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熙五小
关于开展《学雷锋、心向党、见行动、构和谐》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雍党发[2012]29号文件关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中认真拓展雷锋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认真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学雷锋、心向党、见行动、构和谐》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龙从永(校长) 副组长:李 波(副校长) 李 涛(副校长) 成 员:李德勇(教务主任) 李 震(教务副主任)
龙 虎(教务副主任)
史良富(工会主席) 苏 俊(少先队辅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少先大队部,由苏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办公。
领导小组下设十七个活动小组,由十七个班主任负责,各科任教师配合,共同抓好《学雷锋、心向党、见行动、构和谐》实践活动。
二、 活动主题
学雷锋、心向党、见行动、构和谐 三、 活动目标
动员我校师生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营造快乐健康和谐的校园,培养学生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四、 活动安排
1、3月5日开展拓展雷锋道德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每期每班开展四次以上以《学雷锋、心向党、见行动、构和谐》为主题的班队会;
3、每期每班出二期以上黑板报,内容为学雷锋或校园内发生的好人好事,真正把学雷锋变为全校师生的具体行动;
4、每个学生都要会唱《学习雷锋好榜样》;
5、红领巾广播站要对雷锋先进事迹和校园内发生的好人好事及时进行播报;
6、三-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要读一本有关雷锋的书籍; 7、开展一次以“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作文竞赛活动; 8、每个学生必须做一件以上学习雷锋的好事;
9、每位教师必须树立学习雷锋的榜样,付诸于行动,在学生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10、“六·一”儿童节开展一次大型的《学雷锋、心向党、见行动、构和谐》文艺活动;
11、学校务必加大学习雷锋的宣传报道,向新闻媒体报送开展活动的情况;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必把《学雷锋、心向党、见行动、构和谐》实践活动抓出成效。学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创造全校师生学习雷锋的良好氛围。
2、各班主任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协调一切力量,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为党的十八大献礼。
3、各科教师要积极主动配合班主任开展好此项活动,不得坐视不管。
4、督促考核,兑现奖惩。少先大队部要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对不重视、不认真开展此项活动的教师在教师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凡是被通报的班级和教师,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和优秀教师;对积极开展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班级和教师期末进行表彰,将作为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