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选”制度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2026/1/12 14:35:04

著名诗人李白也“坐长流夜郎”(22)黔中既是斥逐臣僚的居地,又是民族杂居地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朝廷选择土著首领补授地方官比较便当。同时基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有必要这样做。

岭南包括现今两广及其南面的大片地区。广州在西汉时已是著名外贸中心,然而广大岭南地区自秦汉以至唐宋之世社会面貌仍很落后。

岭南由于生产落后,多数情况下,郡太守是由徙居岭南人中的汉人担任。例如山东汶阳人士氏在西汉末避乱至苍梧,六传至士燮兄弟,分别为交趾、合浦、九真、南海诸郡太守。三国孙吴初年,久居岭南的薛综上疏谈到汉代以来的岭南情况,“山川长远,习俗不齐,言语同异,重译乃通,民如禽兽,长幼无别,椎桔徙跣,贯头左衽,长吏之设,虽有若无。自斯以来,颇徙中国罪人杂居其间,稍使学书,粗知言语,使驿往来,观见礼化”,“然在九旬之外,长吏之选,类不精核,······刺史会稽朱符多以乡人虞褒,刘彦之徙分作长吏,侵虐百姓,强赋于民,黄鱼一枚收稻一斛,百姓怨叛,山贼并出,攻州突郡,......今日交州虽名粗定,尚有高凉宿贼,其南海、苍梧、郁林、珠官(按珠官即合浦郡改名),见《吴书》卷三《孙休传》四郡界未绥,依作寇盗,专为亡叛之薮,......国之安危,在于所任,不可不察也”。(23)薛综的话概括地指明了岭南地区民族杂居和经济、文化的落后情况,并揭示了朝廷不重视岭南地方官吏人选所引致的严重后果。

晋代,岭南交、广二州共有十七郡,《晋书》卷五七《陶璜传》记璜上言:“广州南岸,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林不羁之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千余家。”可见那时直属晋朝的编户不多,而少数民族为数并不少。南齐时,岭南分置广、交、越三州五十二郡。广州所领二十三郡,包括广大部分地区,“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皆栖居山险,不肯宾 ,西南二江,川源深远,皆置督护,专征讨之”。越州始置于宋明帝时,主要包括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地区,“夷僚丛居,隐伏岩障,蔻盗不宾,略无编户”。(24)可见,两晋以至南朝时,岭南地区始终有大量少数民族居住。

通过上面简略叙述,可以看出,黔中、岭南长期以来都有大量少数民族聚居。在汉代,主要是靠武力征服,把当地百姓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的正式编户。但高压并没有解决问题,不断地反抗斗争使民族杂居的现象长期存在,众多的少数民族人户摆脱了朝廷的管辖。当然,任何封建王朝的民族政策免不了要对边境诸族实施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不过,各个朝代也还是存在某些情节上的差别。

在民族融合和隋末农民战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李唐王朝,它的创始人很注意调整社会关系,李渊使臣服于唐的突厥 利可汗起舞。“又遣南越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25)李世民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如,不必猜忌异类,若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26)他还说过:“自古帝王虽平定中夏,不能服夷狄,朕才不逮古人而成功过之。??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中落皆依朕如父母”。(27)“汉武帝穷兵三十余年,疲弊中国,所获无几,岂如今旦绥之从德,使穷发之地尽为编户乎!”(28)这样话,不完全是自吹之辞。唐代创设羁縻州,把历代的羁縻措施提高到了一个崭新阶段,这是比较注意尊重少数民族存在的特点,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利于各族自身发展的政治措施。在这种政策的感染下,汉族与其它少数民族通婚的现象比较普遍。所以唐高宗时礼部尚书许敬宗也以女嫁岭南蛮酋长冯盎之子。而在当时的广州,是“广人与夷人杂处”。(29)“蕃僚与华人杂居,相婚嫁”。(30)

唐代黔中所辖诸州有赋有贡,常赋有各种的布,贡物有药材、麩金、斑竹、蜡、犀角等,那里有盐泉,“官收其课”。(31)珍州之夜郎、丽皋、洛源诸县都有畲田,费州有多田县,南州山出楠木为大船,反映黔中生产事业有一定发展。因此,到了唐末,石处温为奖州刺史,“招纳亡命??广事耕垦,常积谷数万千石”。(32)就不足为怪了。黔中羁縻州地区,《旧唐书》卷一九七《南蛮传》记东谢蛮和西赵蛮所在,“土宜五谷,不以牛耕,但为畲田,每岁易”。牂柯蛮所在,“土气郁热,多霖雨,稻粟再熟”。稻粟均是秋熟,不可能一年再熟。但它可以说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因此,中唐时黔中经略招讨观察使王础奏称:“牂柯两州,户口殷盛,人力强大,邻侧诸蕃,悉诸敬惮”。

