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报 告
中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引言段、管理层责任段、注册会计师责任段与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同。从略。)
经审计,我们发现如下问题:
1.中华公司20X3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132万元;
2.中华公司在20X3年12月31日将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100万元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将原材料短缺的200万元及其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计入了“待处理财产损溢”,列入了资产负债表,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3.根据中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贵公司在20X3年度少计提折旧费用248万元,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我们针对上述存在的三个问题分别提出了调整建议,但中华公司没有接受我们的建议。这三件事项致使贵公司20X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虚增了664万元,“资本公积”项目虚减了100万元,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利润总额”项目虚增了764万元。
我们认为,由于前述三件事项造成的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报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公允反映中华公司20X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X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杰浩(签名并盖章) (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大中(签名并盖章) 中国 天津市 报告日期:20X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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