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急救中心
核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一 总则 ㈠ 目的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各种重大或意外的灾害事故时有发生,这些突发性事故,给院前急救的准备带来很大困难。为了积极应对田湾核电站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现场急救和后援支持,最大限度地减轻核事故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田湾核电站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核事故,引起放射性物质释放,造成重大辐射后果和人员健康影响,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医学应急准备和医学应急响应工作. (三)依据
《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演习规定》 《江苏省核应急预案》
《江苏省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计划》
《江苏田湾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计划响应程序》
《连云港市卫生局重大意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试行) 》
(四)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常备不懈-预先做好周密准备,一但发生核事故时能实施迅速有效的 应急响应.
积极兼容-核应急的应急医学救援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员,设施,减少投入,避免浪费.
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应急计划办事,防止各行其是,延误工作. 大力协同-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调一致,提高工作效率.
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这是应急医学救援工作的根本目的,贯穿于应急响应的全过程. (五)技术基础 1.应急状态分级
应急待命emergency standby 厂房应急plant emergency
场区应急site(area) emergency 场外应急off-site emergency 2.应急状态的基本特征
四级响应(应急待命)。出现可能导致危及核电厂核安全的某些特定的情况或者外部事件,核电厂有关人员进入戒备状态。
三级响应(厂房应急)。事故后果仅限于核电厂的局部区域,核电厂人 员按照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的要求采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通知厂外有关核事故应急响应组织。
二级响应(场区应急)。事故后果蔓延至整个场区,场区内的人员采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某些厂外核事故应急响应组织可能采取核事故应急响应行动。
一级响应(场外应急)。事故后果超越场区边界,实施场内和场外核事故应急计划。 3.应急计划区划分
烟羽应急计划内区:半径4KM范围 烟羽应急计划外区:半径8KM范围 食入应急计划区: 半径30KM范围 应急计划区邻近区:半径50KM范围
江苏田湾核电站应急计划区
江苏田湾核电站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乡田湾,周边2公里的范围有宿城乡和高公岛乡,人口较密集,与连云港港口的直线距离约5公里,与市政府所在地新浦的直线距离约28公里。核电站的烟羽应急计划区指以核电站反应堆为中心,内区为0—4公里的撤离区域和外区为4—8公里的隐蔽区域),覆盖了连云区、连云港港口、江苏省盐业公司的部分盐田、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区等。核电站的食入应急计划区(指以核电站反应堆为中心、半径30公里的区域),包含了连云港市的四区全境和三县部分区域。
二 组织机构
㈠建立核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急救中心主任担任,主管医疗、车辆的分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急救科、车管科、调度科、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㈡ 成立急救梯队
第一梯队:由东城区三分站(东方医院分站,149医院分站,海港医院分站)当日值班车辆的医师、护士、司机、担架员(暂缺)组成。
第二梯队:由中心主要领导,急救科、车管科科长,中心城区分站(第一医院分站,中医院分站,海州医院分站)的医师、护士、司机、担架员组成。
第三梯队:由中心领导和科室人员、所有外勤医师、护士、司机等相关人员以及网络医院急诊科有关人员组成。 ㈢ 后勤物资储备
应急药品:稳定性碘片,放射损伤防治药,放射性核素阻吸收药和放射性核素促排药,体表消洗去污药等.
防护设备:防护服,防护面具,防护口罩,防护靴,手套等. 辐射剂量测量仪. 常规设备和药品.
三 核应急的调度指挥
㈠ 在接到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进入三级响应命令后, 调度
员应立即做出反应,通知东城区三个分站人员做好准备,检查相关药品,器材,进入待命状态。
㈡在接到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进入二级响应命令后,迅速调度离事故现场最近的海港医院分站沿连墟公路-841隧道北口至南口巡回医疗,开展医学救援。东方医院分站,149医院分站沿五羊路-核电南路至云山乡开设医疗救护站,对烟羽计划区内的伤员进行紧急救治。途经云山辐射防护站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穿戴放护用品。
㈢在接到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进入一级响应命令后,根据需要调度二,三梯队赶赴云山医疗救护站接收伤员,实施抢救和后送。
㈣向中心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情性质、地点、人数、伤情、灾情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急需的救援物资等。
(五)通知所有网络医疗机构做好接待伤员的准备。 四 现场医疗救援
㈠ 设立中心现场指挥。核事故发生后到达现场的中心最高领导即为现场指挥。中心领导未到达现场时,率先到达的急救医师即为中心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的任务及职责
1中心现场指挥到达现场后须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接受统一指挥并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2做好与其它应急系统(公安、武警、消防、交通、军队)的联络、配合、协调。
3 利用当地条件,成立急救医疗点,对重伤和必须进行现场处理的伤员进行急救。
4 保持与“120”指挥中心的联系,协调急救调度。 5 统计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数量和分流地点。 6 组织指挥对伤员的分检和分流。
㈡ 现场急救原则: 1、快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