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2026/1/27 7:28:56

西 昌 学 院 文 件

西学院计?2015?2号

西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内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4?6号),参照《凉山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凉财行?2014?18号),结合我校实际,对原《西昌学院差旅费报销办法》(西学院计?2011?1号)进行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转变作风的要求,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公务出差,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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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内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参加会 议的按会议通知的时间为限,外出办事一般不超过三天。单位出差审批单为差旅费报销的重要凭证之一。

(一)各单位安排人员出差前,应填写“西昌学院出差审批单”(附件三),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二)学校副校级领导出差由学校正校级领导审批。 (三)单位中层干部正职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和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单位中层干部副职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出差由单位正职领导审批。

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副职因党务、教学、科研、学生、招生就业等工作出差,由分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审批(不能确定分管校领导的出差事项,由联系校领导审批),正职出差还需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

省外出差应严格控制,厅局级以下人员省外出差应单独报告,报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第七条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附件1。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厅局级以下人员出差如因路途太远或任务紧急确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 —2—

分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在单位预算经费限额内据实报销。

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满12小时,加发100元伙食补助费。乘坐火车往(返)西昌—成都的,在途期间视同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凭票加发100元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校车接送往返西昌火车站、飞机场,每趟计发定额补助20元。

第十三条 交通工具的订票费、 经批准的签转费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四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 第十六条 厅局级及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住宿。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第十八条 会议要求统一安排住宿的,根据会议通知并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及校长签字凭票据实报销。会议主办方已免费提供住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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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九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 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标准见附件1。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公杂费

第二十一条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标准见附件1。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参加会议、外出学习等情况差旅费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 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公杂费由会议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学校不再重复报销食宿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五条 经学校组织、人事等部门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主要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训中心、师培中心等举办的学习培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学习培训期间,应在举办单位安排的住宿点住宿,所交纳的住宿费在标准内据实报销;统一安排伙食并要求自行交纳部分或全部伙食费的,所交纳的伙食费在标准内据实报销;伙食自理的学习培训,15天以内(含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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