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资金1,200万元。
7、水、电力配套设施,需资金500万元。
8、小河口景区管理处办公用房和大门,需资金160万元。 9、完善各种标识和垃圾箱等公共设施。需资金170万元。 合计:9,990万元。
5.2 第二期建设项目
1、维修敌楼10座,大毛山段6座,小河口段2座,锥子山段2座,需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2、维修关隘3处,其中包括小河口、大毛山口、无名口。需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3、维修长城3处,其中包括大毛山段段500米、小河口段800米、锥子山段1,100米,所需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合计:5,000万元。
5.3 第三期建设项目
1、建设锥子山长城博物馆,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需资金800万元。
2、修建截潜工程,需资金2,000万元。 合计:2,800万元。
以上三项总计:17,7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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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锥子山长城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情况
6.1 锥子山长城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情况
锥子山长城以其珍贵的文物价值、重要的史学价值和奇特的自然生态景观,得到了国家、省领导和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
2005年,原省长张文岳对此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要加速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步伐,随后,省调研组对永安长城进行了实地考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永安明长城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原市长张竞强十分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更非常重视永安明长城的总体规划、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多次指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绥中县政府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2005年,5月9日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绥中县永安明长城保护、开发问题,会上做出了四点明确指示:首先,要求规范名称为“永安明长城”;其次,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以永安明长城申报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目标,以确定永安明长城的权属为重点,全力做好永安明长城保护、开发的总体规划,抢救性维修、完备航拍的相关资料、对外宣传、公路建设和做好旅游开发规划等6项重点工作;第三,市政府决定向绥中县政府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各项前期工作费用;第四,市政府决定成立“葫芦岛市永安明长城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钱福云、副市长王景兰、刘宁绥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县有关部门组成。
绥中县政府为永安明长城保护也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遵循“保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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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挽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管理方针,把永安明长城保护和开发纳入到全县经济和发展“十一·五”规划当中,提出了“占、保、修、建”的四字方针,一些县里力所能及的工作我们坚持不懈地在抓好落实。一是县、乡成立了长城保护组织,绥中县成立了“永安长城保护、开发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村级也成立了长城保护队,由县财政负责开资;二是从2002年至今,县财政安排专项长城保护资金近100万元,全方位实施占领、保护、抢救性维护和对长城保护自愿者刘福生投入的补助;三是成立了小河口长城管理处,加强对景区的管理;四是完成了大甸子到小河口13.5公里路面铺设任务。
永安的长城自愿保护者刘福生保护长城如痴如醉,从2001初,从锦州搬到永安小河口居住,变卖掉家中所有值钱物品(包括房子),共筹50余万元,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长城的保护,并制作了大量、详实的长城图片。他的事迹广为流传,有多家新闻单位报道,永安明长城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刘福生确实功不可没,我们还要继续给予他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与支持,调动其保护永安明长城的积极性。
6.2 建立锥子山长城天然博物馆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目前,绥中锥子山长城逐步得到国内外旅游者的青睐,越来越多的考古、艺术写生、摄影和旅游者自发来到永安锥子山地区,逐步打破了区段古长城和森林的相对封闭状态,在满足人们文化休闲需求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对文物的人为破坏机会。境内长城遭到人为破坏极其严重,敌楼、关隘、城墙急需抢救维护,需要大量资金,保护、维修、使用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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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十分艰巨。
长期以来,葫芦岛市政府、绥中县政府和永安堡乡政府致力于发展旅游经济和文物保护结合,成立专门的长城保护小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投入到长城的修缮、开发和保护中来,但是随着游人的不断增加,破坏程度也不断加大,仅仅依靠地方政府财政进行长城的保护和发开,已经是一项庞大而重负不堪的工程,因此,我们迫切地希望能够得到国家和省里的支持。
建立锥子山长城天然博物馆,并投资建设完善长城的基础配套设施,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的服务需要,另一方面也通过规范景区旅游路线、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形成对文物的实时监控,进一步构建古长城的保护体系,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和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后附:绥中长城风景图及相关文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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