所以尽管唐代黔中、岭南和西北、东北诸地一样是民族聚居地区,但它们不象西北乃至东北那样战争不已,加以南方地区自然环境优越,发展生产比较容易。因而随着岁月的流逝,社会的生产重心是在逐渐向南转移。文化发展和人才的涌现是离不开一定的经济条件的。唐朝统治者意识到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决定派人去黔中,岭南就地简选,吸收其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统治层中,借以维护和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

与此同时,唐代在江淮以南设置羁縻州府的辽阔地区也曾实施南选,但江淮南选与黔中、岭南的情况有所不同,它只是临时性的措施,没有形成长期固定的制度。探寻其缘由,笔者认为也是和这些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

史书谈到南选,往往将闽中和黔中、岭南并提。《通典》卷一五、《通鉴》卷二○一记南选时都提到“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史部”。闽中置郡始于秦代,秦汉时,当地为闽越人所居。刘安对汉武帝说“越,方外之地,劗 发文身之民也,??非有城邑里,处溪谷之间,篁竹之中”。(33)汉朝击败东瓯、闽越后,迁其民于江淮之间,《史记》和《汉书》都说“东越地遂虚”,其实不尽然。《宋书》卷三六《州郡志》云:“建安太守,本闽越,秦立为闽中郡,汉武帝世,闽越反,灭之,徙其民于江淮间,虚其地。后有逃遁山谷者颇出,立为治县,属会稽”。刘宋时,江州所属在进福建境内,设有十二县,共有五千九百户,三万八千人,有越人,但更多汉人。

唐玄宗时,《旧唐书·地理志》记今福建境内已置五州(福、泉、建、汀、漳 )二十三县,计有九万余户,四十一万余人。唐代福建境内已罕见少数民族人,可耕荒地正在日趋垦殖。初期是“左衽居椎髻之半,可耕乃火田之余”。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十月,设漳州,辖漳浦,龙溪二县。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开山洞置”汀州,辖长汀、龙岩、宁化三县,“开元二十九年,开山洞置”福州龙溪县。这些开山洞所置州县之民,或是外来逃户,或是土著未开化的居民,他们文化水准普遍较底,因而在福州设置都督府,这便是《通鉴》卷二○一所说“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州县官,以便进行管理。中唐以后,福建地区兴修了大量农田水利工程,并出产盐、铁、银、铜等矿藏,历年向朝廷进贡不少方物。当南诏进攻安南时,唐朝诸道援兵屯聚岭南,自江西、湖南运粮溯湘、漓以济,“劳费艰涩,诸军乏食”。于是有人提议,“造千斛大舟,自福建运米泛海不一月至广州”。后来建议被付诸实施,“军食以足”。(34)充分反映了福建农业生产的长足发展。后来,王审知兄弟在福建立国,宽刑薄赋,劝农桑,当地面貌改观更快。所以,北宋秦少游说:“今天下之田称沃衍者莫如吴越、闽、蜀,其一亩所出,视他州辄数倍”。(35)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福建的文化事业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唐语林》卷四称:“闽自贞元以前未有进士,观察使李锜始建庠序”林蕴与欧阳詹“相与结誓,继登科第”。韩愈说:“欧阳詹世居闽越,自詹

以上皆为闽越官,······闽越之人举进士由詹始。”(36)从此以后,闽人业儒有成就者日增。这也说明福建地区的文化水平已随生产的发展有了迅速的提高。而与江淮以南地区这种日趋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的关中地区,各种生产事业逐步相形见绌。虽然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在关中,但长安一带,却常常处于日不暇给的状态。唐人赵匡在讨论选举时说:“官司运江淮之储,计五费其四乃达京邑,刍薪之贵又十倍于四方”,全国士子集试京师,吃住等日用耗费大大增了长安的经济负担。就应试者来说,“大抵举选人,以秋初就路,春末方归,休息未定,聚粮未办,即又及秋,······羁旅往来,糜费实甚”,而“贫窭之士在远方欲力赴京师而所冀无际,······使兹人有抱屈之恨,国家有遗才之阙”。(37)可见,远程赴京应试的仅限于少数富户。为了缓和各种矛盾,唐朝政府设置了南选制度。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在观念形态制度等方面的必然反映。

