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汉宜铁路一分部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第一章 钻孔桩施工
(一)钻孔施工
第一条:桥梁工程钻孔施工是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基本保障,成孔的质量直接影响水下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各相关人员必须依据本办法落实责任,确保成孔质量。
第二条:现场负责人(工班长)质量责任
1.领导本班组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进行钻孔作业,并对本工序进行监督、自检。
2.对护筒的埋设质量负责,如因护筒埋设原因导致塌孔,延误工期的将予以处罚。 3.负责自检和向工点技术员报检,负责与钢筋组、混凝土拌合运输组联系,保障终孔后及时安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
4.负责所在工点安全和文明施工。
5.积极配合现场技术、质检、测量、试验等人员的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的正确指令。
6.上述各项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由分部安质部,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罚款。 第三条:测量人员质量责任
1.接到放样通知后,做好钻孔桩桩位及护筒顶面标高测量工作,对自己已经经手的测量结果的正确性及精度负责并书面通知现场技术人员,完善签认手续。
2.钻孔测量记录应清晰、完整并妥善保管,具有可追朔性。
3.由于测量错误造成损失的,由分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4.如因测量人员错误造成桩位偏移等,由分部根据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司钻人员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书控制孔位、孔深、孔径。
2.控制钻孔成孔质量,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情况控制钻进和提钻速度,同时保持孔内水头,防止缩孔和坍孔,若连续2次发现小面积塌孔现象,应立即报告现场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根据现场技术人员的交底,认真填写并及时提交给技术人员《钻孔记录表》,对钻孔记录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4.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挥、指导和检查,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5.对违章作业和记录不真实者,由分部经理部发出警告或处以200~300元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第四条: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1.对钻孔桩钻孔负技术指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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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每根桩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其内容包括:桩位、技术尺寸、护筒埋设、泥浆制备、钻机运行参数等。保证所出具的技术交底(含 施工图)准确无误,双方签字齐全。
3.严格检查作业队伍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责令其返工,并向上反映。
4.检查护筒埋设质量,并向质检工程师报检,经监理检查合格后下达开孔通知单。 5.检查成孔深度、孔径、孔型,合格后向质检工程师报验。 6.负责钻孔记录的填写指导、检查、收集、归档保管。
7.负责技术资料、施工日志的填写,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负责,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完善《钻孔桩施工过程控制表》(内控表1),并负责保管。
8.若因技术员不作为或不到位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视情节由安质部对其通报批评或处以50-200元罚款,直至调离岗位。
第五条: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1.质检工程师对钻孔负监督检查责任。
2.接到开孔报检通知后,对护筒中心位置、护筒埋设质量进行检查,复核无误后在开孔通知单上签字,并负责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3.接到成孔报验通知后,复核孔深、孔径、孔型、泥浆指标、核实地质情况(根据要求通知设计人员现场复核地质情况)合格后及时报现场监理检查。
4.工地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时,会同现场技术员及时制止并纠正。 5.负责钻孔资料的检查、督促。
6.因质检工程师检查不及时或不到位而出现塌孔问题,分部经理部对其处以100-300元罚款。
(二)钢筋笼加工
第一条: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1.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加工负技术指导责任。
2.及时解决钢筋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误差值),指导现场钢筋工下料、配料。 3.严格检查施工班组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检查班组下料长度、根数及弯钩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4.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第二条:质检工程师(员)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第三条:钢筋工质量责任
1.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书进行加工和对半成品进行保护,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或技术员提出,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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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从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检查指导,严格半成品工艺自检和报检工作,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3.掌握技术交底内容,并在现场技术人员指导下,计算出每种钢筋的下料长度。 4.对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返工浪费负直接责任,并处以50~200元罚款。
(三)钢筋焊接 第一条:焊工质量责任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2.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对焊接质量负直接责任。 3.钢筋焊接前,对焊条规格型号、焊机性能进行核对。 4.焊接钢筋交接前,必须将焊碴敲掉,满足要求。 5.钢筋半成品分类码放整齐。
6.服从工班长、现场技术员和质检人员的指导和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7.严格焊机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8.对因焊接技能欠佳、违章施工、盲目蛮干而造成焊接质量达不到验标要求,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50~200元罚款,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1.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焊接负技术指导责任。 2.及时解决钢筋焊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误差值等)。
3.严格检查施工班组对技术指导的执行情况,检查焊接质量情况,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改进。
4.因技术交底、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第三条:质检工程师(员)对钢筋焊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焊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第四条:试验员根据验标要求,对钢筋焊接接头按批次作抽样力学试验检测,并负责试验报告的收集与传递与保管。因钢筋焊接接头未做或未及时试验,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连续发生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四)钢筋绑扎
第一条:钢筋工质量责任。
1.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绑扎,对钢筋安装质量负直接责任。
2.经现场技术、质检人员验收后,负责将钢筋笼妥善储存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进行垫高覆盖。
第二条: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1.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对钢筋绑扎负技术指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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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解决钢筋绑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没有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返工,责令其整改。
3.自检合格后,负责向质检员报检,并督促相关人员在钢筋笼加工责任牌上签署姓名。 4.接受质检人员的检查,及时解决质检人员提出的问题。
5.因技术交底、技术指导错误出现质量问题时,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第三条: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责任
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不到位或纠正不力而出现的钢筋加工质量问题,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五)钢筋笼保管、运输、吊装 第一条:钢筋加工场负责人质量责任
1.负责钢筋加工场作业区、待检区和合格区的规划与实施,负责提供钢筋笼储存场地,并负责提供垫块、覆盖物,确保钢筋笼不锈蚀。
2.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在钢筋笼出场前加工、安装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并确保其质量。 3.配合技术、质检人员进行出场前检验。
4.负责钢筋笼落地前的质量,确保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变形不受损。
5.对钢筋笼保管、运输、吊装过程中出现钢筋锈蚀或变形损坏等质量问题,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二条:钻孔桩灌注施工现场负责人质量责任
1.组织对钢筋笼落地前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善的钢筋笼必须及时提出,便于钢筋笼加工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对已接受的钢筋笼质量负责。
2.负责保护运至现场的钢筋笼,负责提供垫块、覆盖物等,杜绝钢筋笼锈蚀、变形损坏或扭曲现象。
3.配合技术、质检、监理人员对钢筋笼入孔前的检验,有问题时及时整改。 4.负责组织钢筋笼吊装就位,保证吊装过程钢筋笼质量安全。
5.对钢筋笼吊装过程中出现变形损坏等质量问题,视情节由安质部处以100~300元罚款。
(六)桩基混凝土灌注过程质量 第一条:工班长质量责任
1.接受技术交底,并配合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检查与指导,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2.按规定检查导管密闭性。
3.混凝土灌注前复查沉碴厚度,合格后报请技术人员检查。
4.混凝土灌注前应配备相应的机具设备,保证混凝土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5.按照试验员的要求,负责保护(养护)混凝土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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