填列符合国家离休政策,已经离休的人员数。

(2)退休人员:填列符合国家退休政策,已经退休的人员数。不包括内退人员数(不符合国家退休政策,但按本单位有关

28


5.清查报表编制说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5.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