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年 枯水期 丰水期 60.0 1595.8 220.3 6554.7 5533.0 5469.0 3134.0 2543.3 3213.9 844.6 813.6 1394.7 183.2 496.0 360.2 1476.2 1271.0 1595.6 (全省地图上套各水资源分区分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比例柱状图) 2009年各流域分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百分比(%) 全年期分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百分比(%) 流 域 Ⅰ类 长 江 珠 江 红 河 澜沧江 怒 江 伊洛瓦底江 2.2 0.0 0.0 0.0 0.0 0.0 Ⅱ类 33.1 32.2 54.0 67.8 61.4 88.4 Ⅲ类 23.9 20.2 31.7 26.1 33.7 11.6 Ⅳ类 19.4 6.6 3.7 1.6 4.9 0.0 Ⅴ类 0.0 9.4 0.0 0.9 0.0 0.0 劣Ⅴ类 21.4 31.6 10.6 3.6 0.0 0.0 按各流域Ⅰ~Ⅲ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比例从大到小的排序为:伊洛瓦底江、怒江、澜沧江、红河、长江、珠江。 (柱状图 ) 2009年各流域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河长比例 流 域 伊洛瓦底江 怒 江 澜沧江 红 河 长 江 珠 江 Ⅰ~Ⅲ类河长比例 100% 95.1% 93.9% 85.7% 59.2% 52.5% 全省水质污染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为大部分河段的主要污染物。按水资源分区评价,水质较好的区域是金沙江(上)、雅砻江、右江、澜沧江(上)、伊洛瓦底江;金沙江(下)、南盘江污染相对严重。 各流域水资源分区分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百分比(%)(柱状图) 全年期分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百分比(%) 流 域 水资源三级区 Ⅰ类 金沙江(上) 长 江 雅砻江 金沙江(下) 南盘江 珠 江 北盘江 右 江 元 江 红 河 李仙江 盘龙河 澜沧江(上) 澜沧江 澜沧江(下) 怒 江 伊洛瓦底江 怒江(下) 伊洛瓦底江 0.0 0.0 0.0 62.5 61.4 88.4 30.4 33.7 11.6 1.9 4.9 0.0 1.0 0.0 0.0 4.2 0.0 0.0 100 0.0 1.5 0.0 0.0 0.0 0.0 0.0 0.0 0.0 Ⅱ类 0.0 0.0 33.4 0.0 41.3 100 34.2 65.8 66.6 100 Ⅲ类 0.0 100 24.1 15.3 30.0 0.0 45.0 26.0 18.8 0.0 Ⅳ类 0.0 0.0 19.5 11.1 4.5 0.0 1.7 0.0 14.6 0.0 Ⅴ类 0.0 0.0 0.0 23.3 0.0 0.0 0.0 0.0 0.0 0.0 劣Ⅴ类 0.0 0.0 21.5 50.3 24.2 0.0 19.1 8.2 0.0 0.0 备注:长江水资源三级区中赤水河、乌江、南广河无监测站点,西南诸河中怒江(上)上无监测站点,故未作评价。 表16 水质劣于Ⅴ类标准的河段及主要污染物 流 域 河 流 龙川江 盘龙江 长 江 螳螂川 普渡河 河 段 楚雄城区段 昆明城区段 滇池出口—富民大桥段 禄劝段 水功能分区 开发利用区 开发利用区 开发利用区 保留区 主要污染物 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 总磷、氟化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砷、溶解氧、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pH 氟化物、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牛栏江 昭鲁大河 洛泽河 南盘江 南盘江 珠 江 州大河 峨山大河 泸 江 北盘江 西河 红河 元江 平甸河 腾条江 西洱河 威远江 勐勐河 澜沧江 思茅河 南朗河 七星桥段 鲁甸—昭通段 彝良-盐津段 沾益—宜良段 开远-弥勒段 玉溪城区段 峨山段 建水—开远段 宣威段 大理州巍山县回辉登段 个旧—河口段 玉溪市新平县桂山镇段 元阳-金平段 大理段 黑江景谷段 双江段 思茅段 澜沧县勐郎镇大桥头村段 保留区 开发利用区 保留区 开发利用区 保留区 开发利用区 开发利用区 开发利用区 开发利用区 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溶解氧、总磷 铅 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砷、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六价铬、挥发酚 砷、氨氮、铅、挥发酚 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总磷、砷、镉、氨氮、挥发酚、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铅 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源头水保护区 铅、镉 保留区 开发利用区 保留区 铅 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 铅 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开发利用区 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保护区 铅、汞 二、水功能区达标分析
2009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217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2020年)评价,总体达标率为59.0%;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达标率分别为73.6%、82.1%、 100%和36.3%。
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71个,水质管理目标达标率为50.7%;珠江流域评价51个,达标率41.2%;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评价数分别为26个、38个、11个和20个,达标率分别为65.4%、65.8%、81.8%和100%。
2009年各流域参评一级水功能区达标百分率(柱状图)
流 域 长 江 珠 江 红 河 澜沧江 怒 江 伊洛瓦底江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70.5 97.2 89.8 55.6 50.0 100 62.3 80.6 69.5 90.9 100 100 100 100 — — — — 开发利用区(%) 19.1 20.0 78.5 55.6 66.7 100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达标率最低,为0;其次为昆明市,达标率仅为18.2%;德宏、迪庆达标率为100%,保山达标率为92.9%;其余州市为44.4%~81.8%之间。 全省行政分区功能区达标率(柱状图) 行政分区 达标率(%) 昆明 曲靖 玉溪 保山 昭通 丽江 普洱 临沧 楚雄 红河 文山 西双版纳 大理 德宏 怒江 100 0.0 18.2 57.9 53.8 92.9 53.3 50.0 53.3 70.0 44.4 52.0 58.3 81.8 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