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结账如何划线。
结账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
根据《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账户余额的填写方法。
每月结账时,应将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
但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成本、费用、收入的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同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这样做,账户记录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等于月末余额,便于账户记录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能否用红字结账。
账簿记录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账时,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四)年终结转账户余额的注意事项 错误的方法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不规范方法一
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
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 不规范方法二
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入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内“元”位上填列“?”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 正确的方法
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
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问题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心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第六讲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1)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概念
财务会计报告
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编制财务报告是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信息的重要环节。因此,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1.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企业、单位会计部门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定期编制的、综合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1)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事业单位除资产负债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2)会计报表按编制时间可分为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和年报表。 3)会计报表按报送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内部报表和对外报表。
内部管理所需会计报表的数量、内容、格式和报送时间,由单位自行制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指标内容、编制时间等,均应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 2.会计报表附注
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
3.财务情况说明书
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具体规定详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1年1月1日施行)。
(2)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以企业为例,下同)在某一特定日期(年末、季末、月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
资产负债表分为左右两方,左边为资产,右边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方内容按照各自的具体项目排列,资产各项目合计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相等。 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1)报表的资产项目,说明了企业所拥有的各种经济资源及其分布。
2)报表的负债项目,显示了企业负担的债务的不同偿还期限,可据以了解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
3)所有者权益项目,说明了企业投资者对本企业资产所持有的权益份额,可据以了解企业财务实力。
4)可据以了解企业未来财务状况,预测企业的发展前景。
4.利润表的内容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分配情况的报表。 利润表的理论基础
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 利润表的基本结构
利润表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之分。
多步骤的格式是:产品销售收入减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于产品销售利润;再加其他业务利润,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于营业利润;再加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等于利润总额;再减企业所得税,等于净利润。 利润表的作用。
1)反映企业利润总额的形成步骤,揭示利润总额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2)可以使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盈利状况和工作成绩。 3)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分析预测企业今后的盈利能力。 4)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现金流量表,是通过企业一定时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情况的静态报表。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两个部分。其中: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和可以随时支付的存款,以及列入“其他货币资金”核算的外阜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
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期限在三个月以内、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结构
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结构,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个部分,三部分的内容按照各自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具体项目排列,并分别计算反映各部分的现金流量净额,最后据以计算出企业现金及其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5.会计报表说明的内容
会计报表说明指单位对会计报表及其财务计划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所形成的书面报告,包括主要会计方法说明、报表分析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由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内容的规定性,只能提供量化的会计信息;而且要求列入报表的各项信息必须符合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报表本身反映的会计信息就有一定的限制,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在编制会计报表的同时,还要编制会计报表说明。 主要会计方法说明包括的内容
1)有关资产计价及处理方法的说明
材料及其他存货的收、发、结存计价方法及其变动情况与影响。如材料用计划成本还是实际成本核算、出库材料计价是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加权平均法”等。 长期投资的计价核算,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等。 采用的产品成本计价方法,如“品种法”或“分步法”、“分批法”、“分类法”等。 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报废、变卖、转让、盘盈盘亏、毁损等实际情况及核算方法(如历史成本和重置价值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和坏账损失的核销情况,以及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确认情况。 其他会计政策变动情况及其影响程度,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递延资产摊销期限等。
2)有关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处理情况说明 流动负债的基本构成项目。 长期负债的基本构成项目。
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3)有关收入、费用财务处理说明
收入、费用的核算是否严格遵循权债发生制基础。 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的确认及具体收支项目构成。
报表分析说明主要包括的内容 1)分析说明的方法
报表分析一般采用比较法,其内容包括:
将有关指标的本期实际数据与计划或预算比较,以发现差异;
将本期实际指标与上年或历史最好水平比较,以分析单位的发展变化趋势;
将本期实际指标与同行业其他单位的指标进行比较,以寻找差距,提出改正措施。 2)分析说明的内容
(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是报表分析说明的概述,在这一部分,应该用简练明快的文字进行表述。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目标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及资金周转情况,成本费用和收入计划完成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基金增减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