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病人诊疗管理制度
一、重点病人的范围
1.危重病人,主要指心、肺、脑、肾、肝等人体生命器官出现功能衰竭者,其中最常见的为心功能衰竭、呼吸衰竭,也可见于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以及各种休克(最常见的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过敏性休克)、昏迷(脑性和代谢性昏迷等);
2.手术后病人,尤其是心脑手术、神经外科手术、移植手术后病人;
3.新生儿病人,其高危险程度比较明显;
4.疾病晚期的临终病人,是需要进行特别照料的人群; 5.急诊病人,尤其是成批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外伤病人,或成批中毒病人,对社会影响较大;
6.社会上有影响有地位的人物;
7.与医疗纠纷或司法案例有关的病人等。 二、“四三”管理责任制度 1.门诊、急诊、病房负责制
(1)对急诊病人和危重病人,门诊要及时发现和处理; (2)急诊要24小时应诊,作好一切抢救的准备;
(3)病房要做门急诊的后盾,及时全力支持医务人员的抢救并收治必须住院的病人。
2.住院医师(包括进修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各在其位,加强请示报告和督促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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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床、医技、行政工勤人员负责制
重点病人诊疗不只是医师护士之事,要靠各医技部门的支持配合,要靠行政后勤部门的服务,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招致不良后果; 4.院长(业务院长)、医务科、临床科室负责制
(1)各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病人的诊疗工作,并及时请示报告; (2)医务科能经常深入病房、门急诊了解情况,参加讨论,征求意见,进行协调;
(3)院领导能重点掌握全院重点病人诊疗情况,重点巡视重点病人,参加甚至组织指挥全院性的重点抢救、病例讨论会或大会诊,解决管理中的重点问题。 三、重点病人日报制度
医院要制定本院重点病人的管理标准,建立日报制度,病房和门急诊要填写重点病人情况表,对病重通知或病危通知的病人情况要及时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汇报,使全院上下对本院重点病人诊疗情况清楚明了并管理有力。 四、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各级抢救组织,并做到思想、组织、技术、人员、药品器械、后勤保障落实;
2.及时填写危重病人通知单,上报院医务科,并通知病人家属; 3.强调医务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
4.强调严格执行各种抢救危重病人的技术操作规程; 5.强调一切抢救药品、器械、敷料等定位、标记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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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调必须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工作;
7.强调重大抢救必须立即报请医务科或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8.强调在危重病人抢救过程中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制定对影响抢救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者的惩处制度。 五、院总值班夜间巡视制度
凡夜间院总值班者必须了解和巡视重点病人的主要情况,主动帮助科室解决抢救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做好巡视情况登记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六、建立重症监护病房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专科发展的需要建立冠心病监护病房、心肺监护病房、心胸外科监护病房、神经外科监护病房、新生儿监护病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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