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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7、不超载,当超载讯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8、如遇火警,请勿使用电梯;
9、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劝阻儿童不可在电梯附近玩耍,以免影响他人使用电梯及自己受到伤害;
10、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这可能导致对电梯的破坏,使救援工作及电梯修复更加困难;
11、看到停运标志时请不要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事故;
附件三: 治安、消防、交通守则
1、各业主、租户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 会秩序各公共安全;
2、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不在本物业任何地方包括自己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 4、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
5、消防系统由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管理公司集中管理, 未经管理公司书 面同意,业主不得移动、搬运、开关、更换、取消、拆除任何消防设施, 更不许破坏消防设施或人为造成消防报警系统错误操作,否则,管理公司 有权上报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非火灾事故时,不得从消防给水设备中取水,非火灾报警或救火联系,不得使用火灾时对讲电话及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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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业主或租户须按照消防规定自备简易灭火器材置于室内。不准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燃放烟火及鞭炮;严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随意乱丢烟蒂,严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放置超重及危险物品; 8、业主或租户应保证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整体结构完好无损,不得损坏。改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的消防、安全设施。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每层公用部位及消防水龙头处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及堆放其它物品;
9、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10、不对楼层防火门私自加锁;
11、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2、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逃生的场所,非上述情况不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
13、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
14、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安全管理由管理公司负责,为保障安全和方便业主,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由管理公司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15、进出万科城风情步行街车辆和停放车辆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则; 16、各业主或租户机动车需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停车场停放者,应先向管理公司申请办理停车场IC卡,并交纳相关费用,凭证进出,进出停车场出入口时勿尾随;禁止在未经许可区域及道路停车;毕加索大道禁止停车;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本物业停车场;
17、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防止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18、业主离车后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9、不在本物业内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及时自行清理; 20、不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
21、不在本物业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机动车辆停放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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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出报警产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22、应当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3、车位是停放车辆的地方,不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24、不在物业停车场车位上长期停放极度破残,以至影响本物业环境和容貌的车辆;
25、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标识的要求;车辆进出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必须注意安全,车速需控制在时速5 公里以内,停车场禁止各种游戏活动; 26、凡外来车辆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停车场临时停放,视时间、场地、车种等情况,收取临时停车费。临时停车费由管理公司按政府相关规定收取; 27、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各业主、租户、业主的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及其它使用者的自行车、电单车等非机动车辆需自行锁好并停放在物业内指定停放处,长期不使用的应及时处理;
附件四: 环境、卫生守则
1、各业主、租户、业主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严禁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准在绿地内踢球、游戏,对一切损坏花草树木者,管理公司有权向其索赔; 2、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3、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得在小区的垃圾箱(站)翻拣垃圾;不得晾晒、煎熬恶臭或剌激性气味的物质或排放烟尘;
4、不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5、应当将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及餐饮垃圾须按照管理公司规定进行清理;实行“门前三包”管理,商铺周围须保持卫生整洁,垃圾须及时清理,按指定位置堆放,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
6、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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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
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家禽、鸽子和猫;
对于本物业内允许饲养的动物:
1)饲养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部
门;
2)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佩戴口罩,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
粪便;
3)饲养动物,不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书面投诉,应自行将动物清离
本物业;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得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 14、不超线经营,越线摆卖;物品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堆放物品,货物或可移动招牌不得摆放于公共区域;
15、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未经管理公司书面审批,禁止商户在商铺外任何位置安装任何类型的招牌或广告,商铺从业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派发名片、广告等宣传资料。 16、不得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绿地内树木上、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17、自觉控制装修、音响、娱乐活动等发出的声响,以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为度; 18、处理好油烟排放、排污处理、垃圾、灯光等问题,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和其他商家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原因招致业主书面投诉,须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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