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慈善榜,不由想到2005年的事。先是英国人胡润在“新浪财经”推出“胡润2005中国内地慈善家排行榜”,尔后,有报道称在民政部直接指导下,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与《公益时报》共同编制的“2005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发布。但是,民政部新闻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民政部不知道此事,也没有对其提供指导,而且民政部不会编制此类慈善榜单。
应该看到,中国的慈善事业已经有了一些进步,但是它的方向,仍需政府、企业和慈善者共同把握。2005年的政府报告首次提出国家要“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但慈善事业的两大问题——税收制度和监督体制问题还需要政府解决。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政府很少直接参与慈善事业,而是通过政策的制定,特别是从财税政策入手,强化政府支持力度。有论者认为,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政策支持,一方面是对企业和社会成员的慈善捐献给予相应的免税待遇,承认慈善组织的独立社会地位,并对有关慈善组织或机构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是对个人所得或遗产征收超额累进税等。财税政策向慈善事业倾斜,表面上看会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但这种倾斜能够带动更多的民间财力来办社会公益事业和救灾济贫事业,从而减少政府的压力和负担。
人们常常感叹于中国企业家的“为富不仁”和国外企业家的“乐善好施”,但是专家指出,变企业慈善活动的“利他型”为“互利型”,可能才是实现企业和社会双赢的一条捷径。现在有富豪发出“我不在乎富豪榜,但想进入慈善榜”的心声,因而笔者建议,民政部不妨编制慈善榜,利用政府、社会资源,主要通过各省市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捐赠者自己以及各种公开媒体报道的捐赠数据进行汇总制作权威慈善榜,并让慈善者得到相应的免税待遇等,从而让多赢模式的中国慈善事业的春天真正到来。
所谓“高调”行善,要分三层意思说:第一,高调行善,肯定比高调炫富斗阔看谁更奢华要好;第二是行善可以低调直至隐名埋姓,也可以高调为世人做榜样,比尔·盖茨与陈光标都宣布身后要“裸捐”,这有什么不好?第三,是行善的高调同时要高雅,即顾及受捐人的感受和尊严。台湾同胞不能接受的是陈光标在大陆惯用的前述方式。
跨国公司公益活动大多做得很“漂亮”
据介绍,针对跨国公司在华机构参与中国的慈善事业情况,从去年年底开始,“民政版”慈善榜办公室进行了为期3个多月的详尽调查。调查数据显示,所谓“跨国公司热心公益”其实只是一个神话,除少数国际知名企业有一定的捐赠,相当多的跨国公司对中国的公益捐赠比较冷漠,实际捐赠非常少。 调查数据显示,虽然全球500强企业中大多数公司在华都有分支机构,但进行统计后才发现,数十万家外资和跨国企业中,年捐赠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竟然不到100家,年捐赠超过1000万元的更是寥寥无几。 参与此项调查的工作人员发现,尽管捐赠数额少,但跨国公司的公益活动大都做得很“漂亮”。他们将捐赠行为紧密结合企业的营销行为,但实际落实到弱势群体的捐赠额却很少。 “一些跨国公司捐10万元的时候,他们会拿出100万元的费用来宣传该捐赠行为,以达到1000万元的宣传效果。”慈善排行榜新闻发言人刘佑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中国捐钱是件很麻烦的事
“在我们国家,捐钱是一件麻烦的事情。钱捐出去了,其他部门就找上门来了。”葛道顺说,“第一个可能就是税务部门,因为在我国,捐款还要纳税”。
去年,葛道顺做了一个名为“公司捐赠的分类指数研究”的课题,主要研究企业、企业家的捐赠行为。他指出,由于我国目前的捐赠环境、政策不统一,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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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到位,所以大大影响了企业家和企业捐款的积极性。
很多有过捐款经历的企业家印证了葛道顺的说法。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说,他们的捐款几乎没有免税。
“有时我们可以从民政部门得到一张免税发票,但地方税务局不一定认账,我们依然要为捐款缴纳税收。”广东昌盛集团董事局主席邹锡昌说,当他们捐100万元的时候,实际上是付出了133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今天发布的慈善榜上,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慈善家没有通过慈善机构进行捐赠,而是捐向某些慈善项目或者是成立自己的基金会。
“富豪行善态度不一,除了对于慈善含义的认识不同,还在于我国目前的慈善环境不够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一位企业界人士说,这注定了中国富豪只能低调行善。 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企业增值税大部分属于中央所有,所得税则大部分为地方财政所有,而企业如果要进行慈善捐助,减免的将是所得税。由于这种捐赠通常由国家一级发起,因此,不少地方政府不愿看到地方企业捐赠各项公益活动。因为,企业的每一次捐赠,都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作为需要政府支持的企业,自然也会考量其中的利弊得失。 同时,我国现行的捐赠法律规定,企业捐赠只有投向规定的几家公益组织,才能获得减免税的优惠,这种有限制的优惠和许多企业的捐赠初衷并不一致。因此,许多企业往往在最后时刻停住了脚步。
“我们很想亲眼看见捐赠的款物落实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但现在的体制让我们很难做到这一点。”这位不愿具名的企业人士表示,现在许多公益组织的财务状况并不透明,他们很难知道自己所捐款项的最终去向。
在这位人士看来,主管部门应尽早构建一个有利于善举的慈善事业机制,监督善款的使用过程,能够完全发挥捐助款物的效果才行。只有如此,富豪和企业心中的善念才会被激发
高调是对行为的方式评价,作秀是对行为在道德的判断,作秀在外在表现上往往是高调的,但高调并不见得就是作秀,本能的炫耀与有目的展示还是有高下之分的。命题是否可改为慈善是否是作秀,更尖锐些。
首先立论要阐明:慈善活动,之所以通过活动的行为来实施慈善行为,就已经“高调”了。此外“高调”不是褒义也不是贬义,而是中性,这里面不带感情色彩,不要为娱乐界批评某人“高调”而误导。再者慈善活动高调是为了扩大宣传,加大社会效应,让更多的人知道慈善活动、关心慈善事业、投身公益活动。 具体辩论过程注意这几个点:
1、一定抓住高调是为了扩大影响,增强慈善事业社会公益效应
2、高调本身不含感情色彩,不要误解这个词。这个只是一个手段的说明而已,不涉及目的,但不要过于喧宾夺主而跑题。
