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盈余管理的研究
【摘 要】 文章以天源迪科公司2010年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案例为对象,研究了中国高科技企业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进行盈余管理的具体动机、过程与市场结果。发现高科技企业由于其研发支出较大,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盈余管理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同时也不能得到良好的市场反应。提出应该加强对高科技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监管,完善相关审计和披露制度,提高会计信息有用性。
【关键词】 研发支出资本化; 盈余管理; 会计信息有用性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研发支出是费用化、资本化还是条件资本化以及条件资本化的范围、规模,始终被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以及准则制定者广泛讨论。世界各国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规定也存在较大差异。荷兰等国允许全部资本化,美国等要求全部费用化,中国2006年2月12日新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之前要求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之后允许研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费用,符合条件的开发阶段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大致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目前世界各国的会计准则在研发支出处理上的主要分歧在于:研发支出是否可以资本化?以往实证研究认为研发支出与后续收益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Baruch Lev,Theodore Sougjannis,1995;Lev,B.,Nissima,D.,Thomas,J.2005);研发支出资本化成为了盈余管理的工具(Landry,S.2003;许罡、朱卫东,2010;宗文龙等,2009;王艳等,2011)。但这些研究无助于回答研发支出是否应该资本化的问题。
研发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之间的争论,归根结底是会计信息可靠性和相关性的博弈(张清宏,2010)。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一个好的会计准则不仅应该考虑理论支撑,更应该充分结合国情考虑其可执行性。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天源迪科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实践,试图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和实施提出一些证据和建议。
二、文献回顾
以往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验研究,大多集中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能更好地表现特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实质,以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盈余管理上。
(一)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能更好地表现出特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实质
不同时期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早期的研究中,Alex J.Milburn(1971)指出,研发支出与期后销售、利润及市场份额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Maurices S.Newman(1968)以及Orace Johnson (1967)等也有相似结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认为,这是FASB1974年制定《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研究与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