玄宗天宝末年,安史之乱爆发,两京陷没,“举选路绝”。肃宗从宰相崔涣为江淮宣谕选补使,巡抚江南,补授官吏。(38)如果认为这是战时的权宜措施,那么,代宗即位后,东西二京早已恢复,朝廷仍任命李岘为荆南节度使、江陵尹,“知江淮选补使”。不久,他又被任命为吏部尚书,“知江淮举选,置铨洪州。”(39)朝廷先后几次在江淮选人,并正式置铨洪州,不能说是偶然的。至于为什么会选在洪州,因为洪州是江南西道驿传的中心,又是“江淮之间一都会”(40),在洪州置选,可物色江右人士。同时,南选的设置,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南方整体的文化水平。到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各地所送选人,荆南、鄂岳、湖南、两浙、江西和鄜坊、泾邠、郑滑、陕虢等中原各道人数完全一致,比北方的河东、泽潞、陈许、徐泗、灵夏、淄青、兖海等道人数为多,(41)反映出科举制的重大发展。

唐亡以后,在江南建国的吴、南唐、吴越、闽、南汉等国,也纷纷设立科举取士。吴作礼贤院,吴越置择能院,都很提倡发展文化,招礼士大夫,不少著名文化均出自江南。 到了宋代,科举应试与铨取人数都比唐五代大为增加。王禹偁在真宗时上上疏称,“太祖之世,每岁进士不过三十人,经学五十人。······太宗···临御之后,不求备以取人,舍短用长,拔十得五,在位将逾二纪,登第殆近万人”。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宋太祖时,“川蜀、荆湖内附,试数道所贡士,县次往还续食”。(42)太宗之世,“岭表初平,上以其尼久困苛政,恩惠养之,令吏部铨自襄、荆以南州县,选见任年未五十者,移为岭南诸州通判,得携族之官”。(43)这都是奖励江淮以南发展文教事业。而欧阳修说“东南之俗好文”,苏东坡“出守东南,亲历十郡,及多见江、湖、福建士人,皆争作诗赋其间工者己自追继前人”。(44)说明南方的文化发展,在南宋时更为突出了。到了明代,朝廷为了平衡全国取士人数,只好采取硬性规定,“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45)这样的情况,若在唐代,实是企望而不可及也。

注释:

(1)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78年版,页一二四~一三一。 (2)《旧唐书》卷五《高宗纪》。 (3)《通鉴》卷二○一总章二年。 (4)《新唐书》卷四六《白官志》。 (5)《新唐书》卷一一二《柳泽传》。

(6)《唐会要》卷七五《南选》;《旧唐书》卷一三七、《新唐书》卷一六○《徐浩传》。 (7)《唐会要》卷七五《南选》。

(8)《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 (9)《旧唐书》卷一○一《韩佽传》。

(10)《册府元龟》卷六三一《铨选·条例》。 (11)《册府元龟》卷六四一《贡选·条例》。 (12)《新五代史》卷六五《刘龑世家》。 (13)《唐会要》卷七五《南选》。 (14)《册府元龟》卷六三○《铨选·条例》作贞元二年,《唐会要》卷七五作贞元十二年,文字亦有不同。

(15)《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

(16)《册府元龟》卷六四二《贡选·条例》。

(17)《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师古注。

(18)《全唐文》卷五二五罗让《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 (19)《旧唐书》卷七六《李承乾传》。 (20)同上卷六五《长孙无忌传》。

(21)《新唐书》卷二二三上《李林甫传》。 (22)《旧唐书》卷一九○下《李白传》。 (23)《三国志》卷五三《薛综传》。 (24)《南齐书》卷一四《州郡志》。 (25)《旧唐书》卷一《高祖传》。 (26)《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八年末。 (27)同上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五月。 (28)同上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二年二月。 (29)《旧唐书》卷一五一《王谔传》。 (30)《新唐书》卷一八二《卢钧传》。 (31)《元和郡县志》卷三○《江南道》。 (32)《九国志》卷九《石处温传》。 (33)《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 (34)《通鉴》卷二五○咸通四年。 (35)秦观《淮海集》卷一五《财用》。 (36)《韩昌黎集》卷二二《欧阳先生哀辞》;参看《新唐书》卷二○三《欧阳詹传》,《玉海》卷一五五唐龙虎榜条引欧阳詹传,自注云:“时贞元八年侍郎陆贽典举进士二十三人。”而《唐摭言》卷一五《闽中进士》谓神龙二年,闽中长溪人薛令之中进士及第。同条又列欧阳詹,疑不实,今不取。

(37)《通典》卷一七《选举》。 (38)《唐会要》卷七五《东都选》。 (39)《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岘传》。 (40)《太平广记》卷四○三。

(41)《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 (42)《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传》。 (43)《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 (44)同上卷一五八《选举志》。 (45)《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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