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犯罪中“回扣”内涵的刑法学界定
摘要:给予和收受回扣是商业贿赂犯罪中最为常见的行为方式之一。文章首先对刑法学界内关于回扣的不同观点予以梳理、评述,然后讨论了回扣的部分特征,最后对回扣的内涵加以概括。认为,回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买卖过程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给买方或买方经办人的部分款项。
关键词:回扣;账外暗中;折扣;佣金
从多次开展的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来看,给予和收受回扣是最为突出的商业贿赂行为方式,因此,对 回扣的内涵加以探讨,对于准确认定和有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1关于回扣定义的理论纷争
我国刑法学界内部对于回扣的理解历来存有一定争议,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①回扣是卖方或买方付给替其“出力”的人的钱。
②回扣是指购销双方在成交付款过程中,卖方以折扣名义退还给买方部分货款的行为。
③回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卖方付给买方经办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④回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购销业务中,买卖双方商定由卖方从其价款中按比例或不按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一部分款项。
⑤回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卖方从价款中扣出一部分返还给买方或其经办人的财物。
⑥回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给买方经办人的款项。
不难看出,以上观点均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也存在明显分歧:首先,回扣的给付方是买方还是卖方,抑或买卖双方?其次,回扣的收受方是买方还是买方经办人,还是双方均可?再次,回扣的发生领域是仅限商品购销领域,还是也包括劳务买卖领域?最后,回扣的表现形式仅限金钱,还是也包括其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