3、慈善活动本就是处于无偿的社会活动,理所应当扩大影响,高调行事。具体的论据可以引证联合国关于还低地震全球募捐的一系列举措。
随着慈善意识的增强,慈善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富人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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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陈光标的慈善之举,比如“裸捐”、捐赠现场的“钱墙秀”等,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他的高调行善,赢得了许多叫好声,但也留下了许多怀疑声。叫好者认为他拿出来的都是真金白银,确实帮助不少人;怀疑者认为他的行善有作秀之嫌,且善款使用粗放,没有花在刀刃上。
那么,这位行善者到底有着怎样的慈善理念?为何选择那样的行善方式?今日,本报记者连线陈光标,与其探讨当前富人应当怎样做慈善。 一问:
富人慈善,一定要大把撒钱吗?
记者:有人说企业家最大的慈善应该是多缴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人说是多捐真金白银。您比较认可哪一种?您的慈善观是怎样的?
陈光标:缴税和慈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缴税是义务,慈善是志愿;缴税多少由法律规定,多缴少缴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我作为公民当然要依法纳税。但慈善捐款因为是志愿行为,捐多捐少是自己说了算,我认为更能体现回报社会的意愿和精神。 我认为缴税、办企业,这是作为一个企业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是慈善;捐赠则是基于个人价值观的慈善行为,简单地说,这就是我的慈善观。
记者:您曾说“80%接受过我帮助的人都没有感恩之心”,那么,是什么力量支持您继续慈善的呢?
陈光标:我从来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感恩而做慈善的,相反,我是为了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而坚持不懈地做慈善的。
记者:“巴比”中国行,您承诺“裸捐”作为见面礼,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人赞扬,有人怀疑,那么,您的承诺介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吗?
陈光标:我对慈善捐赠的承诺靠的是行动和支持我行动的精神力量,如果没有这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其他任何形式如何能够约束我的志愿行动呢?退一步来说,既然是志愿行动,为什么要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约束?我更愿意用我的个人信用来承诺。 二问:
善款使用,一定要亲力亲为吗?
记者:您承诺“裸捐”。善款托给基金会或是亲力亲为,您更倾向选择哪一种? 陈光标:所谓“裸捐”,只是承诺在我的有生之年将社会给予我的巨大财富回报给社会,并没有做出具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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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慈善事业的发展来看,基金会和各种非营利组织是慈善公益事业的主体,捐赠资源通过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用于慈善公益事业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率的一种机制。 当然基金会并不排除亲力亲为,盖茨现在在经营着全世界最大的基金会——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他就在亲力亲为他所开创的慈善公益事业,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在我国,2004年颁布的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也鼓励私人兴办基金会,目前这种被称为“非公募基金会”的基金会已经近1000家。我对此也是有所考虑的。
记者:对基金会有何看法?会不会不放心、不信任?您对基金会发展有什么建议? 陈光标:基金会特别是公募基金会对中国慈善做出了巨大贡献。就目前我国公募基金会的现状来看,应当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透明不够、问责监督不严等,这是让人们不放心、不信任的主要原因。
毕竟和美国比起来,我国的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还很短,在体制上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相信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随着相关的法律和各项制度逐渐完善起来,我国的基金会和各种非营利组织一定会越来越具有公信力,越来越发展壮大。说到建议,我希望我们的相关立法能够走得快一些,基金会能够在公开透明和问责监督上更严格规范一些。
记者:有人评价您的慈善方式比较粗放。据传,您曾捐过很多电脑,但是当地却连网线都没有接通,没有计算机老师教课,导致电脑资源浪费。您认可吗?
陈光标:可以说中国慈善事业总体上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和发达国家比起来,粗放是不可避免的。坦率地说,你说的这种情况个别地方是存在的。这说明很多地方的确很贫困,迫切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也呼吁地方政府能够尽其所能地支持和配合慈善家们的善举,让慈善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问:
善行善举,一定要高调传播吗?
记者:做慈善,您认为该低调地检验善行效果呢,还是应高调让大众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事以及这些事情的效果?
陈光标:其实慈善无所谓低调和高调,慈善就是公益事业,就是社会的事情,社会效果就是衡量慈善事业效果的标准,做慈善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人家都不知道,你怎么说社会受益了呢?不光要让人家知道,还要让社会来参与,来监督,来共同提高慈善捐赠的效益。所以做慈善,就应该公开透明、理直气壮。
记者:由于您的高调行善,给一些富人造成了压力。也因此,褒贬随之而来。对那些“拍砖”的评论,想必您也有所耳闻吧,您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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