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第56期岗前培训集体报名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民族
交费情况
免修情况 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附件2: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免修办理办法(暂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规范课程免修办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免修条件
第一条 大学本科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名称明确标有 “××教育专业”,如:“数学教育专业”)毕业的学员,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大学本科在校期间修过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材教法课程及成绩合格,并有教育实习学时及成绩合格的,可免修大学教
学技能。
第二条 属第一条之外的国内大学本科毕业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且成绩合格的,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第三条 属第一条之外的国外大学本科毕业或本科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且成绩合格的,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第二章 免修办理办法
第四条 办理免修需要的材料
(一)免修条件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学员,办理免修所需要的材料为(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成绩单。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室的印章,或现在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档案室的印章,复印章无效。
(二)免修条件符合第三条的学员,办理免修所需要的材料为(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公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4)可做为公证材料使用的成绩单原件的翻译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 办理免修方式
(一) 集体报名:按规定时间将免修材料交所在学校人事部门,由学校统一在现场报名时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学校人事部门交高师培训中心。
(二) 个人报名:由个人在现场报名时办理。 第六条 办理免修时间 (一)在现场报名时办理。
(二)学期班办理免修最晚截止到开学第一周,逾期将不再办理。 (三)暑期班办理免修最晚截止到开学后第三天,逾期将不再办理。 第七条 确认免修资格
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依据本办法及学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学员岗前培训课程免修资格,并在网上公布。已在网上公布具有免修资格的学员可以不参加相应免修课程的培训及考试。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中提到的“大学本科”均指四年或五年全日制本科,不包含成人续本、函授本科、夜大本科等非全日制本科。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07年11月1日
附件3:
各门课程教学课时及安排
课程名称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大学教学技能(教学法) 大学教学技能(示范课) 大学教学技能(示范课) 大学教学技能(实践课) 大学教学技能(教案实践课) 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设备使用) 学时 36 36 20 20 4 4 4 4 8 4 学习方式 时间和地点(网址) 网络授课时间: 网络授课 和自学 2008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 网址:http://www.bjteaching.com 面授 面授时间:2008年11月15、16日 地 点:华北电力大学教三B114 学员网上申请考试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请于2008年10月下旬登录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
首页(http://gaoshi.cnu.edu.cn),进入“岗前培训”专栏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